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清朝哪些女子不用裹三寸金莲呢
旧社会,缠足的女子要从幼年开始裹束自己的双脚,慢慢地折断足部骨骼,使之畸形,形成所谓的"三寸金莲"。缠足之风是男权社会不健康的审美,让女性承受了极大的身心痛苦。
在中国历史上,清朝缠足之风达到登峰造极的程度,尤其到清朝中后期,遍及大江南北。
另外,在北方汉人中,不论是富贵之家还是贫寒之家,都流行缠足。富家的小脚女人还好说,生活有保障;贫家的小脚女人很难外出谋食逃命,一遇天灾人祸,她们往往要承受比男人更深重的灾难,处境非常凄惨。
⑵ 缠足是从什么时候兴起的中国史上第一个缠足女人是谁
中国历史上女人缠脚大约是从北宋时期开始的,说明如下:
1、从文献记载上看,唐时期的文章没有缠足的大量记载,如:
《新唐书.车服志》:“中宗时,后宫戴胡帽,穿丈夫衣靴。”《大唐新语》:“天宝中,士流之妻,或衣丈夫服,靴衫鞭帽,内外一贯。”因此唐之前
2、从唐朝诗文中也可看到当时是不缠足的。谢灵运诗“可怜谁家妇,缘流洗素足”,陶潜赋“愿在丝而为履,附素足以周旋”,李白诗“一双金齿履,两足白如霜”,韩愈诗“一婢赤足老无齿”,说得都很明白。
3、从出土的文物看,缠足也是晚于唐朝的。
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出土的一双丝履,长26cm,头宽7cm,后跟深5cm。新疆吐鲁番阿斯塔那墓区出土一双锦鞋,长22.5cm,宽8cm等。
4、宋代的文献和诗文均对缠足有记载的,
如:宋代诗人苏东坡的《菩萨蛮》(“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穿宫样稳。并立双趺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是中国诗词史上专咏缠足的第一首。车若水在《脚气集》说“妇女缠足……小儿四五岁,无罪无辜,而使之受无限之苦,缠的小来不知何用?
宋徽宗宣和年间(1119-1125年)缠足风俗有了一个较大的发展。《枫窗小牍》说宣和以后汴京闺阁“花靴弓履”,更重要的是这是出现了专门的缠足鞋“错到底”并在社会上了流传开来。
⑶ 中国女人裹脚的由来,和历史
裹脚是清廷迫害汉人的残酷手段!所谓“屡禁不止”也是Da清的措辞,明着禁止,暗中提倡,让一些迂腐文人写文赞美,灌输概念,发动舆论引导,“男降女不服”就是满清自己放的舆论,剃发易服都做到了,它们根本不在乎汉人的死活,杀绝了它们才高兴!要是真想禁止裹脚早禁了!害怕自己族人听信自己的妖言,在禁止裹脚这件事上可是毫不手软,最严是死罪。所谓裹脚起源于夏朝、商朝、隋朝什么的都是清廷的谎言!宋代、明代的所谓裹脚是用布条缠住足部,以显的瘦长而己,有出土过清代以前裹脚女子尸骨吗?我们看下宋代和明代出土的为数不多的疑似“裹脚”文物。
1988年9月,德安南宋周氏的大红楠木棺打开后,所有的专家学者惊呆了。在一幅彩绘星宿图下面,一位身缚素罗的女子静静地躺了700多年!周氏的独特缠足方式让人大惑不解,因为她的脚拇指既不是朝下也不是朝前,而是人为的上翘,似乎是顺应宋代妇女的“桃脸艳,柳腰纤,窄弓弓半弯罗袜尖”的自我审观,但完全不是清代的裹脚。
还有明代出土的孝端皇后的陪葬品“高跟凤头鞋”,鞋尖上翘,鞋底厚而短,鞋邦长于厚底,和清宫里女人穿的“花盆底”(旗鞋)类似,难道旗人也裹脚?清廷还自圆其说“屡禁不止”,剃发易服不惜把汉人杀绝都要推行,裹脚就禁不住了?清廷时期文字狱那么厉害,既然要禁止裹足为什么同时期又出现那么多赞美裹足的文章?这些“反”政策的文章不但不被禁,还大肆流行,被禁的偏偏是《永乐大典》、《天工开物》……为什禁裹脚的政策对汉人如此松懈,对满人却严格禁止,以死相逼?!既然汉人如此“愚昧”,裹脚这么“根深蒂固”的陋俗为什么在民国政府时期就基本废止了哪?
