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女孩子最害怕的酷刑有哪些
我觉得女孩子最怕的酷刑应该是在脸上刺字了,因为女孩子都爱美,如果在脸上刺了字,那么就标志着他是永远的罪犯,那么这对他来说简直就是生不如死,过去有很多行刑罚,对于人是很不人道的,但是大多数好像嗯,比较常用的,还有什么笑刑啊,等等,但是我觉得是在脸上刺字,对一个女孩子来说是最酷最酷的刑罚了
2. 女人是如何遭受宫刑的
和男性一样,女性也有宫刑,不过相对来说,古代女性受宫刑的比较少,一般都是触犯刑法的重犯,女太监数量没有男太监多。其实从这一点来看,古代男性受宫刑人数更多,处境更惨,包括很多着名人物。针对女人的宫刑叫“幽闭”,这是少为人知的“技术”!王夫之《识少录》中说:“传谓‘男子去势,妇人幽闭’,皆不知幽闭之义。”鲁迅在《病后杂谈》中说,对于这种刑罚,“向来不大有人提起那方法,但总之是决非将她关起来,或者将它缝起来。近时好像被我查出一点大概来了,那办法的凶恶,妥当,而又合乎解剖学,真使我不得不吃惊。”鲁迅没有细说“幽闭”是怎么回事,偶想不是他卖关子,而是不忍或实在是耻于祖宗的“伟大发明”。清朝褚人获《坚瓠集》,在卷四里有“妇人幽闭”一条,作者引用明代王兆云《碣石剩谈》中的一段话,把“幽闭”解释为用“木槌击妇人胸腹,即有一物坠而掩其牝户,只能便溺,而人道永废矣。是幽闭之说也。今妇有患阴颓病者,亦有物闭之,甚则露于外,谓之颓葫芦,终身与夫异榻。””王兆云自称这解释得自“刑部员外许公”,大概是可信的。由此可见,“幽闭”就是人为地造成的子宫脱垂,是破坏女性生殖器官的酷刑。此外,还有私刑中的“幽闭”,据褚人获《坚瓠集》记载,有不少官绅家中的妒妇虐刑婢媪,“捣蒜纳妾阴中,而以绳缝之”,或“以锥钻其阴而锁之,弃钥匙于井”等等。可见,这一类的酷刑不但在朝廷中用,官绅之家也用,肆虐面很广。值得注意的是,“幽闭”最早的记载见于《尚书.名刑》。从周秦到明清受此刑而死的妇女决不会少(她们可没人象司马迁一样留下芳名来)。古人亦认为这是仅次于死的酷刑(见《汉书·孔安国传》)。所以王夫之说:“国初用此,而女往往多死,故不可行也。”大概正因为这样,此刑渐废。参考资料: http://ke..com/view/7086.htm
3. 阴刑怎样
所谓阴刑,是指那些专对女性阴部即生殖器官所施加的种种折磨。这是所有妇刑中最残酷和最令人发指的刑法,是人性兽化最极端的表现之一。通过前面所例举的事例不难看出,出于极其卑鄙的目的,持刑者们在刑讯女犯时,一般不采用过于剧烈的刑法,而是针对女性的生理特点,专挑女人身上最敏感、最脆弱和最富刺激性的部位用刑。其中除了乳房之外,女性生殖器官是用刑最集中的部位,几乎一半的妇刑都是针对这一特殊部位进行的。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不言自明的,这就是大多数审讯者都具有一种“性虐”心理,他们审讯女犯绝不是为了获取口供,而是想借审讯之机、通过对女性肉体的折磨来寻求刺激和发泄兽欲。同时,也由于生殖器官是女性最敏感和最感珍惜的部位,对这一部位施刑,任何女人、尤其是未婚的年轻女性都难以忍受。
4. 女子宫刑是什么意思
女子宫刑是古代对女性的一种刑法,非常残忍,详细如下所示:
其一,缝阴术。缝阴术,也叫做锁阴术,即用针线绳索将女子外阴缝闭起来。这种宫刑术,因其极其卑鄙、下流,官场上一般不用,但在民间却非常盛行。丈夫对付红杏出墙的妻子,妒妇对付与丈夫有染的奴婢,都乐衷于此法。清朝人褚人获所着的《坚瓠集》中,就有“捣蒜纳婢阴内,而以绳闭之”、“以锥钻其阴而锁之,弃钥匙于井”的类似记载。据说,安徽毫州有座古建筑“缝阴楼”,此怪名大概就源于这种民间刑罚。
