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當兵體檢用的是什麼視力表
徵兵體檢視力表都是國際通用的標准視力表,5米標准視力表,一般用的是E字型視力表。
檢查方法:
採用標准對數視力表(國家標准)進行檢查,按5分記錄法記錄檢查結果。
徵兵條件近年來對此做出相應調整,規定:
每一隻眼裸眼視力低於 4.5(0.3),矯正視力不足 4.9(0.8),屈光度在±6.00DS 等效球鏡以上,不合格。
每一隻眼裸眼遠視力 4.6(0.4)以上,矯正視力在 4.9(0.8)以上,屈光度在±6.00DS 等效球鏡以下,指揮、水面艦艇、潛艇、裝甲、測繪、雷達專業合格。
(1)測視力圖片規格是多少擴展閱讀:
標准視力表,表為12行大小不同開口方向各異的「E」字所組成。
測量從0.1-1.5(或從4.0-5.2);每行有標號,被檢者的視線要與1.0的一行平行,距離視力表5米,視力表與被檢查者的距離必須正確固定,患者距表為5米。如室內距離不夠5米長時,則應在2.5米處放置平面鏡來反射視力表。
進行檢測先遮蓋一眼,單眼自上而下辨認「E」字缺口方向,直到不能辨認為止,記錄下來即可。正常視力應在1.0以上。若被測試者0.1也看不到時,要向前移動,直到能看到0.1為止,其視力則是「0.1×距離/5=視力」;若在半米內仍看不到0.1,可令被測試者辨認指數,測手動、光感等。按檢查情況記錄視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