这些足以证明裹脚就是清廷迫害汉人女子的手段!裹脚的直接后果就是女性再也不能习武了,间接后果是母亲体质差,生出的孩子也越来越弱!它的最终目的就是弱化人数众多的汉民,以方便清廷的奴役统治。清代中期以后再没有出现过女兵、女将,连女侠也绝种了!退一万步讲“屡禁不止”,为什么清廷被推翻后那么容易就禁止掉这种“陋俗”了呢?也没有通过屠杀来禁止啊!中国古代女性地位并不低,是佛教(不是佛学)的兴起和渗入最早让中国人产生了“男尊女卑”的观念,宋代的程朱理学开始了对女性的迫害,而鞑清一朝更是将各种对女性的迫害发挥到了极至!并用做奴役国人的政治手段!这个邪恶的政权让中国经历了近300年的文化大倒退,它不能代表中国古代!同样的,满清≠满族同胞,满清是一个政权,满人百姓在当时也同样深受其害。Da=鞑。
⑷ 古时的妇女不是都要缠足的吗为什么在影视作品中都是大脚的女人呢
第一 要知道并不是每个朝代都广泛缠足的 缠足源于五代 到南宋时,妇女缠足已比较多见,甚至南宋末年时,“小脚”已成为妇女的通称。但在南宋时代,妇女缠足还并不普及,缠足者主要限于上层社会,在社会观念上缠足尚未达到人人接受的地步。元代妇女缠足继续向纤小的方向发展,但这时不缠足者仍很多,特别是南方江浙、岭南地区。明代,妇女缠足之风进入兴盛时期,并在各地迅速发展。
第二 毕竟是影视作品 小脚女人的脚是那种畸形的 按照现在人的审美观根本接受不了 你想想 电视上来了一个倾国倾城的女子 镜头一转 一双恐怖畸形的小脚 多大的反差啊 所以即便技术能做到小脚的效果 也不会有人去做的 除非剧情特殊需要
⑸ 中国女人裹脚的由来,和历史
在其他地方看关于裹脚的争论,真是看得我一肚子火,可老给屏蔽掉。国内关于过去历史文化的东西,网友总是充满大量幼稚荒谬的言论,信息错乱得可笑,全都是看点一爪片鳞就轻率下结论。国内反传统的风气,严重矫枉过正。没有严谨调查,大多凭主观臆想,自动脑补,开口就喷粪,而且动辄就上纲上线,啥都上升国家民族高度,动辄又是啥只有中国人才干得出来,这是劣根性,儒学毁灭人性,习惯性自我矮化和胡乱栽赃,都是很非黑即白的幼稚思维,脱离实际,实在很幼稚可笑。
裹脚到底源自何时,争议太大,有很多种说法,无法确定。但可以确定的是唐朝以前是不裹脚的,很多人望文生义,把行缠绑腿等等,和后世那种残忍的裹小脚陋习混为一谈。《汉杂事秘辛》已经给证实是明朝文人伪作的。目前最给认可的说法是始于五代南唐后主李煜,逐渐流入民间。但由于没有明确的记载,唯一可以确定的是,这个事件中,窅娘只是跳舞时裹脚表演。并不是伤筋动骨,搞得脚骨畸形。那种小脚难以支撑身体,根本不可能跳舞好看。
古人以女子脚娇小为美,有脚大的女人为了某些原因,开始将脚硬塞在小鞋中。这种情况进一步发展,就演变成后来缠小脚的恶俗。需要说明的是,很多人把小鞋或尖头鞋、厚底鞋看做是缠脚的产物,这里其实有先后颠倒之嫌。
裹小脚,归根到底是种封建时代,男权主义,欲望的产物。是有钱人为了女儿,嫁入好人家,迎合上流社会的变态时尚但必须说明。全世界的封建时代都是男尊女卑,总是有很多荒谬残忍的陋习。不是汉族才有陋习,其他民族也难免会有些陋习。也不是汉族女人都那样裹脚。穷人很少裹脚,客家女人不裹脚,啥渔民牧民山民也不裹脚,国内其他民族也不裹脚。
