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懒娘娘”改嫁锅炉工,每天喝酒闲逛不干活,44年后才知是小凤仙
“自古佳人多颖悟,从来侠女出风尘”
1983年《知音》的上映,让人们对民国时期蔡锷将军和名妓小凤仙的传奇爱情所折服。
但当时的观众也曾好奇:蔡锷将军国葬之后那身披黑纱的倩影小凤仙去了哪里呢?
1985年,《许姬传七十年见闻录》的出版让一些眼尖的读者发现了小凤仙的痕迹,原来一代名妓晚年时嫁给了沈阳的一名普通锅炉工。
从名妓到俗妇,小凤仙到底经历了什么?
1951年11月,梅兰芳先生完成对朝鲜志愿军的慰问,取道沈阳回北京, 途经沈阳受邀做临时演出,一时间沈阳曲艺界万人空巷,都希望一睹大师风采。
这时候,梅先生的秘书许姬传收到了一封求见信, 这种想要见梅先生的信件多如牛毛,但基于对送信人的尊重,许秘书依旧打开信件阅览。
这一看倒是惊了一惊,信尾署名“原在北京陕西巷住张氏(小凤仙)现改名张洗非”。
自蔡锷将军为国捐躯之后,小凤仙消失了三十多年, 如果这真是传奇女子小凤仙,确实需要让梅先生见上一见。
许姬传将信件递交给梅先生,梅先生惊讶之余不免唏嘘, 自己和小凤仙曾有过几面之缘,没想到竟然能在几十年后再见上一面,忙让许秘书安排见面。
收到消息的小凤仙带继女李桂兰闻讯来访,故人见面,恍若隔世。
梅先生十分敬重这位奇女子, 坊间传闻当年她在去天津的路上服药自杀以殉蔡将军。
今天见到小凤仙真实地站在自己面前, 心里无限宽慰,活着去看祖国山河才更有意义。
在座的除梅兰芳和许姬传之外还有当时着名女演员姚玉芙,这样的人员安排,也让聊天的氛围也更加舒适。
梅先生看着年近五十、风华不再的小凤仙,无限感慨。
大家一起聊了很多小凤仙的过去和现在。
而李桂兰从初时陪同继母来见梅先生的惶恐、拘谨,到现在看着继母在众人面前谈吐优雅,气质卓然, 突然觉得自己误解了这位继母。
还记得2年前父亲将继母带回家的场景。
因为母亲离世,家里4个兄弟姐妹都靠父亲一个男人操持, 父亲只是个锅炉工又带着几个孩子,也没有人说媒,便一直单着。
当父亲把这位看上去有些贵气的女人介绍给他们时, 姐弟几个多少有点儿惊讶又有点儿排斥,听说后娘都很坏的。
但是,跟继母熟了之后, 发现她除了不爱干活,喜欢闲逛,不操持家务之外,还是挺和善的一个女人。
虽然继母跟邻里邻居相处很好,但免不了受人闲话:
但继母对这些闲言碎语一点都不在意,依旧我行我素。
原来,继母竟然认识这么了不起的人物,以后再不敢喊她“懒娘娘”了。
会面的最后,梅先生问是否有需要帮助的,小凤仙起初不愿开口。
但当他从李桂兰口中得知小凤仙没有工作,又看着娘俩衣着破旧,就想着想帮帮旧人。
不但帮小凤仙安排了工作,还给了她们一笔钱, 以表达自己对小凤仙的敬重。
当时稚气的李桂兰尚不能理解这群大人们在一起讲的话。
时隔44年,她才明白原来自己的继母真的并非常人。
小凤仙,原名朱筱凤,1900年出生在杭州,父亲本是满洲八旗武官,也有着固定的营生。
但随着大清气数将尽,帝国主义加快侵华步伐, 清王朝在一次又一次的割地赔款后,也无力承担更多人的命运,这个小小的八旗武官被解职了。
父亲的失业让这个本不富裕的家庭日渐拮据, 再加上筱凤是庶出,在家中的境遇就更加艰难。
在筱凤6岁的时候,赋闲在家的父亲便因病去世了。
筱凤还没来得及走出丧父的悲痛, 家里的当家主母已经在想法子准备赶走筱凤母女了。
主母一再克扣母女二人的月供,到了后期直接食不果腹, 生母再不能忍受这种虐待,便求相熟的张姓奶妈帮助娘俩逃离这个家。
主母本意就是逼着她们离开,现在恰好合了心意,也没有多追究。
时局艰难,生母生性柔弱,又没有谋生的手段, 忧思成疾,不久也病逝了。
一个半大点儿的孩子,接连失去骨肉至亲,又无依无靠,甚是可怜。
懂事的筱凤便求着张奶妈收留自己,无论做什么都好,但求有一口吃的。
张奶娘看着清秀稚气的女娃娃, 又想起和朱家十几年的交情,便动了恻隐之心,把筱凤带在身边照顾。
后来时局越发动荡,张妈妈也逐渐无力照顾这个女娃娃。
为了让筱凤能有谋生的本领,也让自己的日子好过一些, 张妈妈便带着筱凤找到了一位胡姓艺人拜师学艺,让11岁的筱凤以后就跟着他学本事。
后来筱凤便跟着胡老板以卖唱为生, 走南闯北,看了不少人间疾苦。
卖唱逐渐难以为继,胡老板便寻思为筱凤找一处人家, 至少能够吃喝不愁,不再受飘零之苦。
胡老板心善,便托相熟的人多打听。
几经周转,听说新迁入杭州的曾总办家里正缺人, 即是官家又是文人,筱凤去了应该能够安稳一生。
筱凤就这样跟着介绍人进入了曾府, 曾家的官家依旧按照丫鬟的行情给了胡老板80两银子。
豆蔻年华的筱凤第一次觉得自己有了一个家。
刚入府的时候,筱凤就跟着管事儿婆婆做一些粗活,日子也算充实自在。
有一日曾朴无意间听到筱凤在廊下吊嗓子,直觉清越悦耳,便生了惜才的心思。
文人多风流,这位写出《孽海花》的曾朴也不例外,便命人教这女娃识文断字,再跟着府里的小姐学习琴棋书画,准备好好培养一番。
筱凤自幼聪颖,觉得遇到曾大人是命定的福气,更加勤奋努力,也算是学有所成。
但府里的张姨娘无法容忍一个卖唱的野丫头在自己的府里兴风作浪, 便趁曾朴不在家的时候,找了鸨母把筱凤偷偷带去了上海。
从此,筱凤离开故土,坠落风尘。
但筱凤并不自怨自艾,因为年龄尚小, 只是按照鸨母的要求唱曲卖笑,用艺名“小凤仙”,逐渐起了一些名声。
后来因为上海风月场所的生意逐渐冷落,便随着鸨母辗转到了北平,在着名的八大胡同之一的陕西巷云吉班讨生活。
筱凤既会唱戏又会弹琴,尤其是会写字读书。
而且吴侬软语甚是熨帖,人又青春活泼,还懂察言观色,让来客耳目一新。
很快就在北平打响了自己的名头。
自古英雄爱美人。
清末民初,思想在革新,政治在变革,衣着服饰在西化。
很多东西都在变,但八大胡同似乎没有受到外界的影响,依旧声色犬马,灯红酒绿,热闹非凡, 甚至名人雅士都想在这里找到一朵解语花。
民国三年,心存热血和抱负的蔡锷, 逐渐发现袁世凯并不是真的想走共和的路,甚至在筹谋称帝的事情,蔡锷是不能接受这种局面的。
中华民国的建立是无数生命换来的革命成果,袁世凯想当皇帝的行径令蔡锷不齿,他决心为四万万人争人格。
愤恨之余,蔡锷开始斤斤计较, 佯装沉溺在声色犬马之间,流连于八大胡同之中。
以期袁世凯能放松警惕,让自己有能够回滇的机会。
鼎盛时期的八大胡同十分繁华,其中的风月场所一定程度上成为品位和地位的象征。
比如有从皇宫里退役的御厨,一般就带上铺盖卷儿直奔八大胡同,这里的客人大多尊贵,对吃食比较讲究。
点一桌美味佳肴,拥着美人儿,喝着小酒儿,听着小曲儿,显得逍遥自在。
有很多名角儿,如果想点至少得提前半个月预约。
蔡鄂初来云吉班,只打扮成了普通商人的模样,并没有表露身份。
