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幼儿园教案:动物比美
的画面、各种具有保护色的动物的图片、画有森林或草丛的背景图若干。活动过程:一、讲故事《 两支军队》 (见P275 )1 、听故事后讨论:为什么穿迷彩服的军队会获胜?出示两幅丛林背景图,里面分别躲着穿红衣服和穿迷彩服的士兵。2、 尝试在背景图中找出躲藏的士兵,发现穿迷彩服的士兵不容易被发现。二、讨论、了解 保护色
Ⅱ 部队幼儿园的好处
现役军人子女上幼儿园的优待
1.军人子女入读公办幼儿园和中小学,免交国家和省规定收费项目以外的任何费用;入读民办中小学的,同等条件下学校优先接收。
2.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在接收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期间,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减免学费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助学金和助学贷款。当中,军人子女包括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都可享受这份规定的优待办法。
3.军人子女入部队幼儿园,按照划区保障的原则,在军区级单位范围内就近免费入园;无隶属关系部队的军人子女,没有条件入本单位幼儿园的,就近就便入其他部队开办的幼儿园;没有条件入部队幼儿园的军人子女,就近就便优先入地方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4.驻“艰苦边远地区”、西藏自治区和“岛屿”以及在“高风险、高危害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军人的子女,或者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军人的子女,“受到表彰奖励”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及伤残军人”的子女,可以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就近就便优先入地方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解决上学难问题
1.军人子女入园,采取就近或相对就近的方式,优先安排到条件好、接送方便的幼儿园就读,幼儿园不得拒收。
2. 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小学按户口和实际居住地,以实际居住地为主,按照就近或相对就近、免试、优先入学的原则报名入学。初中按照以校划片,结合户口(或人户分离的实际居住地)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分配入学的办法安排就读。
3.军人子女高中阶段入学、报考高中和普通高校,依照昆明市当年高中阶段招生加分照顾的有关规定给予加分。现役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或职业学校,在同等条件下,学校优先录取;学生毕业时,学校要优先向用人单位推荐就业。
4.部队移防本市,其军人子女入学由市双拥办、市教育局与移防部队共同协商,根据学校学额情况,本着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原则,优先安排就读。
5.驻昆部队军人子女户口不在昆明但需在昆明就读时,由驻昆团级及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证明后,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协调安排,优先照顾入园入学,任何学校不得拒收。
6.在本市幼儿园和高中阶段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的现役军人子女,除可适当减免相关费用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助、资助相关政策;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家庭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
7. 各县(市)区都要成立军人子女入园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育的领导任组长,人事、教育、民政、财政、共青团、妇联、驻辖区部队和部队牵头单位等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任成员,并设立办公室,由各级双拥部门和驻地部队牵头单位各指定一名同志负责日常事务。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是:掌握情况,分析形势,督促检查军人子女入学规定的落实情况,总结经验,推广典型。
拓展资料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
1、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接受学历教育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助学政策。
2、现役军人子女的入学、入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
《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
1、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在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时降20分录取,并不得收取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收费标准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报考高等学校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现役军人子女入公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托儿所,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关于在高考中贯彻〈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现役军人子女高考录取时,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关于妥善安排驻沈部队军官子女就学的意见》:
(1)军官子女入小学、初中,就近安排在办学条件较好的学校就学;
(2)军官子女选择民办公助小学、初中入学的,按报名人数的30%单独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3)到普通高中择校的,在本校确定的择校分数线下降低20分接收;
(4)军官子女入职高,任选学校。
(5)军官子女择校,不占原招生计划,经市教育局审核后予以追加。
参考资料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网络
Ⅲ 部队办幼儿园和地方办幼儿园的区别
部队办幼儿园就是所谓的机关幼儿园,但数量较少,一般都是联办,老师待遇要看幼儿园具体规模和档次来看。
地方幼儿园也分为很多种,有公立幼儿园和私立幼儿园。他们的区别:
1
教师素质:前者总体高一些,毕竟属教师编制,各方面有保障,如果想长期从事教育事业,多数人当然首选公办;后者教师来源比较复杂,有优有劣,流动性也较前者大。
2