北宋由于经济文化繁荣,安逸太久,文人地位高,士大夫待遇好,奢侈腐化,逐渐产生了不少病态审美观,逐渐兴起对小脚的爱好。宋代诗人苏东坡曾专门做《菩萨蛮》一词,咏叹缠足。“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立宫样稳,并立双跌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但那主要还是欣赏天然小脚,最初流行于妓女圈,然后逐渐流行于官宦之家,主要流行于上流社会的小部分人家,也仅是让脚变纤直,没有到后来从小就得包扎伤筋骨的变态地步。而且跟大家想象中不同的是,其实那时很多文人对此是持批判态度,程朱理学并不赞成裹脚。宋代车若永在其《脚气集》里对此提出质疑:“夫人缠足,不知始于何时?小儿未四五岁,无罪无辜,而使之受无限之苦:缠得小柬,不知何用?”自从清末以来,很多人一方面大肆诋毁理学,另一方面叙述却又自相矛盾。理学固然过于极端,矫枉过正,有点走邪路意思。但必须明确理学是强调存天理,灭人欲,也有提倡忠君爱国的成分,对于塑造当时国人的民族气节,矫正奢侈腐化风气,抵抗外来宗教思想泛滥,有相当重要作用。也正是如此,宋朝也是刚烈文人最多的时代,诸如文天祥等文人,是誓死抵抗到底的。
《中华全国风俗志》作者是清末学者胡朴安,他对各地方志和古今笔记、刊物中所载风俗进行了汇编,记录各地的风俗人情。在《福建2》中有“漳州女子之枚林”的记载,相传是朱熹在福建做官时,因为那边的女子性子太野,下令缠足。对于这个记载,认为时间已过去很久,一不足信,世间各地风俗多有往名人身上扯的例子,这是二不足信。跟宋朝其他记载矛盾,宋朝应该是封建时代里,最人性化的时代,妇女可以主动提出离婚,可以分得家产,像李清照那样女词人,甚至可以在晚上大醉而归,没人骂她。朱熹不太可能公然违反儒家教义和整个社会价值观,公然对人民做如此残忍的事情。那所谓裹脚,应该是后人理解错了,朱熹当时看到那些女人性子野,走路大步走,还经常赤足,很不雅观,仅是要她们拿布包裹脚,相当于穿袜子而已。跟后世那种从小就拿瓦片刮破皮,还畸形脚骨的裹小脚,完全是两回事。直接的证据也有,朱熹的再传弟子车若水在《脚气集》中写到,“妇女缠脚的习俗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小孩从四五岁就要受这种无穷无尽的苦,不知道所为何来。有人借口说这是汉朝的传统,根本站不住脚,还有人说是从杨贵妃开始,也找不到证据。”清末康有为也有写到,“宋人有记载说,程颐(朱熹的师承)一家都不裹足”。元末明初的《辍耕录》中也提到,宋神宗元丰以前,裹脚的人还不多,到宋末时,天然大脚已经开始受到鄙视。北宋诗词中也有例子,《咏蔡家妇女诗》,“但知勤四肢,不知裹两足”。可见,朱熹之前就已经有缠足的现象了,而程朱理学的代表人物程颐也是明确反对这一陋习的。很多人习惯把私德和公德混为一谈,认为三妻四妾,家里有钱,就是人渣,就是两面三刀,只要一夫一妻,家里很穷就一定是好人,这是很幼稚的。别忘了,清末很多革命家也同样是三妻四妾,家里也很有钱,吃喝也很奢侈。
到了元朝,因为元朝统治者为了统治目的,拉拢文人,大力鼓励汉族女子裹小脚,裹小脚的陋习开始广泛的蔓延。元代妇女缠足继续向纤小的方向发展,但这时不缠足者仍很多,特别是南方江浙、岭南地区,元代末年甚至出现了以不缠足为耻的观念。明太祖朱元璋的马皇后,虽然是大脚,但当时缠足风气由于还没有这么明显,朱元璋并没有意识到缠足对妇女危害,并没有因此去禁止。反而因为受蒙古人蛮风影响,朱元璋恢复了些陋习,比如人殉制度。
满清入关,要求剃发易服,满人是东北森林渔猎民族,马背长大,不裹脚。也多次下令废除裹脚,但由于没啥效果,反而引起很多人不满,结果不了了之。对皇帝跪拜,却又死命坚持不肯废缠足,也就是所谓的“男服女不服,头服脚不服”。其实说到底,还是某些男人的畸形性嗜好,难以割舍,找好听点的借口,精神胜利法而已,是大男人主义和男尊女卑的体现。
因为裹脚后,女人走路需要绷紧双腿肌肉行走,进而对阴道起到收紧作用。亦即无形中做了缩阴锻炼。男人喜欢小足,只是一种说辞。把玩小脚固然爽,其实男人真正更喜欢的,是小而紧窄的阴道。