只道想喝杯清酒,也是机缘巧合,恰逢小凤仙当时得空,老鸨就把他带到小凤仙这里。
小凤仙年龄虽然不大,但身世坎坷,练就了一双识人的眼睛,看到蔡锷的第一眼,就被他身上的气质所折服,料定他是个大人物。
毕竟她也在府里呆过,便抛开风俗女子的娇媚,对蔡锷真诚以待。
蔡锷看着眼前的女子,便随意交谈了几句,发现她不媚俗,又有一定的学识,忽然便有了计较,起了结识的心思。
接下来,蔡锷便总去捧小凤仙的场,一来二去,小凤仙的一颗春心算是交待出去了。
蔡锷对小凤仙确实也不一般,经常为她点淮扬名菜;还会给她三国、水浒里边做人的道理和知识;两人经常在一起品茗畅谈,蔡锷也会带小凤仙去参加一些活动。
“此地之 凤 毛麟角,其人如 仙 露明珠。”
蔡锷对她的宠爱可见一般。
有人说:民国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道不尽风骨与情怀,说不尽沧桑与悲壮。
此时年轻有为的蔡锷虽然将自己伪装成贪图享乐之人,但这并不能瞒过袁世凯。 好在监视的人见他整日带着小凤仙吃喝玩乐,倒是放松了警惕。
一日,蔡锷告诉小凤仙自己已经和朋友做好部署, 现在只差自己能够逃出京城,去成就民族大义。
小凤仙一直知道蔡锷不是常人,也不会一直和她在这烟花柳巷混混度日。
她也知道,蔡锷愿意把如此机密的事情告诉她,是有着绝对的信任。她愿意为了这个男人做任何事。
随后蔡锷告诉她找个名头举办一场酒宴, 邀请的人越多越好,办得越热闹越好。
为了保护小凤仙,他也不便多说什么,小凤仙也不敢多问,害怕打破了他的计划,只好着手将酒宴操办起来。
当晚,宾客云集,不像是J馆,倒像是哪家小姐操持的舞会。
等客人们落座之后,蔡锷起身直说肚子不舒服,去趟茅房。 外套,手表都留在位置上,旁人也都没在意。
监视的人也被这歌舞升平的盛大场景所吸引,却没想到蔡锷会在此时出逃。
临行前蔡锷并没有时间向小凤仙说什么,只留下一个决然的背影。 小凤仙也并没有想到,这将是她最后一次见到这位血性男子。
从京城逃亡回云南,蔡锷用了十几天的时间,经历了艰险重重,暗杀不断,幸运的是最终安全抵达昆明。
随后护国运动声势浩大,得到了各界人士的支持。 从南到北,越来越多有识之士加入了这场反帝制的斗争。
最终,袁世凯承受不住压力,在1916年3月22日被迫取消了帝制。
虽然一切都在向着明朗的方向前进,但蔡锷由于积劳成疾,殚精竭虑,喉结症状日趋严重,最后直接到了口不能言的境地。
此时,新任总统黎元洪感念蔡锷为国为民的付出,下令任命蔡鄂为益武将军,并准许休假治病。
不幸的是,虽然辗转多地求医,但蔡鄂将军最终没能躲过病痛,在治疗5个多月之后,溘然长逝。
鉴于蔡锷为民主共和做出的极大贡献,又有梁启超、谭延闽等先后发电,请予以国葬。 国会研究后一致通过,并在京师及立功省份建立专祠,择地竖立铜像。
蔡锷将军便这样成了民国国葬第一人。
小凤仙再次见到蔡锷将军是在中央公园的追悼大会上。
她不能接受一年前意气风发,英姿勃勃的年轻将军,怎么就躺到了如此冰冷的棺柩里。
她伏在灵前失声恸哭,不能、也不愿相信那个告诉自己 “等打倒袁世凯,来接你游山玩水,开开眼界” 的男人再也看不到这胜利场景了。
"不幸周郎竟短命,早知李靖是英雄。"
小凤仙身披黑纱的悼唁让将军美人的凄美故事更加具有浪漫色彩。
小凤仙在参加过蔡鄂将军的追悼会之后,便从云吉班离开了。 她虽身在风尘,但蔡锷将军的知遇之恩让她不能因为自己沾上污名。
就这样,一代名妓隐于市井之中。 后来,小凤仙遇到了一位军人,对她爱护有加,愿意在这乱世护她周全。
不久后,小凤仙便嫁给了这位梁姓旅长,来到沈阳生活,二人在一起生活十几年,也是和睦恩爱,只是苦于成婚多年一直没有子嗣。
战火一直没有停歇,军人的血性让这位梁旅长身先士卒,最终战死沙场。
小凤仙在丈夫死后生活并不是很如意, 只能靠听戏纾解心中的哀思。
后来在听戏的过程中遇见了之前就相识的李振海,两人都爱听评书,又都是独身状态,都希望晚年能有个伴儿。
小凤仙的要求并不多, 只需要婚后依旧照着自己的意愿生活就好。
锅炉工李振海对自己能娶到小凤仙已经感恩戴德,本就是什么都愿意答应,现在更是乐不可支。
小凤仙的这次婚姻是最普通不过的, 她似乎应该像每个世俗妇女一样每天操持家务,养育丈夫的儿女。
但她并没有,她可以和继女相处的很好, 但却依旧保持着自己的生活习惯,穿着得体的旗袍,优雅的喝着小酒。
偶尔兴致到了,会给丈夫和孩子们唱上一曲,一家人倒也和乐。
日子本可以这么进行下去,但后来丈夫却意外去世,家里的境地可谓是每况愈下。
幸而后来遇到的梅先生找到朋友安排了一份工作,确实是改善了她们的生活。
但麻绳专挑细处断,厄运专找苦命人。
1952年,也就是见到梅兰芳先生的次年,小凤仙患上了老年痴呆症。
逐渐忘记了很多人和事,但继女李桂兰依旧记得, 继母在生命最后的日子总会从怀里掏出一张保存的很好但已经泛黄的老照片痴痴的看着,仿佛那就是她生命的全部。
“将军拔剑南天起,我愿做长风绕战旗。”
1983年李谷一老师在春晚上唱响了《知音》的主题曲, 拨动了更多人探寻名将佳人传奇爱情的心弦。
影视剧中对两人的描写总是极近浪漫,在民国爱情十有九悲的基调影响下,将军的悲壮和温情,佳人舍身取义的无畏和决然,确实具有冲击力。
但事实可能并不像影视剧里那么唯美。
蔡锷将军对小凤仙宠爱有之,照佛有之;小凤仙对蔡锷将军仰慕有之,倾心有之。 但蔡锷将军却只是将小凤仙当作知音去看待。
年龄、阅历、学识、眼界都相去甚远,蔡锷将军的挚爱是他的二夫人潘惠英。
潘惠英的父亲是当地有名的乡绅,自己从小被父亲送进私塾读书,后期又进入新式学堂,是具有新思想的大家闺秀,端庄豁达,容貌秀美。
自19岁嫁给蔡锷便一直在他身边默默支持,无论身处怎样的境地,蔡锷总会寄家书回家,内容真切,情意满满。
小凤仙对蔡鄂将军的帮助是毋庸置疑的,但两人之间更多是传奇色彩的加持。
民国枭雄辈出,搅动天下风云,单拉出任何一个都是国之大材,蔡锷将军被后人熟知,不可谓没有这段牵绊的添彩。
毕竟漫漫 历史 长河中总是会被津津乐道的大多为才子佳人的故事,佳人如果出身风尘,故事就又多了一丝传奇浪漫的色彩。
各位读者对于小凤仙的故事有何看法呢?欢迎在评论区留下您的想法。
② 跟着爸爸去卖粮仿写作文
1. 仿写文章万年牢,写我的爸爸500字
我的爸爸长着一头乌黑的头发,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鼻子大大的,长得很帅气,就是有个毛病——爱喝酒。
一次爸爸下班回来,看见桌子上有两瓶五粮液,爸爸顿时眉飞色舞,“啊!太好了!太好了!”说着,爸爸飞奔过去,拿起酒瓶子就喝,“咕咚咕咚……”一口气就喝完了一瓶,接着又拿起另一瓶,就这样两瓶五粮液就一点也没有剩。爸爸喝完后,对我说:“走!和我一起去千客隆超市,我给你买小汽车去!”
