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勞動仲裁網上申請入口
申請勞動仲裁要准備以下手續:一、先列印公司工商注冊登記信息1份(在網上輸入公司名稱能夠查到),即可看到公司注冊資本。二、申請勞動仲裁,須准備以下資料:勞動合同復印件2份,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1份,公司工商注冊登記信息列印1份(在網上輸入公司名稱能夠查到),薪水條復印2份。這些也是後面開庭需要的證據手續。另外在填寫訴訟書時,還要填自己的確切地址,公司法人的年紀、職務、聯系電話,公司的地址。
網上勞動仲裁申請的流程如下:1、登陸當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的官方網站;2、注冊本人賬號;3、點擊勞動仲裁申請,填寫個人資料提交;4、一般在三個工作日之內工作人員電話聯系。仲裁是指將爭議提交給爭議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對當事人的糾紛居中調解,並作出裁斷的行為。根據適用對象不同,仲裁可分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國際爭端仲裁等。勞動爭議仲裁是仲裁製度中的一種,旨在解決勞動糾紛。勞動爭議仲裁既具有仲裁製度共有的某些特徵,同時又有自己的特殊性。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九條 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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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仲裁和訴訟有什麼區別
仲裁與訴訟的區別主要表現在:
1.管轄的依據不同。訴訟實行地域管轄和級別管轄,具有強制性。而仲裁實行協議管轄,由雙方當事人自願約定,具有自主性,且這種自主性有排斥法院管轄的效力,但仲裁協議必須明確約定仲裁事項和仲裁機構。
2.受理范圍不同。仲裁委員會只受理平等主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婚姻、收養、監護、扶養、繼承和行政糾紛案件不能仲裁。
3.審理適用的程序不同。仲裁適用仲裁機構的仲裁規則,由當事人選擇仲裁員辦理案件,當事人可以就具體程序進行約定。而訴訟則須嚴格按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進行,當事人不得約定。
4.開庭審理的原則不同。仲裁實行不公開原則,案情、開庭、裁決均不公開,除非當事人協議公開。而訴訟則實行公開原則。
5.審級不同。訴訟實行二審終審制,而仲裁實行一裁終局制,仲裁裁決一經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能就同一糾紛再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