但是根据在干隆时期,英国使者马格尔尼的记载,看到大脚下层妇女健步如飞,不同于那些行动不便的小脚贵妇,让马格尔尼大为惊奇,问了清朝官僚才知道,仅是京城附近比较流行裹小脚,而且仅流行于有钱人家,南北各省,还是很少有妇女裹小脚的。干隆也曾经多次下令严禁裹小脚,刹住了旗人女子缠足的风气,但并没有彻底扭转这种陋习在民间逐渐泛滥。裹小脚之风真正大盛,是在晚清,也是清朝最腐败的时期。到慈禧那时,又再次下令全面废除缠足。
民国建立后,也下令严禁缠足,反帝反封建之风大盛,还搞了啥新生活运动,但仍未彻底废除了裹小脚这种陋习,在某些偏远地区,这种陋习依然根深蒂固。共和国建立后,又两次全面解放妇女,才真正彻底废除这些陋习。
由于近代以来,晚清丧权辱国,人民丧失了对满清认同感,也开始反思,但乱反思,反思过头了,乱找原因。这个反封建之风的过程中,很多人把裹小脚等封建礼教陋习,完全归咎于儒家,甚至完全一面倒批判所有儒者,还把罪过全归咎于孔子身上,极其错误的,这根本不是儒家传统,也根本不是程朱理学提倡的,这属于找原因找错了。裹小脚,最初既有女人的自动追求,也有男人的性压迫,主要还是那种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封建礼教的产物,原本的思想已经给歪曲改造得不像样了,导致日趋迂腐僵化。
为啥会这样,两大原因,一是水平不够,听错理解错了,二是故意歪曲原意。第二种情况更多。历史上很多人,包括皇帝和酸腐文人,经常歪曲经典,为自己的各种自私行为找借口。说白了,就是大男人主义和流氓无赖,专制霸道。比如说歧视女人贬低女人,就说“子曰: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现在发掘到西汉关于论语的竹简,其实应该是“唯汝子与小人难养也“才对,意思是说唯有你们这些人和小人一样难以教化。 要清楚孔子是私生子,是他妈拉扯大的,提倡孝道,一辈子也有一个老婆不离不弃,怎么可能去歧视女性呢?孟子也是他妈拉扯大,也提倡孝道,虽然说不孝有三,但又提倡民贵君轻。自朱元璋开始,出于私心,刻意删除民贵君轻,过分强调愚忠愚孝,还实行八股取士,严重限制科举考试内容,只能在四书五经范围内作答,严重束缚文人思维。清朝更变本加厉,干隆更是大肆篡改典籍,毁书甚于修书,大兴文字狱,也是正是干隆时期,君主专制达到最巅峰。整个清朝,思想文化都是很压抑的。这也是明清两代,情色小说和志怪小说盛行的根本原因,文人心理太压抑了,太需要精神宣泄。
⑹ 成年女性36码脚的一般对应是多少身高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从解剖学观点来看,正常人的人体器官各部分具有一定比例。我国古代就有“力七坐五盘三”之说,即以头长为一单位,人的身高一般为七个单位。而每个人的脚长和头长基本上是一致的,因此身高与脚长之比基本为7∶1。但是也有极少数,由于遗传、种族、营养条件等多因素的影响,身体结构不在正常比例中,如矮个子大脚、高个子小脚等,这属于较特殊情况。因此,正常情况下,只要能较准确的测量出赤足长,就可以推断出一个人的大致身高。
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不同地区的人其身高与脚长比例也有所差别。近些年来,许多地区的专业人员对本地区居民的身高与足长的关系进行测量统计,得出有规律的参数,如上海人身高为足长乘以系数6.75;东北地区的人系数为6.876;重庆人系数为6.856;陕西人系数为6.734。因此根据足迹推算身高除了要准确测出赤足长之外,还须考虑地区因素。