回来的时候,爸爸骑的歪歪扭扭,我心里很害怕,催爸爸好好骑,爸爸说:“没事!没事!”说着,车子就跟大地拥抱。“唉哟!……”把我的 *** 都摔开了花,爸爸连忙担心地问我:“怎么样呀,摔着了没有?”看着爸爸着急的样子,我只好说:“没事!”然后我又吱吱唔唔地说:“爸爸,你——以后——别——喝酒了——”爸爸低下了头,说:“好吧!”看着爸爸的样子,我笑了。
这就是我的爸爸,我爱我的爸爸。
2. 以‘‘爱粮节粮,从我做起’'写一600字的作文
每年的10月16日是公认的“世界粮食日”,不光在这一天中我们要爱粮惜粮,在我们生活的每一天中我们都应该爱粮惜粮。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首耳熟能详的《悯农》想必大家都听说过吧!可又有几个人能体会并做到它呢?其实这一首诗无非就是想告诉我们要爱粮节粮罢了。
在食堂吃饭的时候,就能看见不少浪费粮食的身影。有的同学喜欢边走边吃,回头一看自己走的那一路全是米粒,有的同学还喜欢“搞搞创作”,一边吃一边打闹,还玩“米饭炸弹”的游戏,这些都是在浪费粮食。有的人吃完饭后,饭桌上总会剩下一两颗米粒,大家都觉得习以为常,那么我们就来算算。如果我们每个人一天可以节约1粒米,那么我们国家一天就可以节约1300000000粒米。1千克米大约有50000粒,1300000000粒米就有2万6千克,1个人1天大约要吃0.5千克大米。2万6千克可以让一个人吃5万2千天,5万2千天大约是142年5个月,这一粒米从孙子吃到爷爷也吃不完。其实我也是一个农民家庭出生的孩子,看到这一个个天文数字我觉得触目惊心,其实要做到爱粮节粮也不难。
1、珍惜粮食,适量定餐,避免剩餐,减少浪费。
2、不攀比,以节约为荣,浪费为耻。
3、吃饭时吃多少盛多少,不扔剩饭剩菜。
4、看到浪费现象时勇敢地起来制止,尽力减少浪费。
5、做节约宣传员,向家人,亲戚朋友宣传浪费的可怕后果。
6.吃饭时不打闹,不洒饭。
以上六点,我们应铭记于心,大家养成坏习惯十分容易,但改掉坏习惯却十分困难,但我相信,只要我们坚持,就一定能获得成功!
凡事都要从点滴做起,节约粮食也同样如此,做一个爱粮惜粮的人吧!
谢什么? 谢什么?
3. 仿写《万年牢》的作文大全
万年牢
今天,我在家闲来无事,看了一本名叫《万年牢》的书,读完这本书,我心血来潮,写了这篇读后感。
《万年牢》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篇文章主要写了“我”的父亲走街串巷卖糖葫芦,父亲卖的糖葫芦在天津非常有名,他卖的糖葫芦之所以有名,是因为父亲用的是最好的材料,就连蘸糖葫芦的糖都是上好的冰糖,他说:“绵白糖做出的口感不好,顾客就是上帝,要用最好的才行!”
父亲煮糖的锅也是铜锅,铁锅煮出来的发黑,为了使顾客吃着口感好,父亲不惜用钱买来一个铜锅来煮糖……他的一切就是诚信,对顾客负责,是一位真诚、诚信、老实,不能弄虚作假的老人。
有一次,天津归日租界,一家大字号“祥德斋”托人找到父亲,为他做糖葫芦,可是老板为了赚钱,让父亲掺点假,父亲看不惯老板这种做法,于是就辞了工作,尽管待遇很高,可父亲为了诚信。放弃了金钱,依然像从前那样走街串巷卖糖葫芦。
父亲的诚信、老实与老板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让我从父亲身上看到了中国人的真诚、实在、勤劳的美德,也许有人并不赞同父亲的做法。可我却还要赞美父亲,学习父亲这种精神,这种美德。
父亲的这种行为告诉我们:无论做人还是做事,都要诚实待人,踏踏实实,勤勤恳恳。
4. 暑假跟着爸爸去学开挖机的作文
我学会了做饭 今天早上醒来,我穿好衣服,见妈妈还在睡觉。
我没有叫醒她,饿着肚子等妈妈起来做饭。这时,我脑子里闪现一个念头:我已经十岁了,也该学做饭了。
我来到厨房,看看有什么东西可做的。发现有些绿豆,想起爸爸妈妈这几天工作很忙,已经上火了,绿豆可以去火,于是我决定烧绿豆茶。
我拿了个小碗,装了满满的一碗绿豆,把里面的脏东西捡出来,用水淘净,再在电饭锅里装了半锅水,把淘好的绿豆倒进电饭锅里,接通电源,把电饭锅调到煮饭档后,准备炒菜。 炒什么菜呢?妈妈平时最爱吃西红柿炒鸡蛋,就做西红柿炒鸡蛋吧!我先拿了四个鸡蛋和两个西红柿,学着妈妈的样子把鸡蛋打入碗里,这时我遇到了麻烦:不知道放多少盐才好。
突然我想起妈妈平时炒鸡蛋只放一点点盐。我照例放了一点,搅匀后放。
5. 以往,爸爸每天早上像一只“标准钟”,总是五点出去锻炼、买菜、
于是,在妈妈的同意下,我决定跟踪爸爸。
这天早上,爸爸又像往常一样,5点从家出发。爸爸前脚刚出门,我后脚就跟上,并且拿了家里的望远镜。
我远远地跟着,并且左躲右闪,生怕他一回头、一转身,就被发现了。爸爸先是晨练、跑步,我看着没兴趣,就在墙角坐下,坐了一会儿,我竟睡着了。
等我醒来时,爸爸已经没了踪影,我一看表,天哪!六点了,我竟然睡了半个多小时!没办法,我只好回家。我没有放弃。
第二天,我早睡早起,并且带上了冰水,跟着爸爸晨练,跟着爸爸去早市,看着他买菜、买早点。但老天和我过不去,突然下起了大雨!只见爸爸一伸手,立刻撑起了一把伞,啊!我忘了爸爸每天都看天气预报,他是有备无患。
我只好一路狂奔,如百米冲刺一般跑回家去,但还是成了“落汤鸡”。第三天,我下定决心跟上老爸,我带足水,还有望远镜,当然还看了天气预报,天气预报说是晴天。
