❶ 百度图片上面有版权的图如果用ps作图侵权了吗
最好不要,尤其是矢量图,矢量图可以被拆分,一个元素没有改好,就很容易被检查出来,一旦被版权所有者发现,就很容易引起版权纠纷。
一般想要商用的图片,可以去视觉中国,全景视觉,映库视觉等等这类专门做版权图片的网站进行购买。有了版权的保障,用在什么途径上都不用再担心版权问题了。
❷ 公司将网上图片用于商业用途,是否侵犯其着作权
随着时代演进及科技的进步,着作的种类逐渐增加。世界上第一部版权法英国《安娜法令》开始保护作者的权利,而不仅仅是出版者的权利。那么,公司将网上图片用于商业用途,是否侵犯其着作权?
网友咨询:我从网上下载了两张图片(山水画和仕女画)进行PS后作为了自己的博客首页的图像.请问这样算侵权么?
宁夏天器律师事务所王瑶律师解答:
使用图片需要经过着作权人的同意,并支付相应费用,否则属于侵权行为。着作权人对于着作享有若干项基本权利,其中有一些是专属权利。他们享有使用、或根据议定的条件许可他人使用其作品的专属权。
引用图片是否算侵权不是以是否商用来衡量的,所以不能说图片未商用就不属于侵权行为。
【法律依据】
《着作权法》第24条,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着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本法规定可以不经许可的除外。许可使用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
(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
(三)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
(四)付酬标准和办法;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着作权法》第27条,许可使用合同和转让合同中着作权人未明确许可、转让的权利,未经着作权人同意,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使。
王瑶律师解析:
侵犯着作权的认定标准:
1、对原告作品的分析
拥有有效着作权的作品必须同时具备下述条件:属于着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围;具备独创性;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只要有任何一个条件不具备,原告作品就不受着作权法保护。这样,被告当然未侵权。如果原告作品同时符合上述条件,则该作品享受着作权法保护。
2、对被控侵权作品及被告使用方式的分析
对被控侵权作品的分析,可适用以下两个标准:一是“接触”,即接触前一作品的机会;二是“实质相似”,即应受着作权保护部分实质相似。其中,后者是认定的重点。在认定原、被告的作品是否“实质相似”时,应将原告作品中受着作权保护的部分与被告作品的相应部分进行对比,判定两者是否实质相似。
一般来说,着作权人对于着作享有若干项基本权利,其中有一些是专属权利。他们享有使用、或根据议定的条件许可他人使用其作品的专属权。
着作权人的权利:
着作权人可以禁止或许可:
以各种形式对各种着作进行重制,例如以印刷或录音的方式重制语文着作或音乐着作。
将其着作公开口述、演出,例如将戏剧及表演着作或音乐着作公开演出、将语文着作公开口述等等。
将其着作通过无线电、有线或卫星或因特网加以公开播送、公开传输。
对其视听着作公开上映;对其摄影着作、美术着作、图形着作加以公开展示。
将其着作翻译成其他语言,或对其加以改编,例如将小说改编成影视剧本、将英文版本改译为中文版本。
受着作权保护的许多创作性作品需要进行大量发行、传播和投资才能得到推广(例如:出版物、音乐作品和电影)。因此,着作权人常常将其对作品享有的权利授权给最有能力推销作品的个人或公司,以获得报酬,这种报酬经常是在实际使用作品时才支付,因此被称作授权费/版税。
王瑶律师以“信德为天,崇法为器。承担责任,创造价值”为执业理念,在代理的民事案件中获各方好评。并担任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康复中心等单位常年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