穿36 码鞋的女人一般身高155CM-165CM。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⑺ 中国历史上女人缠脚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据现代学者考证,缠足开始于北宋后期,兴起于南宋。
元代的缠足继续向纤小的方向发展。明代的缠足之风进入兴盛时期,出现了“三寸金莲”之说,要求脚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还要弓弯,但清以前的出土女尸尚未发现有缠足者,可见在当时缠足也并不十分普遍。清代的缠足之风蔓延至社会各阶层的女子,不论贫富贵贱,都纷纷缠足,但不缠足者也不在少数。
到了宋徽宗宣和年间(1119-1125年)缠足风俗有了一个较大的发展。元代,蒙古贵族本来不缠足,但并不反对汉人的缠足习惯,相反还持赞赏的态度。这样,使得元代的缠足之风继续发展,元代末年出现了以不缠足为耻的观念。 元代妇女缠足继续向纤小的方向发展。
明代,妇女缠足之风进入大盛时期。清代,统治者起初极力反对汉人缠足,一再下令禁止女子缠足,但此时缠足之风已是难以停止,到康熙七年(1668年)只好罢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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缠足,加剧社会贫困人类社会男女各占其半,女子缠足,半为残废,缠足时代的女子多以“没脚蟹”自比。脚小难行,行必扶墙,拄杖持杆,有条件者则是婢女扶持,甚至“扶婢仅能步中庭”,而完全依仗他人抱持背负的时有所闻,倘若孤立无助,那么由此室移至相邻的彼室也难以做到。
至于出门行路,即使持杖扶婢,也是行不了多远便以气喘吁吁,时不时地靠扶婢肩,倚柱而息,摸捏莲钩解痛除乏。若逢兵荒马乱,只有坐以待毙。
为了使小脚易于裹成,往往有故意使肌肉糜烂的举动。有人在缠脚布内故意放入碎石、瓦砾、瓷屑,有人用针刺刀划的办法弄破皮肉。想缠就一双金莲,非到折筋断骨不可,掉落一、二个小趾也是家常便饭,女子缠足,坐卧不安,行之不能稳,夜痛不成寐,历尽极度煎熬,惨遭至酷折磨。
⑻ 中国女人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裹小脚的
宋朝皇室与宋朝上层社会是最早开始缠足的。
汉族人追求女子身材美感由来已久,古来就有“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的说法,历朝历代歌颂美女们身材娇好,步履轻盈的诗句不胜枚举。宋朝统治者的推崇也发挥了巨大作用。
一般女性从四、五岁起便开始缠足,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后方将布带解开,也有终身缠裹者。
元代的缠足继续向纤小的方向发展。明代的缠足之风进入兴盛时期,出现了“三寸金莲”之说,要求脚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还要弓弯。清代的缠足之风蔓延至社会各阶层的女子,不论贫富贵贱,都纷纷缠足,但不缠足者也不在少数。
(8)小脚女人赤足图片扩展阅读:
清朝统治者对女子缠足极其反感,还未入关,太宗皇太极就于崇德三年(1638年)谕旨“有效他国衣冠、束发裹足者,治重罪”,“他国”是明朝。后孝庄皇后谕“有以缠足女子入宫者斩”,这是对满族女子缠足的最严厉惩罚。
顺治十七年(1660年)下诏,要求普天下女子不再缠足,终因积习难改,后禁令取消。但对八旗女子从未开禁,道光皇帝还于十八年(1838年)重申禁令。有身份的旗人对女子缠足极为鄙视,《红楼梦》中常用的“小蹄子”一词,有人解释是骂缠足。