我又跟踪老爸,终于苍天不负有心人。我跟着老爸走啊走,不过,老爸手上好像又多了好几份早点,可他每天只带回三份早点啊?突然,一辆大卡车从我面前慢慢地驶过,等卡车过去之后,再一看,老爸又没了踪影,咳!我垂头丧气地往家走。
路过社区的敬老院,听见里面传出一阵欢声笑语。我好奇地走近一看,咦?爸爸在里面,再一看,只听爸爸说:“张大爷,这是您的早点,李大娘,这是您的……”我一下全明白了,不由自主地走进去喊道:“爸爸”。
老爸看见了我,吞吞吐吐地说:“我每天早上给这些老人买早点,所以晚回家了。”原来,爸爸自告奋勇,每天早上给敬老院的老人买早点,但怕我和妈妈不让,后来仔细一想,我和妈妈早上爱睡懒觉,就趁我们睡觉的工夫偷偷地出去买。
6. 模仿朱自清的《背影》中望父买橘写片段
午,阳光把路旁的树影拉得好长,独自走在长满杂草的林荫道上,胸前抱着鼓鼓的一袋东西,看着身旁匆匆而过的行人,漫长的小路,觉得仿佛又远了许多.前面有一个人,背影突兀地出现在我的视线里.白色的T-恤,过膝的牛仔裤,白色的球鞋,肩头耷拉着一个书包,骨子里散发着年少时特有的叛逆.他的背影折射出另一个我自己,被午后的阳光拉得好长好长.以前的我,一味地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总是认为没有人懂得自己,所以很孤单.固执地坚持自己的想法,却深深地伤了家人的心.高考过后,看到一败涂地的成绩,还有家人失望却不忍责备我的样子,才明白自己一直有多么残忍.从那时起,我告诉自己,我不要再看到家人失望的样子,我得振作起来,不再让他们伤心.他的背影刺痛了我的眼睛,在这初秋午后的阳光里显得格外地耀眼.我轻轻地走在后面,不紧不慢地跟着.前面偶尔有一些沿路的小贩挡住了我的视线,我不由得加快了脚步,好想知道他会去哪.我又跟上他了,他在路口站住了,抬起头望了望路上的车辆,然后就穿过马路,潮水般的车辆随即涌了上来.等我过马路时,他已消失在人群中.。
7. 作文仿写台阶来写父亲建房
父亲喜欢盖房子。
父亲盖的房子一座更比一座强!这在三里五村是有口皆碑的。 土话说:庄户人的根,房檐下扎得深。
可见房子对于农村人的重要性。 父亲这一辈子究竟盖了多少座房子,恐怕连他自己也要掰着指头仔细算一算了。
我小时候,家里特别穷,父母从早到黑在生产队里辛辛苦苦干一年的活,也仅够我们一家几口勉强填饱肚子。 每天清早,晨光刚刚濡白了窗户纸,母亲便起炕了,她利落地梳理一下浓密的齐耳短发,从土窖里扒出一小筐地瓜和两个翠酽酽的青萝卜,洗好,地瓜切块,萝卜擦丝,一起放进大锅里,舀上半锅水,再抓上一把大粒盐,生起火煮。
许是因清汤清水的实在太寡淡了吧,母亲想了想,又从盛粮食的瓷缸里掏出一把花生米来,搁在碓臼里叮叮咚咚捣烂了,加进锅里,算是给这锅乱炖加入一点荤味了。母亲管这种饭叫:咸饭。
这便是我们一家人全天的吃食了。 我讨厌吃地瓜,那全无一点新鲜感,粘乎乎,甜不甜咸不咸的,哽在嗓子眼里,难以下咽;就是吃下去,肚子也抗议,咕噜咕噜地翻腾着难受。
好多次,看着那满锅烂乎乎的地瓜,我紧绷着脸,欲哭无泪。可娘说了,除了地瓜,家里哪有可吃的东西呢?生产队里的麦子基本上都交公粮了,剩下那可怜的一点每家分几斤,咱还要留着给你叔叔盖房子娶媳妇呢! 我不记得叔叔,娘说在部队上当兵,今年就要复员了。
爹娘四处托人说媒,可人家都嫌孤儿寡母的挣不了几个工分日子艰难。费了好些周折,终于在邻村定了一门亲事。
这个媳妇倒爽快,托媒人捎来话:俺不怕没爹,只图人好!但有个条件,过门时必须有个“窝”住,不能和大伯哥家挤一块! 夜深了,我一觉醒来,昏黄的煤油灯下,父亲仍坐在炕前,用哥哥写过字的作业纸卷着旱烟,不停地抽。烟火忽明忽灭,照着父亲的脸时而清晰时而暗淡。
“……十岁时俺爹就撇下俺们走了……俺娘软弱,凡事没有主张,撑不起家来。弟弟从小就依靠我,把我既当哥又当爹。
我可不能亏待他啊……” 娘沉默着,半天,很斩截地说:盖吧,既然跟了你,我认了! 可是家里实在太穷了!除了两间土坯房和一张吃饭的简易木桌,还有一家人睡觉的土炕外,什么都没有了。看看四壁空空的家,父母很犯愁。
那天,爹爹从集市上赊回一头小猪仔,雪白的毛色,像蒙了一层未融化的雪,这干净的底色上,偏巧却在两侧肚皮上各绣了一朵黑月季,娇艳地开着。它摇晃着光溜溜的小尾巴,憨憨的眼睛直直望着我们,咴咴地叫,一副极信任的样子。
可爱极了!娘说:你们几个放学回来不要贪玩了,好好挖菜喂着,喂滴肥肥滴,年底卖了给你们扯布做新衣裳穿,还能吃上香喷喷的猪肉炖粉条呢。 新衣裳——这是多大的诱惑啊!我低头看看自己打了好几个补丁的灰裤子,心里掠过复杂的感觉。
那天在村头,小叶还和两个男孩笑话我老捡哥哥的裤子穿呢,说我像个假小子!猪肉炖粉条——我的胃开始咕咕地叫,那可是只有每年八月节和过年那天才能吃上的美味啊!我舔舔舌头,心里美滋滋的! 诱人的希望在眼前招展,人就能生出无穷的力量来。每天,我和两个哥哥三个人比赛似的绕着田间地头一筐筐地挖野菜,回家再把它切碎了,拌上少许的糠。
看着小花猪贪婪地吃着,一天天慢慢长大,光滑的白毛泛着亮亮的光泽,那两朵黑月季愈发灿烂、招摇了,心里密密的甜。一天天掰着指头算。
春来了,夏来了。“梧桐花,紫婆婆,回身张开绿萝萝,引得知了来唱歌,知了、知了,她在和我说:俺口渴,俺口渴。”
知了飞走了,梧桐树叶凋落了,满树干黄的叶子,被秋阳吸尽了最后一点点水分,凉风一吹,便无力地滑落下来,铺满了院子。那花衣裳啊,猪肉啊,像有了生命似的纷纷在眼前活动起来了,晃得我张不开眼。