其二,幽闭术。明朝人王兆云在《碣石剩谈》中提到了此法的操作:“用木槌击妇人胸腹,即有一物坠而掩闭其牝户,只能便溺,而人道永废矣”,这就是通常所讲的“幽闭”。至于是什么器官坠落,有人认为是子宫,有人认为是阴道前壁,但这两种脱垂并不能从根本上断绝性交。对此,清人吴芗见解独特,他说,妇女阴道深处有块小骨叫“羞秘骨”,一旦施加外力使它坠下来,就会像闸门一样闸封阴道,无法性交,从而达到惩处女子的目的。
其三,骑木驴。木驴不是一种玩具,而是一种比缝阴和幽闭更具杀伤力的宫刑。缝闭和堵住阴道,不会使其丧命,而骑上木驴,则小命难保。一具横放的鞍马样的小车,上面凸立一根长度尺余、直径寸许的木笋(象征驴毬),受刑女子坐在鞍马上,小车推动时,下面的器械发力,联动木笋上下伸缩,受刑的女犯被坚硬的木笋捣烂子宫和内脏,多半气息奄奄。《水浒传》中的王婆被判剐刑后,就有过骑木驴游街示众的经历。
其四,挖阴术。挖阴,顾名思义就是挖去生殖器。男子割去生殖器,在“蚕室”里待上个把月,也就能痊愈了;而女子被挖生殖器,涉及体内多处重大器官,在古代比较落后的医学条件下,这种刑罚显得异常残酷,受刑的女子往往因为血流不止,而死于非命。另外,王夫之在《识小录》里还有“于牝剔去其筋,如制马豕之类,使欲心消灭”的说法,此法破坏程度较小,操作起来较复杂,没有“庖丁解牛”那两下子,恐怕是做不到的。
其五,椓窍法。椓窍,也称椓或椓杙,“椓”和“杙”的原意是指拴牲畜的木撅子,另据《说文》解释为“以棍击伐”之意。“窍”,应该是指女性下体。椓窍,就是用这种木撅子摧残女性阴部,其狠毒程度可想而知。汉景帝时,广川王刘去和他的王后阳城昭信残害姬人陶望卿,望卿被逼,投井而死。昭信不解恨,又叫人把她的尸体捞出来,“椓杙其阴中”。对死人尚且如此,如果用在活人身上,其残酷程度决不亚于对男子的阉割。
5. 阴刑刑具有哪些
象征驴球。
还有人说,通常是一面圆长型的木板、一尺余长的圆木橛子向上直竖,也没有严肃史料佐证骑木驴是古代惩治罪犯的刑法、元期间,多用于勾结奸夫谋害亲夫的女人所用;木驴第一次在妇女犯罪时使用木驴,通用的木驴原型,如同一张普通的条凳,时间大约在两宋之间。据传说,汉代有个与人通奸害死本夫的黄爱玉就是“骑木驴”而死的,下面安装有四条支撑的驴腿或滚轮。但这种说法既没有历史实物证明。所不同之处;另外于长木板正中间,类似驴背的形状,首先是其表面并不平坦,而呈现一定的弧度,安装一根约二寸粗。按照这些说法,在宋,因而一般称呼此类刑具。
隋、唐时期,商周以来的墨、劓、剕、宫、大辟五刑制度,终于为笞、杖、徒、流、死的五刑制度所代替,直至明、清沿用不改。 先秦以前的五刑是指墨、劓、剕、宫、大辟; 北魏律的五刑是死、流、徒、鞭、杖, 北齐律的五刑是鞭、杖、耐、流、死, 北周律的五刑是死、流、徒、鞭、杖。 自隋律起,才将五刑定为笞、杖、徒、流、死。此后延用至清。 墨 在罪犯面部、耳后、颈项、手臂上刺刻后涂以墨的刑罚,是最轻的刑罚。战国时秦称为黥刑,广泛适用,并与其他刑罚相结合。汉文帝废肉刑时,黥刑被废。魏晋南北朝时期间或使用,到梁武帝天监十四年再度被废。隋唐无此制。五代后晋恢复黥刑,改称刺字,并与流刑结合使用,称为刺配,沿用至清。刺字的对象、部位、形状各代不尽相同。清末法制改革,刺字废。 劓 割掉鼻子的刑罚。重于墨刑,轻于剕刑。起源于夏,周代广泛适用。战国及秦时与其他刑罚结合使用。
6. 男人喜欢看女子阴刑图片是为什么