禁令归禁令,缠足的风气依然很盛。军阀孙殿英盗干隆、慈禧墓时,发现干隆帝身旁躺着一位殉葬的女性,是金莲三寸的汉族女子。缠足时髦,且“脚小能遮三分丑”,为了对抗谕旨,八旗女子发明了一种不同于汉族三寸金莲的缠足方式。
把脚缠得“既瘦窄又平直,瘦削有如利刃,故名‘刀条儿’。”据说光绪中叶最盛行时,八旗女子几乎无人不缠。“刀条儿”不求四趾曲折,不成弓形,且在女子十五六岁时缠,一般五寸左右。痛苦较汉族女子的“小脚一双,眼泪一缸”要小得多。
“刀条儿”属“下有对策”,虽比“盈尺莲船”好一点,但在酷爱三寸金莲者看来,仍是其丑无比,有《嘲旗足》诗曰:“亭亭如玉站门头,似与人看又似羞,怪底风流谁氏女,不谙缠足善梳头。”
清朝灭亡后,对满族女子的缠足禁令已成废纸一张,满族女子为了生计,主要是与汉族通婚的需要,模仿汉族女子缠足,不过此时缠足之风已是强弩之末了。
⑼ 有没有穿布鞋的女子被穿皮靴女子杀死
从文化史的角度考察,鞋子是人类服饰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古代被泛称为“足衣”。鞋子对推动人类服饰改革、发展,曾立下汗马功劳,它不仅注重于实用,同时有着审美装饰的功能;有些鞋子还代表了等级的标志和礼仪的规范,并且深刻反映了历代人们的良好祝愿,具有浓厚的文化内涵。从制作工艺本身来说,鞋子还是一种艺术品,具有较高的文化价值、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并与民俗学,工艺学、美学、考古学等学科密切相关,它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表现。中国鞋子的发展,经历了从无到有,从简到繁,从粗到精的过程,历史十分悠久。从古到今,创造众多,不仅样式多彩,而且在造型、色彩、技巧上部有丰硕的成果。为了更好地弘扬民族文化传统,学习、继承并发扬光大民族传统,我们对我国鞋文化史进行探索,是一件十分有意义的事。 在我国旧石器时代,原始人类以各种简单的石制工具捕获动物。在得到动物后,就带到自己的洞穴里,“食其肉而用其皮”,这就是历史上“茹毛饮血”、“食草木之实,衣禽兽之皮”的猿人时期、为了不受外界的气候条件以及地面条件的影响和威胁,他们不仅制作兽皮衣来抵御风寒,并且知道用兽皮来保护脚,就是用兽皮简单地将脚裹住,达到不受冻.不被刺伤的目的。 古代把人类身上的服饰分作首衣.上衣.下衣和足衣。足衣,就是古人对鞋与袜的总称。当时,社会生产力极其低下,没有发明纺织。“妇人不织,禽兽之皮足衣也。”(《韩非子?五蠹》)据专家研究,人类经历过赤足时期,后来才发明了鞋子。在比较寒冷的地区,当时的原始人用一种小皮条将割成整块的兽皮包扎在脚上,实际上是一种兽皮袜。这是最早的“足衣”,已有数万年以上的历史。因用于裹脚,亦有“裹脚皮”之称。据推断,它是最古老的原始鞋,也是今天鞋子的原始形态。 在我国虽然至今未发现这种“原始鞋”的实物.但在考古出土文物中,有反映远古居民所着靴鞋的形象,为我们研究中国远古时期文化史,提供了生动的资料。 1973年秋,在我国青诲大通县孙家寨一座属于马家窑文化的墓葬中,出土了氏族时期的一件陶器,上面一人.足上已穿鞋,而且鞋尖上翘。鞋翘,是中国古鞋最典型的特征之;有史料记载,中国鞋翘始于石器时代,从以上文物的发现看,鞋翘起源时期还可提前。马家窑文化属于新石器时代,据测定,其具体年代为五千或五千八百年前,约相当于我国传说中炎帝到黄帝时代,即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的过渡时期、那么,当时原始人是如何从“裹脚皮”逐步过渡到鞋子的呢?