春节的鞭炮声稀里哗啦欢唱着,我穿着簇新的花裤花褂,拽着娘的手穿街过巷挨家拜年。婶子大娘们不住声地啧啧称赞:哎呦,小妮子,今天就跟花蝴蝶似的,真俊啊! 小叶子眼睛眨巴眨巴看着我,一声不吭;我冲她扬扬眉毛,大声说:回家吃饭了喽——俺娘给俺烧了猪肉炖粉条! 这样想着,一次次自梦中醒来,满脸的笑意绵延着,嘴角的口水流了好长。
年底终于盼来了,那激动人心的时刻啊,就在眼前! 腊月二十六,爹爹准备杀猪了,全家上下像过年一般。大清早,连那平时最喜欢睡懒觉的哥也早早起来了,娘把院子打扫得干干净净。
请来的屠子和帮忙的邻居们也来了,父亲搬开了猪圈门,小花猪忽然看见围拢来这么多陌生人,有些胆怯了,两眼可怜巴巴地望着母亲,躲在圈里不肯出来。母亲手拿着一把青菜,嘴里“溜溜”地唤着它,花猪犹豫着,终是敌不过青菜的诱惑,迟疑着走出了圈门。
几个男人快步上前麻利地将它掀翻在地,五花大绑起来。 小花猪绝望地挣扎着,雪白的毛色染满了灰尘,那两朵好看的月季瞬间萎谢了。
它拼命地嘶叫着,声声刺痛着我的心。我肚子忽然痛起来,躲进屋里,泪水悄悄涌出来…… 随着小花猪一声凄厉的嚎叫,院子里渐渐安静下来。
我快步冲出屋去,等我再次站在院中时,小花猪——不,那两扇完整的猪肉,已经规整地躺到屠子的木车上了。屠子擦了擦手,从油腻腻的棉袄兜里掏出一把皱巴巴的钱来,数出。
8. 仿写《台阶》的500字描写父亲的作文
记忆中的父亲总爱穿着宽大的衬衫,任风吹的鼓胀,穿着一双大大的胶底布鞋,“嗒嗒”声和黄昏无力的风儿结伴而行.和其他的中年男人一样,有时爱喝几口酒,打几回扑克.偶尔喝多了,便醉在一片夕阳的中,看单只的鸟儿孤划过苍茫的天际. 然而父亲给我的印象更多的是早出晚归, 每天父亲早早地就起床了,但是总是不会提早的叫醒我,只有在6:00的时候才叫我起床,自己快速的到厂里去了.每天当我的走进厨房时,总能看到很丰盛的早餐,但是爸爸呢,他从来没有足够的时间吃这些好吃的东西.是个老板,但是我总能看到他忙忙碌碌的身影. 是个严肃的人,脸上很少有笑容,但每次听到在学习上进步了,便会,欢喜的鼓励我们要更上一层楼.那笑容,在父亲黝黑的脸上绽开,灿若莲花,而我当时的心,却被狠狠地揪了一下.父亲啊,女儿小小的一点成绩就让你如此自豪,而其中的荣耀,哪里没浸透你的汗水呀! 父亲总是忙忙碌碌的,其实我知道,父亲也想象别人一样,早上约上三五好友去一家心仪的喝,中午幸福的和母亲在一起准备一顿简单的便饭,晚上和我们一起学习,玩耍;可生存,这个残忍的,把父亲的青春、健康、休息一一狠狠地夺走.我现在微薄的能力,根本不足以替父亲承担些许,父亲默默独自撑起,却让我好好地去旅程. 父亲的付出,我无以回报,我只能说“爸爸,我爱你,你是世界上最好的父亲.”谢谢。
③ 欧阳国之子于归美文摘抄
一
接亲的队伍还没有出现,敲锣打鼓的声音就隐约从远方传来,悠扬的唢呐声萦绕在空旷的山野,由远及近,由微弱逐渐响亮,由柔和变得粗犷。正在忙碌的父老乡亲停下手中的活,竖起耳朵聆听,犹如一股春风在耳畔吹拂,成群结队的队伍好像在耳朵边行走,响声越来越大,脚步越来越近……
我们站在山坡上翘首以盼,等了许久,终于看到一对红灯笼出现了,它们在明媚的阳光间摇曳,仿若红彤彤的火焰在寒冬中燃烧。接亲的队伍从远处慢慢而来,他们行走在蜿蜒的乡间小道,肩上的扁担就像跳舞似的,有节奏地上下晃动着。
“头担”的男子挑着扁担,扁担两侧是装得满满的箩筐,里面摆放着染红的猪头、熟鸡,红蜡烛和鞭炮等,红色连成一串,汇聚成了一条流淌的河流,正缓慢朝我们涌来。听到声音的父老乡亲从自家房屋走出,站在屋檐下,像首长检阅队伍一般,观摩着队伍从家门口缓慢经过。队伍中的主事先生、伴娘、小郎、媒婆、吹倌个个欢声笑语,喜笑颜开。他们一路吹吹打打,鞭炮齐鸣,寂静的村庄变得热闹非凡。
新娘是我的堂姐。正在闺房的姐姐、伯母,还有同族的女性听到接亲队伍敲锣打鼓的声音,她们便紧紧地相拥在一起,越哭越厉害,泪水犹如雨滴一样洒在地上,哭声和唢呐声相互交织,如波涛一般冲刷着土屋。
接亲的队伍越临近我们家,吹倌就变得更加卖力了,他们使出浑身的力气对准唢呐,两腮鼓起,脸蛋圆得就像一个快要爆炸的气球。一群孩子簇拥而上,搬来长条形的凳子将我们家门口拦住,“头担”的男子从口袋里掏出一沓红包分发给大家,孩子们便乖乖地将凳子挪开。“头担”男子左肩挑担,左脚跨进门槛,队伍鱼贯而入,大红的颜色将祠堂照耀得格外明亮,喧嚣的唢呐声就像潮水一般淹没村庄,淹没古老的土屋,淹没密密麻麻的人群,淹没哭声阵阵的闺房……
嫁女,在我们当地称之为“于归”。嫁女需两天,邀请亲戚朋友吃一顿正餐,一般是新娘出嫁当天的早餐。
通红的太阳从山头升起,父老乡亲从四面八方赶来,一张张八仙桌摆满祠堂、院子,一直延伸到门前的田野。密密麻麻的人群就像赶集一样朝我们家涌来,一派万人空巷的景象,他们纷纷找位置坐下,宴席在噼里啪啦的爆竹声中开始。托盘在宴席间游走,将一盘盘热气腾腾的菜肴送到了餐桌,很快八仙桌就摆满了。吃酒席的有男有女,有老有小,有亲朋也有好友,一双双筷子伸向餐桌,大家吃得热火朝天。厨倌师傅从厨房走向宴席,为每一桌增添香喷喷的红烧肉,通红的肉块溢出瓷碗。几个添饭的女人在宴席中不停地走动,她们胸前抱着一盘米饭,见谁碗里的米饭吃得差不多了,就赶快上前添,吃酒席的人见状连忙站起来,一边递上饭碗,一边客气地说道:“多了,多了。”
宴席结束,吉时已到,鸣炮和奏乐声响起。姐姐和伯母开始号啕大哭,她们抱在一起,像两条咆哮的河流正在激烈碰撞。姐姐的嗓子早已沙哑,声调凄婉,她一边哭泣,一边唱着兴国山歌《哭嫁歌》:
十月怀胎娘落肉,眨眼女大就十六。嫁到婆家当媳妇,亲亲娘——为何不把女儿留?