服务态度:前者有政府补贴,相对便宜,即使示范园也仅相当普通民办园收费标准,所以不愁生源,说句不好听的,脸难看,门难进,家长都得求着哄着送钱进去,还得看人乐不乐意收,服务态度可想而知了;后者是私人的,顾客就是上帝,怎么也得在上帝面前露个笑脸啊,至于是不是真心的那倒说不准,但至少不会给钱还挑三拣四摆个臭脸给谁看哪。
3教学内容:前者是遵循二期课改的,后者往往有园本教材,各有所长,关键看老师的教学方法,个人认为幼儿园阶段孩子最主要的老师是家长,家庭教育重要性远甚与幼儿园,不要指望老师把小孩的脾气性格都调教得很好,只有到了小学中学阶段才要更多的考虑校风班风问题。
另外,前者提倡愉快教育,所谓的素质教育;后者往往会有各式各样的适应家长需求的兴趣班,具体不用我多说了吧,地球人都知道。看你对孩子的期望如何。
Ⅳ (童心系国防)是幼儿园带着孩子到部队参加军训活动。
国防从娃娃抓起
Ⅳ 部队幼儿园老师是不是都是部队家属
有的是公办,就是所谓的机关幼儿园,但数量较少, 一般都是联办,老师待遇要看幼儿园具体规模和档次来看, 但不要幻想享受到军队的什么福利。
Ⅵ 现役军人子女上幼儿园有哪些优待如何解决上学难问题
军人子女入读公办幼儿园和中小学,免交国家和省规定收费项目以外的任何费用;入读民办中小学的,同等条件下学校优先接收。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在接收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期间,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减免学费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助学金和助学贷款。当中,军人子女包括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都可享受这份规定的优待办法,故梁某的女儿如果接受学前教育,可采取入部队幼儿园和地方幼儿园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下列规定给予优待: (一)军人子女入部队幼儿园,按照划区保障的原则,在军区级单位范围内就近免费入园;无隶属关系部队的军人子女,没有条件入本单位幼儿园的,就近就便入其他部队开办的幼儿园;没有条件入部队幼儿园的军人子女,就近就便优先入地方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二)驻“艰苦边远地区”、西藏自治区和“岛屿”以及在“高风险、高危害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军人的子女,或者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军人的子女,“受到表彰奖励”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及伤残军人”的子女,可以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就近就便优先入地方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Ⅶ 72495部队幼儿园性质
有的是公办,就是所谓的机关幼儿园,但数量较少,一般都是联办,老师待遇要看幼儿园具体规模和档次来看,但不要幻想享受到军队的什么福利。
其实按照性质划分,幼儿园不止分为公办和民办,还有集体性质、事业单位性质、地方企业性质、中外合作性质和部队性质的幼儿园~
Ⅷ 现役军人孩子入幼儿园政策
法律分析:军人子女接受学前教育,按照下列政策给予优待: 1.没有条件入部队幼儿园的军人子女,可凭军人所在团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经拟入幼儿园主管单位审核批准,就近就便优先入地方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2.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驻海岛部队,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被军以上单位表彰、在执行抗洪抢险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受到省以上表彰的军人的子女,可以在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就近就便入地方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六条现役军人,残疾军人,退出现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应当受到社会的尊重,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优待。军官、士官的家属随军、就业、工作调动以及子女教育,享受国家和社会的优待。
Ⅸ 军队幼儿教师的身份究竟是国家干部还是工人
国家干部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是对所有人才的总称。 军队幼儿教师属于军队子弟学校,走技术的是按职称认定的,如幼教一级职称,幼教二级职称,走行政的是按职员制认定的,如几级职员。 不是工人。
Ⅹ 请问现役军人子女入县直幼儿园有哪些优惠政策有哪些程序需要准备什么
一、入学程序,所需资料按照当地要求来,可以咨询当地教育局。
二、各地政策不同,以横县为例,现役军人子女入读幼儿园免费。
根据《横县教育局关于落实现役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方法》
第五条 军人子女入公办幼儿园和中小学,免交国家和自治区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第六条 军人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可以就近就便优先入公办幼儿园,公办幼儿园应给予接收优待。
第十一条 各乡镇中心学校是本辖区内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和主管部门,应积极抓好优待政策的落实,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应根据本规定做好军人子女接收入学、给予资助、减免费用等优待工作。
义务教育阶段及高中阶段
根据《横县教育局关于落实现役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方法》
第七条 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乡镇中心学校按照就近就便、相对集中、分布合理、免试入学的原则,采取计划安排等方式,确定辖区内教育质量较好的小学、初中为军人子女就读学校。
第八条 军人子女就读高中教育,按下列规定给予优待:
(一)在高中招生录取时,对报读高中学校的军人子女考生降低录取分数线10分录取。
(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及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就读横县职教中心,在学校学习期间,减免杂费,优先享受免学费政策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并酌情给予生活补助。学生毕业时,学校优先向用人单位推荐就业。
第九条 军人因工作调动、生活基础变更等,其子女需转学、借读的,各相关学校按优先照顾的原则,及时为其办理转学和接收等相关手续,并根据学生学习情况安排到相应教育质量较好的学校就读,不得收取国家和地方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以上内容参考:横县人民政府-横县教育局关于落实现役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