当时穿的鞋及鞋翘究竟是什么原料制作的呢?是皮靴还是草鞋,木屐?具体形状又怎么样?我们仍处于无知状态。 履是自汉以后对鞋子的总称。古代称鞋为履,履本为动词,是“践”、“踩”或“穿鞋”的意思,但称鞋为履后,履也就有了名词的属性。古代的履种类繁多,以质料来分,有布帛,草葛和皮甲三种。布帛履是以丝、麻、绫、绸等织物制成的履。草葛履是以蒲草为原料,经碾搓编织而成的鞋子。皮甲履有生皮和熟皮之分,以生皮制成的称革踏,以熟皮制成的称革千。 我国古代鞋子款式都鞋头上翘,称“翘头履”。唐代的翘头履多以罗帛、纹锦.草藤、麻葛等面科为履面,其履底薄,履帮浅,较轻巧便利,翘头做成风头、虎头等,生动逼真。此外还有重台履、高墙履.勾履、芴头履等名称。 屐,一种鞋底装有双齿的鞋子,它主要是以木料为主,称木屐。木屐是由面、系.齿三个部分组成。面即为鞋面,鞋面上系有鞋带,即系。齿在屐的底部前后,呈直竖式。 汉代末年,女子出嫁多穿木屐,屐上彩画十分美观。晋朝,有一种木屐,面、帮、齿全部用整块木头制成,帮代替了原来的系。还有—种,它的双齿可以任意拆卸;据说,这种木屐为南朝诗人谢灵运所创,称谢公屐,为登山旅游时穿用,可以在上山去前齿,下山去后齿,以便保持人体平衡。 舄,古代一种加有木底片用五彩带系之的鞋子。在古代的诸鞋中,以舄为贵。舄的穿着只限于朝觐、祭祀时穿用,而履随时可用。舄是双底,木制或注蜡,以防潮湿。周代君王之舄为白、黑、赤三种颜色,其赤为上服,其次是白舄与黑舄;而王后为赤、青、紫三色,以紫色为上服,其次是青舄和赤舄,在隆重的庆典,君王穿赤舄,王后穿紫舄,舄的材料是绸缎。 靴,一种高度在踝骨以上的长筒鞋,原为北方游牧民族穿用,多为皮革制成。我国在三干八百多年前,已有皮靴出现。战国时期,赵武灵王提倡“胡服骑射”,靴才开始流人中原。南北朝时期,妇人常以冬至日添置履袜及靴。而靴流人中原作为礼服配套时,造型更为完美;这时,开始有六合靴出现(用六块皮革拼合缝制而成)。到唐代,官庶普遍着靴;靴有长筒、短筒、圆头、平头、尖头等多种款式。宋代初期制鞋工艺仍沿用唐、五代。宋后期,用黑革为其面加以靴筒,里面衬毡子,靴高八寸,文武官员按其品级服色来饰其靴边缝滚条。宋、辽、金、元时期,靴的式样较多.有鹅头靴、云头靴、花靴、颉嘴靴、旱靴、革翁靴、高丽式靴等,造型简单,靴的颜色随衣搭配。 自明代起,朝廷开始禁止庶民穿靴,穿靴已有等级制度。到了清代,男子穿便装时以鞋为主,但穿公服时仍需要穿靴子。靴子的面料多为黑缎,式样初期为方头,后改为尖头,但和朝服配套的靴子仍是方头靴。民间的尖头靴,贫富式样相同,只是用料有严格区别,富者在春秋时,可穿青素缎靴,冬季可穿青绒靴。贫者只能穿青布靴。在官场,牙缝靴为高级官员所穿,其他官员所穿大都是黑色缎料方头靴;而武弁、公差所穿的靴子又称“爬山虎”,也就是轻便短筒薄底靴。 旗鞋,俗称“花盆底鞑”,是清代满族旗人妇女穿的一种高底鞋,鞋子为木底,跟在中部。由于满族妇女从小骑马,从不裹脚,她们习惯穿这种鞋,尤其是贵族妇女,普遍穿这种鞋,所以称为“旗鞋”。旗鞋的木跟镶装在鞋底中间,一般有三寸多高,整个木跟用白细布包裹,也有外裱白绫或涂白粉,俗称“粉底”。旗鞋的面料为绸缎,上绣五彩图案。随着年龄增长,鞋底高度也逐渐降低,一般老年或劳动妇女,多穿稍矮的或平底鞋,如“船形高底鞋”等。 三寸金莲既指女人的小脚,又特指缠足女人所穿的鞋。 缠足风俗在中国历史上到底在什么时代开始,至今也没有确切的说法,专家们意见难以统一,各有各的说法。 有的学者依据民间传说,认为三寸金莲出现于隋朝。该民间故事是:隋朝时,荒淫无道的昏君隋炀帝,经运河去扬州游玩,不想用男子,而改用百名美女为他拉纤。