正月里来北风寒,爹着单衣女着棉。娘吃淡来女吃咸,亲亲娘——家再穷来女也不嫌。
八月十五月光亮,亲娘帮妹来梳妆。半间草屋是闺厢,亲亲娘——听娘唱歌进梦。
年年月月天天想,爹娘恩情比水长。婆家固有千般样,亲亲娘——再好也想回闺房。
冬日暖阳洒落在沸沸扬扬的土屋上,姐姐凤冠霞帔,遍身通红,在众人的簇拥下,她从闺房款款走出,走向庄严的祠堂。一对火红的蜡烛在神台燃烧,火焰在不停地跳跃。阳光从祠堂的天井照进来,落在正在祭拜祖先的姐姐身上,她站立起来,红色的绣鞋踩在地上的鹅卵石上。姐姐走出祠堂,踏过高高的门槛,那一刻,姐姐从娘家走向了婆家。祠堂的门口贴着烫红的对联,横批为“之子于归”。
姐姐仿如一朵绚丽的花儿在土屋移动,她从祠堂走出,小心翼翼走向红彤彤的花轿。伯母趴在地上,众人见状连忙将她搀扶起来,她望着接亲的队伍开始起轿,便又拉高了哭泣的声调。
红色的队伍行走在乡间小道,就像一条游龙缓慢地往前走。一路锣鼓喧天,唢呐阵阵,鞭炮齐鸣,接亲的队伍在氤氲着一片烟雾的山间渐渐消失了……
村庄由喧嚣跌入宁静,唢呐的声音愈来愈遥远,宛如袅袅炊烟一样渐渐消失在村庄的天空。似乎有一阵阵低吟在耳畔回荡,像花开的声音一般,无比温柔: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二
明媚的阳光穿过窗户照进村小的教室,在一片光影之中可以看见成千上万粒灰尘在游走,一点一滴的时光在尘埃中慢慢消逝。这些远去的光芒,悄无声息地照射在我的梦境。
语文老师是一位民办教师,他身穿蓝黑色的中山装,胸前的口袋永远挂着一支钢笔。课堂上,说着一口客家方言的老师正在朗诵课本,他读得口沫四溅,神采飞扬。我还没有到上学的年龄,就每天跟着姐姐去村小上课,就像她的一条尾巴似的,每天和她形影不离。我坐在姐姐旁边,老师为此常常批评姐姐。
课本上的小男孩叫小明,小女孩叫小华。姐姐的名字也叫小华。老师提问时总是顺口说:“小华,你来回答。”姐姐从座位上站起来,满脸通红,全身颤抖,双手拉扯着衣服,半天回答不出来。我望着紧张的姐姐,自己也吓得快要尿裤子了。中午,姐姐打开从家里带来的饭盒,她叫我先吃,我把饭菜吃得差不多了才给姐姐。我问她:“姐姐,你不饿吗?”她说:“姐姐不饿,弟弟你吃。”
放学途中,我跌跌撞撞走在泥泞的田埂上,金黄的油菜花淹没了我的头顶。我走着走着,就坐在油菜花地里撒娇,闹着要姐姐背自己回家。姐姐蹲下,我跳到她背上,双手搂住姐姐的脖子。暮色的村庄因金灿灿的油菜花显得无比明亮,它们就像一块块地毯似的铺展在层层叠叠的梯田上。我随手采摘一朵油菜花插在姐姐头上,姐姐变成了一个美丽的新娘。我望着金灿灿的油菜花,它们在我眼前晃来晃去,不知不觉我就在姐姐背上睡着了。等我醒来,天色已晚,我们已经到家了。
没过几年,姐姐就辍学了。在一个大雾弥漫的早晨,她跟着外出务工的队伍去了浙江省义乌市的一个拉链厂。姐姐个子矮小,她背着一个偌大的行李离开了村庄。行李将姐姐的身体淹没,我望着渐渐远去的行李,它消失在弯弯曲曲的田埂之中。
再过几年,说媒的人来了,她空手而来,临走时却怀揣着一张红色的庚帖,上面写着姐姐的生辰八字。男方是我姑父妹妹的大儿子,算是亲上加亲。可是男方家太远了,要从我们村庄翻过一座高高的山,才能到达他家。
一大早,我们从村庄出发前往男方家。我们从山底一步步往上爬,村庄的房屋变小了,河流变瘦了,连绵起伏的山变得遥远。我们爬坡,过横排,下坡,再爬坡,终于抵达高山之巅。我们站在高高的山顶——这是三县交界处,一脚踏出可以踩在两市三县的土地上。我们从山顶俯视半山腰,可以看到星星点点的屋宇房舍,一条条炊烟从房屋升起,由细到粗,由浓到淡,最后消失在空中。这个挂在半山腰的村庄叫长寨村,这是姐姐要嫁去的地方。之后每年正月,我们都要去看望姐姐,这对于年幼的我而言是一段多么漫长的道路。实际上,现在修通公路仅有十公里,开车二十分钟左右就可以抵达。
这是我们一大家子第一次集体出门远行,当走进长寨村时,大家对眼前陌生的世界都充满好奇。走在前头的伯父有意放缓脚步,他东张西望,仔细打量着村庄的一切。田间的灰鹅停止了觅食,它们伸长脖子朝我们叫,像一叶轻舟似的在水面飞来飞去。田埂上的黄牛也停止了食草,它们不停地甩打尾巴,蚊虫在它的周围萦绕。看到我们这群外来的陌生人,它们似乎比我们还要兴奋。每家每户的狗都在朝我们汪汪叫,听到响声的主人从房屋出来,他们站在屋檐下伸长脖子盯着我们,像看到一群外星人似的。
我们还没到男方家里,迎接我们的队伍就从不远处走来,他们点燃手中的鞭炮,一边提着爆竹一边走路,噼里啪啦的声音响起,村庄变得热闹非凡。我们在一片烟雾中走进院子,走向人头攒动的祠堂,只见满厅的八仙桌摆满热腾腾的菜肴。我们酒足饭饱后,每人领到一个大红包欢天喜地地回家了。
这种走访男方家庭的习俗在我们当地称为“察家”,顾名思义就是女方察看男方家庭情况、亲戚邻里和当地习俗等,协商聘金彩礼,定下婚约。也就是在察家的时候,我第一次见到我的姐夫,他个子高大,和姐姐站在一起,高过了她一个头。姐夫长得眉清目秀,看着挺舒服。姐姐看上了姐夫,她宁愿嫁到山旮旯里。没过几年,姐夫在乡镇买了一块地,建起了一栋小洋楼。
姐姐家搬到镇上以后,我就再也没有去过长寨村。每一条走过的路总会在我们脑海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记,它们会在往后的日子不经意间得以复活,那些我们途经的土地,和我们的一生将会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有一天,我突然接到从长寨村打来的电话。对方是一个老人,他告诉我,他的儿子车祸去世了,因为赔偿问题一直躺在殡仪馆。当时,我还是一名电视台记者,老人拜托我找县里的交警。那一刻,长寨村突然出现在了我的脑海,那里的山山水水、屋宇房舍,还有站在屋檐下的人一一重现……一段久违的回忆宛如号角一般响彻耳畔。
多少年过去了,我和姐姐已经人到中年,通往姐姐家的道路修通了,可是它变得越来越漫长,越来越遥不可及。我和姐姐多年才见一次面。有一年春节,我们行走在乡间小道上,姐姐胖得就像一个水桶,她的背影在我前面不停地晃动。我情不自禁从姐姐身后搂住她的脖子,趴在她背上。
三
太阳掠过高高的山顶,落到姐姐家的长寨村,天空一片通红。我经常一个人望着太阳缓缓从西边落山,便会想到嫁到山背后的姐姐。她会不会每天也仰望着太阳,想到娘家的我们呢?
竹管洞是社坪、石印、河溪三个村庄组成的一条峡谷长廊,因形状如同一条悠长的竹管而得名。据族谱记载:南宋宝庆年间,庐陵欧阳修后裔欧阳谓迁徙至竹管洞的山阳磜,开基创业。这是一个古老而闭塞的赣南客家山村,一条湍急的河流从村庄中间穿流而过,水似青罗带,山如碧玉簪。河流两岸阡陌交错,近处绿树村边合,屋宇房舍星星点点,远处梯田层层叠叠,群山连绵起伏,客家儿女在这片肥沃的土地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勤劳耕作,瓜瓞绵绵,繁衍生息。一代代客家先祖迁徙至竹管洞,形成了以欧阳姓氏居多,兼容兰、胡、李、张、曾、黄、刘、王等姓氏的一个一个自然村落。
暮色降临,孩子们依然奔跑在田野,嬉笑和打闹的声音飘荡在夜色之中,大人呼喊孩子回家吃饭的声音此起彼伏。暗黄的白炽灯点亮漆黑的土屋,村庄星星点点,我们一家围坐在八仙桌上吃晚饭,年幼的堂妹刚学会使用筷子,她紧紧握住筷子的上端,伯母马上纠正她,将她的小手放在筷子底端。伯母对妹妹说道:“筷子拿得远,嫁给外地汉。”伯母补充道:“你不要像你姐姐一样,长大嫁到长寨村那么远。”妹妹是一名弃婴,是伯母从镇卫生院抱回来的。伯母对妹妹视如己出,对她的疼爱甚至超过了姐姐,她怎么会同意妹妹嫁到远方去呢!我在一旁嘲笑妹妹,伯母也嘱咐我,把手往筷子底端移动。妹妹长大后,果然就嫁到了我们隔壁的自然村。每天只要妹妹家炊烟升起,我们家就能看得见。
小时候,我经常听到大人说,娶妻嫁女不要离开竹管洞。在竹管洞人眼里,姐姐和她婆婆是我们村庄嫁得最远的女人。姐姐的婆婆是不是在长寨村太孤单了,才从老家的村庄物色媳妇呢?
