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在火車站進站口驗證閘機上撿拾手機是什麼行為
是「撿拾」還是「盜竊」要根據當事人主觀目的、事發經過、撿拾情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如果明知是他人財物,且財物尚未脫離事主的控制范圍,當事人所謂的「撿拾」具有明顯的主觀佔有故意,其行為就已涉嫌盜竊。
「換句話說,明知是別人的東西,看到東西遺落不吭聲就拿走,這種行為性質就屬於秘密竊取,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已經構成盜竊。」關於「撿拾」和「盜竊」的邊界,北京廣衡律師事務所主任趙三平進一步解讀說。
我國《物權法》第109條規定: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我國《物權法》第111條則規定:拾得人在遺失物送交有關部門前,有關部門在遺失物被領取前,應當妥善保管遺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遺失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撿拾了無主物被人找上門還拒不歸還,後果就更嚴重了。我國刑法規定,將他人的遺忘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構成侵佔罪,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2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不過,趙三平表示,侵佔罪屬於刑事自訴案件,需要失主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B. 河北男子偷偷撿走別人掉落的手機,被警方依法拘留15天,其行為如何定性
男子此行為就是屬於違法行為,撿到別人的東西還給失主不僅是道德義務也是法律義務,占為己有實在不可取。該男子最後被拘留15天也屬正常,這不僅是給男子一次教訓,也是給網友一次警示。像火車站這些公共場所到處都是監控,無論你藏得再隱秘,也無法逃過法律追究。
三、在外面撿到他人手機該怎麼做?
個人覺得無論自己撿手機的地方有沒有監控,都應該想辦法把手機還給失主。首先保持手機屬於正常開機狀態,失主發現手機丟失了,一定會打電話,而接聽電話不需要輸入手機密碼,然後讓對方來某個地方領取。如果相隔的地方太遠,或者自己沒時間等待,可以把手機交給最近的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