象征驴球。还有人说,通常是一面圆长型的木板、一尺余长的圆木橛子向上直竖,也没有严肃史料佐证骑木驴是古代惩治罪犯的刑法、元期间,多用于勾结奸夫谋害亲夫的女人所用;木驴&uot,第一次在妇女犯罪时使用木驴,通用的木驴原型,如同一张普通的条凳,时间大约在两宋之间。据传说,汉代有个与人通奸害死本夫的黄爱玉就是“骑木驴”而死的,下面安装有四条支撑的驴腿或滚轮。但这种说法既没有历史实物证明。所不同之处;另外于长木板正中间,类似驴背的形状,首先是其表面并不平坦,而呈现一定的弧度,安装一根约二寸粗。按照这些说法,在宋;,因而一般称呼此类刑具&uot
7. 古代女人宫刑:女子宫刑的种类都分为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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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对女人的宫刑是怎样的
针对女人的宫刑叫“幽闭”,“宫”,即“丈夫割其势,女子闭于宫”,就是阉割男子生殖器、破坏女子生殖机能的一种肉刑。宫刑又称蚕室、腐刑、阴刑和椓刑。 宫刑在汉朝更为普遍。
9. 古代女人宫刑有哪几种
刑舂 古代对妇女犯罪施用的一种刑罚。在施以黥、劓等肉刑后押送官府或边境军营,服晒谷、舂米之劳役。
拶刑 古代对女犯施用的一种酷刑。拶是夹犯人手指头的刑罚,故又称拶指,唐宋明清各代,官府对女犯惯用此逼供。
杖刑 隋唐以来五刑之一。宋明清三代规定妇人犯了奸罪,必须“去衣受杖”,除造成皮肉之苦外,并达到凌辱之效。总有些心理变态的长官,不仅不懂得给女犯留面子,还要变本加厉地暴露她们的耻部。在他们看来,目睹女性赤裸的臀部受抽打,耳闻雌性弱者的呼号,世上或许没有比这更能满足人的偷窥欲和更刺激性欲的事了。
赐死 古代对身份特殊的罪人采用赐毒酒、赐剑、赐绫、赐绳等物,由其自毙。妇人多赐绫缎,历代沿用。
幽闭 对女犯施行的宫刑,开始于秦汉。即使用木槌击妇人腹部,人为地造成子宫脱垂,是对犯淫罪者实施的一种酷刑。
10. 古代女子宫刑到底有多残忍
针对女人的宫刑叫“幽闭”,这是少为人知的“技术”!王夫之《识少录》中说:“传谓‘男子去势,妇人幽闭’,皆不知幽闭之义。”鲁迅在《病后杂谈》中说,对于这种刑罚,“向来不大有人提起那方法,但总之是决非将她关起来,或者将它缝起来。 近时好像被我查出一点大概来了,那办法的凶恶,妥当,而又合乎解剖学,真使我不得不吃惊。”鲁迅没有细说“幽闭”是怎么回事,偶想不是他卖关子,而是不忍或实在是耻于祖宗的“伟大发明”。 清朝禇人获《坚瓠集》,在卷四里有“妇人幽闭”一条,作者引用明代王兆云《碣石剩谈》中的一段话,把“幽闭”解释为用“木槌击妇人胸腹,即有一物坠而掩其牝户,只能便溺,而人道永废矣。是幽闭之说也。今妇有患阴颓病者,亦有物闭之,甚则露于外,谓之颓葫芦,终身与夫异榻。””王兆云自称这解释得自“刑部员外许公”,大概是可信的。由此可见,“幽闭”就是人为地造成的子宫脱垂,是破坏女性生殖器官的酷刑。此外,还有私刑中的“幽闭”,据褚人获《坚瓠集》记载,有不少官绅家中的妒妇虐刑婢媪,“捣蒜纳妾阴中,而以绳缝之”,或“以锥钻其阴而锁之,弃钥匙于井”等等。可见,这一类的酷刑不但在朝廷中用,官绅之家也用,肆虐面很广。 值得注意的是,“幽闭”最早的记载见于《尚书·名刑》。从周秦到明清受此刑而死的妇女决不会少(她们可没人象司马迁一样留下芳名来)。古人亦认为这是仅次于死的酷刑(见《汉书·孔安国传》)。所以王夫之说:“国初用此,而女往往多死,故不可行也。”大概正因为这样,此刑渐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