我的母亲是我们桐家洲自然村对面兰屋的姑娘。十八岁那年,她从河岸的东边嫁到了西边,从娘家到婆家直线距离不足千米,走路也用不了十分钟。母亲嫁过来时,我的祖母已经去世了。为了给祖母治病,祖父一家变得一贫如洗。我们当地有句俗语:“只要郎子出得众,唔怕杉皮盖屋栋。”因为是近邻,外祖父对父亲知根知底,即便是身无长物,他也放心将女儿的一生托付给父亲。外祖父心里还有自己的小算盘,女婿就在家门口,农忙时节可以随叫随到,家里不就多了一个免费的劳动力?当年,外公没有要父亲多少彩礼,还随了母亲缝纫机、自行车和电视机三大件嫁妆。后来,因为弟弟出生,这些嫁妆被一群陌生人强行搬走。
母亲穿过门前的河流,就走到了娘家。她站在家门口看到对面娘家院子的门开着,心想有人在家。于是,她提着一个竹篮子,走出了家门。年轻的母亲走过门前的田埂,再下一小段坡,就到了过河的地方。河上没有桥,仅依靠一块块大石头垫在浅水间。阳光照射在流水上,金色的河流泛起一片光芒。母亲轻快地踩在石头上,河里的鱼虾正在自由地游弋。她轻轻地将竹篮浸在水里清洗,有时还会捞到几只虾米,它们在篮子里活蹦乱跳。这时候,外公正坐在屋檐下的竹椅上,他手持烟斗,一直盯着母亲朝他们家走来。只是过河的那一会儿,母亲消失在外公视野中,但很快她又出现了。外公看着母亲的头慢慢从河岸升起,她慢悠悠地行走在河岸的芦苇荡,越来越近,不一会儿就到了外公家门口。母亲推开外婆菜园的篱笆,满园碧绿,她开始弯腰摘菜,菜篮子很快就装满了。母亲提着一篮子蔬菜,跳跃着过河,满载而归的她一脸欢喜。
嫁得近在咫尺,母亲抬头就看到了娘家,走几步就到了娘家,她天天回娘家,可是她似乎又没有娘家。父母的婚姻就像门前的河流一般平淡无奇,却又是永恒不变的。隔岸的一举一动都在彼此掌握之中,母亲拉大嗓子骂父亲几句,声音就会传到外公外婆的耳朵里,何况是丢锅碗瓢盆的响声。近距离的婚姻,夫妻之间,婆家和娘家之间,似乎没有任何秘密,这种婚姻也因此变得日益牢固。
逢年过节,对岸外公外婆一声吆喝,我们就知道饭熟了。我和弟弟就仿若箭一样飞奔到对岸。外公的吆喝声还在山野回荡,我们就出现在了他家门口。
除了母亲,我的婶婶也来自河岸的兰屋。婶婶是母亲亲妹妹,我从小习惯叫她姨,从来没叫过婶婶。我的伯母也是兰屋的姑娘,只不过是兰氏的另外一个家族。左邻右舍的媳妇,娘家无一例外都是五公里之内的竹管洞。嫁得近的接亲“头担”到家了,后头的队伍还在娘家没有动身。
竹管洞的女孩似乎从来没有离开过这里,她们出生在这里,嫁在这里,在这里生儿育女,又在这里慢慢老去。
四
时代就像滚滚洪流冲刷着山中的竹管洞,它被打开一道闸门,村庄的一切被无情地淹没,也无形之中开辟了竹管洞人通往外界的路。不知不觉中,竹管洞的河流被时代强行改道,变成了另外一条河流。这里的女孩跟着河流嫁到了远方,她们很少回来,还有的就再也没有回来了。
20世纪末,竹管洞花季一般的女孩似乎是一夜之间离开了村庄,她们娇小的身体背负着沉重而未知的命运,在亲人的目送和阵阵爆竹声中消失在乡间小道。她们大多数人去了广东、浙江、福建、山西,还有的去了北京、上海等地,成为工厂车间里一名“打工妹”。每天坐在流水线上的她们,如同她们手上的原材料,被现实这台锋利的机器吞噬、碾压、撕碎,进行重组、塑造、修饰,最后包装成了一件件靓丽的商品。她们的命运在时代的流水线上加速流转,途经沿岸各式各样的风景,一路前行,而她们根本不知道自己将要去何方。
她们悄无声息地融入了异乡的城市生活:喜欢打扮,学会化妆,习惯穿牛仔裤,每天说普通话……面对纷繁复杂的世界,她们由陌生变得熟悉,就像一滴水一般,很快融入城市这片汪洋大海。一场场恋爱在工厂中应运而生,这些自由恋爱,让百般无聊的流水线生活变得充满期待,丰富多彩。她们就像一朵朵含苞待放的花儿,面对心爱的人脸红耳热,怦然心动,向阳怒放。
恋爱无疑是一道光,照亮情窦初开的女孩,月光落在异乡,心有所属的她们全身上下变得无比透明。她们在朦胧的月色之中散步、牵手、拥抱、亲吻,那一刻她们忘记了竹管洞,忘记了父母,忘记了故乡的一切……
她们将自己,还有自己的身体心甘情愿交给了竹管洞以外的男人。没过多久,她们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发生了变化:肚子一天天隆起。一切早已生米煮成熟饭,她们挺着大肚子,跟着男人回到他的家乡。她们没有经过相亲、察家、做亲家座、扎庚、过礼、送节、送年、扫灶、探三朝、探月这些烦琐的程序,甚至简单得连迎娶和拜堂仪式都没有举办,就变成了别人的妻子、别人的儿媳、孩子的母亲。她们打破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旧时习俗,离开了生养她们的父母和土地,去了千里之外的异乡。
我的一个表姐秋莲,在一个天蒙蒙亮的清晨,跟着外出务工的队伍去了广东省东莞市的一家鞋厂。和所有竹管洞的女孩一样,她渴望离开这个巴掌大的村庄,向往过上大城市的生活。
婚姻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给人再一次投胎的机会。表姐秋莲做梦都想离开竹管洞,她也确实离开了,不过她嫁到了千里之外的贵州六盘水,一个比竹管洞还要偏僻的小村庄。
绿皮火车将表姐带到遥远的西南高原山地,窗外是重峦叠嶂,山高谷深。表姐望着移动的山,她心想,世界上怎么还有比竹管洞山还多的地方。她一心想逃离大山,没想到自己又回到了大山。
和表姐一起到贵州大山的还有她肚子里的孩子,正是因为这个孩子让她没有回头路。她望着旁边的男人,皮肤黝黑,胡子拉碴,看上去无比陌生。把自己的一生交给这个陌生的男人,表姐心里没有一点底。可是,每一条路都是自己选择的,硬着头皮也要走下去。
到了贵州六盘水以后,表姐开始水土不服,她上吐下泻,肚子里的孩子差点流产了。她听不懂当地的方言,吃不惯当地的饮食,不了解当地的风土人情……表姐就像变成了一个盲人,深陷一个黑暗而陌生的世界,伸手不见五指。
表姐后悔莫及,常常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独自流泪。她想到了生她养她的竹管洞,那里亲切的山和水,那里熟悉的人和事,那里熟悉而亲切的一切。竹管洞成了表姐日思夜想的娘家,一个跨越千山万水才能回去的地方。
而在遥远的竹管洞,姑母每当说起表姐就咬牙切齿。表姐私自远嫁他乡给姑妈心里埋下了难解的心头之恨,她总是用最狠的话数落表姐。在姑母看来,表姐是她心头的痛和恨,像是她心间的一把盐,煎熬她的一生。老实沉默的姑父当然也无法理解自己的女儿,他从来没有见过女儿的男人,怎么也不放心将她托付给一个遥远而陌生的男人。“就当我没有她这个女儿。”这是姑父的口头禅。