一位姓吴的铁匠的女儿吴月娘被选中,由于吴家父女非常痛恨隋炀帝,因此商议后准备借此机会刺杀隋炀帝。为此,吴父专为女儿打制了一把三寸长、一寸宽的蓬花办刀。吴月娘将刀用布裹在脚底下,同时把脚也尽量裹小,又按裹小的脚做了双鞋,鞋底上刻上莲花,十分漂亮。隋炀帝在龙船上见到吴月娘后,非常喜欢,就下旨召见吴月娘近身,想看看缠足。吴月娘借口其秀足只能让皇上一人欣赏,于是隋炀帝喝令左右退下。吴月娘等隋炀帝身边无人时,只才慢慢解开裹脚布,突然抽出莲花刀刺向隋炀帝,隋炀帝一闪身,被刺中了手臂。此时,隋炀帝一边大叫“来人抓刺客”,一边随即拔刀向吴月娘砍去。尽管吴月娘没有被砍中,但自知事已败露,便投河自尽了。这件事给隋炀帝刺激很大,他当即就下了一道圣旨:“女子再美,裹足者不选”。此时传到民间后,人们为了怀念吴月娘,竟鼓励女人裹起脚来,以示纪念,缠足风俗由此而来。 不过传说毕竟是传说,大多数研究鞋文化的学者认为根据现有历史资料来看,应当是在南唐(公元937年—975年)。据考证,南唐皇帝李后主喜欢美色及音乐,他用黄金制成莲花台,高六尺,令宫女睿娘用帛缠足成弓状,在金制蓬花台上跳舞。 李后主令宫女舞娘用帛缠足,使脚纤小弯曲作新月状成弓形,并在金制莲台上面跳舞,回旋有凌云之状,宫女舞娘的小脚以及所穿的鞋被称为“三寸金莲”由此得名。此后,宫内外皆仿效之,形成妇女纤足以小、瘦、尖为美、为贵的民俗。 而缠足风俗自南唐开始一直沿袭到辛亥革命年间,不过民国年间此风俗并未杜绝,甚至在解放初期仍有极少地区还有缠足习俗,上下一千多年。中国土地辽阔、人口众多,各地方、各地区女人所穿的三寸金莲又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款式。大体讲三寸金莲分南北两大类,南方以浙江的舟山、宁波、绍兴、嵊州及安徽的黔县为代表;北方以北京、天津、青岛为代表。相对讲,南方的三寸金莲较别致、细腻,绣工考究。北方的三寸金莲较粗犷有力,较大方。 在缠足风俗鼎盛的清朝年间,缠足女子为了衬托其三寸金莲,以博得男人欢心,还喜欢穿用腿带、藕覆、套裤。 腿带,指缠足女子用于缠束在小腿上的带子,质料有棉织及丝、缎等,考究的在腿带上绣上图案。 藕覆,分两种,一种是像裤脚的脚管形状,是套在裤脚外面;另一种是一块长方形棉布或绸缎,有夹里,是卷扎在踝骨上部、裤脚外面。两种藕覆的用途是覆盖踝骨的畸形,增加脚部美感。藕覆上面均绣上五彩图案。 套裤,清代女子喜欢穿套裤,套在腿上至踝骨部;套裤上有系,用时系在腰部,目的是为了御寒及增加脚部美观。 在民国时代,由于新文化运动影响,西方鞋文化开始渗透中国,机械生产的各种布鞋、胶鞋、雨鞋、塑料凉鞋以及高跟皮鞋、皮靴流入中国;至此中国的鞋文化吸取了西方鞋文化的优点,结合中华民族的特点,走向了高速发展的道路。 综上所述,中国鞋文化历史悠久,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即使在当代也是如此,比如一带女布鞋几乎成了中国妇女的国鞋,而外国妇女到中国最喜欢购买的就是一带女布鞋。更令国人骄傲的是:20世纪初,人们意外地在辽宁凌源牛河梁红山文化(公元前3500年)遗址中,发现了一件裸形少女红陶塑像,可惜头部、右足缺失,残高不到十厘米,左足上却穿着一双短筒皮靴,其特征十分明显。这就把我国制鞋工艺史上溯到五千五百多年前。 此外,鞋文化专家在新疆温泉县阿尔卡特草原发现的一尊石人像(据测定约在公元前3000年左右),它身高2米,圆脸深目,面部饱含威武神情,身穿宽厚的翻领大衣.腰间束带,足登高筒皮靴。它真实地反映了远古居民着靴的原始面貌,以及远古鞋文化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