事实也是如此,我再也没有见过远嫁贵州六盘水的表姐,她彻底消失在我们的视野中,她再也没有回来过竹管洞。现实,让娘家成为表姐无法抵达的地方。
仿若流水带走落叶,一片又一片,越来越多的女孩在时代的大浪潮中离开了小小的竹管洞,她们纷纷嫁到了遥远的地方。有的嫁到了繁华的大都市,有的嫁到了安逸的小县城,还有的嫁到了和竹管洞一样偏僻的小村庄。她们没有穿通红的嫁衣,没有坐绚丽的花轿,也没有敲锣打鼓的送亲队伍伴随,而是一人背上沉重的行囊,踏上一辆班车、一趟火车、一架飞机,独自前行。她们犹如一棵棵移植的树木,从熟悉的故乡,被连根拔起搬运到了他乡,在疼痛中渐渐地融入陌生的土壤。
对于女人而言,从古至今,回娘家都是一件幸福的事情。《诗经》中的《国风·周南·葛覃》写道:
葛之覃兮,施于中谷,维叶萋萋。黄鸟于飞,集于灌木,其鸣喈喈。
葛之覃兮,施于中谷,维叶莫莫。是刈是濩,为为绤,服之无斁。
言告师氏,言告言归。薄污我私,薄浣我衣。害浣害否?归宁父母。
即便是交通发达的今天,远嫁他乡的女子,回娘家的路,依然是她们世界里最遥远的路。
五
越来越多的女孩离开了竹管洞,也有外地的女孩嫁到竹管洞。娶妻嫁女不要离开竹管洞,已经成为历史。
班车在黄昏开进村庄,一路尘土飞扬,它不停地鸣笛,似乎在宣告夜色降临。班车抵达终点,它停靠在村庄小卖部旁。表哥牵着一个女孩从班车上下来,女孩的到来顿时在村庄引起一片躁动,父老乡亲们纷纷站在屋檐下看着他们。身穿红色衣服的女孩,将暮色的村庄照得无比明亮。
表哥和女孩行走在坑坑洼洼的马路上,女孩脚上红色的高跟鞋在地上磕磕碰碰,表哥搀扶着曼妙高挑的她缓慢前行。最后,表哥干脆弯腰蹲下,背起女孩在村庄行走。表哥背着女孩途经鹅卵石铺就的乡间小道,踩在细小瘦长的田埂上,穿过晚风吹拂芦苇摇曳的河岸……
他们要经过一条河流,两条笔直的杉木架起了一座桥。不深不浅的河水在哗啦啦流淌,流过河床一块块褐色的石头。表哥双脚踩在杉木上,桥面微微颤抖,背上的女孩吓得大声尖叫。她闭上眼睛,紧紧地趴在表哥背上,双手搂住他的脖子。
这是第一个嫁到竹管洞的外省女孩,她来自一千五百多公里外的天府之国——四川。女孩皮肤洁白,白嫩的脸蛋像是可以挤出水来。她长着一张修长的脸,一双迷人的大眼睛,一副小巧玲珑的鼻梁,一张樱桃般性感的小嘴……说到女孩的美丽,不管是村庄的男人还是女人,都惊讶得下巴差不多都要掉落了。竹管洞的人只是在电视里或画报中才见过如此美若天仙的女人。现在,她来到了竹管洞,成为这里的媳妇,这简直是天方夜谭,仙女下凡。
这是表哥一生中最高光的时刻,他每天牵着女孩在村庄来来回回,明显是在炫耀。很快,女孩怀孕的消息在竹管洞传开,她应该是有了表哥的孩子,才千里迢迢跟他来到村庄。这对于表哥而言,无疑是双喜临门。很快,他们就顺理成章举办了结婚酒席。半年之后,表嫂生下一个女儿。
为了生计,表哥不得不外出务工,他将表嫂和刚刚出生的孩子留在了竹管洞。没有表哥在身边,表嫂根本无法适应穷乡僻壤的生活,她感觉竹管洞简直就是一个牢笼,自己就像一只被禁锢的小鸟,抬头仰望,只能看到一片狭窄的天空。每天,表嫂以泪洗面,她后悔自己怎么嫁到这样一个鬼地方。加上刚出生的孩子整天哭闹,表嫂更加心烦意乱,她变得有些抑郁,并且越来越严重。她在竹管洞一刻也待不下去了,终于在一个清晨踏上班车离开了村庄。她望着四野茫茫的群山,心里应该没有丝毫留恋,要不然她怎么会舍得未满周岁的孩子呢?从此,她再也没有回来。
十多年过去了,表哥的孩子在村小读五年级了。她长得和她母亲一样,是一个美人坯子,皮肤洁白,五官完美。她不知道自己母亲是谁,去了哪里。其实,和她一样,村庄的人都不知道。每年春节表哥回到村庄,左邻右舍就问:“你那漂亮的四川老婆呢?”表哥被问得一脸茫然,他也不知道自己的女人在哪里。后来,表哥春节也很少回村庄了。那个美丽的四川女人,应该早就成了别人的女人,而表哥却一直单身。
越来越多的外来媳妇离开了竹管洞,她们就像搭错了车的乘客一样,等反应过来,就毅然决然选择了离开,成为竹管洞匆匆的过客。竹管洞里和表哥一样,媳妇跑了的单身汉比比皆是,年轻的他们又是爹又是娘,开始了自己孤寂而漫长的余生。再婚,对他们而言,比登天还难。除了媳妇跑了的单身男人,竹管洞更多的是未婚的超龄男子。
竹管洞的女孩纷纷嫁到了远方,而外地的女孩却不愿意嫁来竹管洞。婚姻大事,成为竹管洞人最头痛的事,不仅让到了结婚年龄的男子伤透了脑筋,还让一家人也跟着整天发愁。
现在,农村婚姻嫁娶程序变得简单。一般不会有察家、做亲家座、扎庚、送节等复杂的程序,大多数简化为只剩“过礼”这个关键的环节。如今的高价彩礼,就像一座大山压在竹管洞人的身上。不知不觉中,竹管洞娶一个媳妇聘金和彩礼少则十几二十万元,多则五六十万元,平均也要二十万元。除了彩礼,男方还需要花几十万元盖一座漂亮的大房子。
这就是两座大山了。
一个炎热的夏天,天空蓝得就像一片海洋,白色的太阳照射在绿油油的田野上。我站在竹管洞隔壁乡镇一个陌生的村庄上,河岸知了的噪声将这里搅动得无法安宁。一场商议聘金的拉锯战从上午一直持续到了傍晚,我看着艳阳高照,变成夕阳西下。
这是我堂弟娶媳妇“过礼”的日子,女方提出的高价彩礼,是一个农村家庭难以承受的。屋内偶尔发出争论的声音,更多的时候是沉默。二叔从屋内走出,蹲在屋檐下,沉默不语。我看着苍老的二叔,他的背影就像河对岸突兀的山,显得无比沉重。
几个月之后,在一个明媚的冬天,一串名牌轿车鱼贯而入开进竹管洞,每一辆车都一尘不染,崭新得闪闪发亮,就像是刚刚从4S店开出来的。前头的婚车放置了一簇巨大的鲜花,车队每辆车都贴着通红的“囍”字,两旁系着喜庆的气球。一名摄像师从轿车的天窗钻出来,举着摄像机记录着这一幸福的时刻。
在阵阵鞭炮声中,堂弟牵着新娘的手从轿车款款走下,他们缓慢走在红色地毯上,走向古朴而神圣的祠堂。神台两侧贴着烫红的对联,横批为“宜室宜家”,一对红色的蜡烛正在神台中央燃烧,活跃的火苗不停地往上蹿动。在人头攒动的祠堂,主婚长者高举一只雄鸡喊道:“日吉时良,天地开张,娶亲归堂,归得早,正当好;归得迟,正当时……如有凶神并恶煞,自有雄鸡来抵挡。金刀落地,夫妻齐眉;金鸡在手,天长地久。”长者将雄鸡脖子割出血,拎着滴血的公鸡绕着新人连转三圈。
鸣炮奏乐的声音犹如子弹一般穿越祠堂,主婚长者拉大嗓子呐喊:“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
【作者简介:欧阳国,1987年生,江西兴国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作品见于《青年文学》《天涯》《散文》等刊。已出版散文集《身体里的石头》。获丰子恺散文奖。现居南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