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為什麼停車信號燈用紅色
交通信號燈的顏色可不是隨意選用的哦,這其中大有學問呢!我們知道,空氣中除了氮氣、氧氣等各種氣體分子外,還懸浮著許多灰塵小顆粒,所以光在空氣中傳播時會產生散射現象。散射與光的波長有關,波長越短,散射作用越強。在可見光中,紅光的波長最長,空氣對它的散射作用是最弱的,所以它要比其他顏色的光傳得遠。這樣,司機在比較遠的地方就可以清楚地看到信號,並及時制動,讓車子減速慢行。另外,人的視覺對紅色很敏感,它能使人產生一種灼熱感和興奮感,可以提醒司機注意路面情況,控制車速。防止事故發生。 除了交通信號燈外,人們還常常在城市的一些高大建築物頂端安裝一些紅色的閃爍燈,它們可以保障夜航飛機的飛行安全,防止撞機事故的發生。此外,紅色還可以表示危險、緊急之意。例如,消防部門就採用了紅色標志,而且一些消防器材和設備也都被塗成了紅色。
Ⅱ 我要做一期安全防火禁煙的板報,誰能給我提供些素材!!
禁煙標志:http://image..com/i?tn=image&ct=201326592&lm=-1&cl=2&fm=ps&word=%BD%FB%D1%CC%B1%EA%D6%BE
吸煙引起的火災的事例:備受蘭州市民關注的蘭州龍馬商城特大火災一案終於塵埃落定。上午9時許,蘭州市城關區人民法院對龍馬商城火災案件進行了一審宣判,羅金國因犯失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並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蘭州龍馬商城經濟損失30171.24元。
5月23日城關法院公開審理時,羅金國的辯護律師稱:無證據證實火災與羅金國扔煙頭有直接的因果關系
5月23日,蘭州市城關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蘭州近3年來損失最慘重的特大火災事故案件。法庭之上,被告人羅金國辯解說,燒死三人及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459630.15元,是發生火災後才出現的,並非是他故意造成,在庫房內吸煙確有其事,但不一定是由他煙頭引起。羅金國的辯護律師也提出,無證據證實火災與被告人羅金國扔的煙頭之間有直接的因果關系,作為證據的蘭州大學分析測試中心檢測報告中只能確定「555」香煙的燃度可能引起火災,不能作為定案依據。並強調說火災損失的擴大應與庫房材質的耐火性差、管理等有密切關系。鑒於案情復雜,法庭審判長決定此案擇日宣判。5月24日,本報在頭版顯要位置以《法庭上小煙頭引爆爭論焦點》為題對當日庭審過程作了詳細報道。
經再次補充調查取證,14項證人證詞,證物及事故調查責任書提交法庭.6月9日上午城關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宣判
6月9日上午9時許,蘭州城關區人民法院對被告羅金國作出了有期徒刑4年的判決結果,並判羅金國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蘭州龍馬商城經濟損失30171.24元。
城關區人民法院認為,被告羅金國在禁止吸煙區吸煙,並將未熄滅的煙頭扔在庫房,引起火災並造成嚴重後果,其行為構成失火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羅金國供述的吸煙位置,與葉光漢等證人證言及火災現場勘察筆錄證實的起火點基本吻合。有證人證實火災當日共有4人進過21號庫,只有羅金國與藏延軍於12時左右進去的時間最長,藏延軍不吸煙,而被告羅金國平時就有在庫房吸煙的現象,且有甘肅省蘭州市公安局火災事故責任書認證。故對被告人羅金國的辯解及其辯護人提出煙頭與火災之間不存在直接因果關系的意見不予採信。關於其辯護人提出的蘭州大學分析測試中心檢測報告不能作為定案依據,及其他可能引起火災的原因無證據證實,不予考慮。辯護人提出的火災的蔓延和庫房塌落與庫房的材質的耐火等級低、沒有採取防火分割措施致使火災蔓延,有證據證實,可以採信。附帶民事訴訟原告龍馬商城提出的訴訟請求以甘肅公安廳火災直接財產損失復核通知書為准。
吸煙與火災淺說:由香煙引起的火災,以引燃固體可燃物,尤其是引燃床上用品、衣服織物、室內裝璜、傢俱擺設等居多。大家知道這些物品大多是以棉、麻、毛等為原料的製品,都是可燃物。如,常見的棉花中含有90%以上的纖維素,它是一種可燃的高分子有機化合物,由碳、氫、氧三種元素構成,其分子式是(C6H10O5)n。其他植物纖維如黃麻、亞麻、大麻和劍麻等到基本上也是由纖維素構成的。木材以及以木材為基質的製品、紙張等,主要成份也是纖維素,分子式亦為(C6H10O5)n,主要也由碳、氫、氧三種元素構成。至於從動物中取得的纖維,由復雜的蛋白分子組成,分子中含有比例很高的碳、氫、氮、氧及少量的硫,也是可燃的。
固體可燃物的燃點,由於測試方法和測試條件的不同,各個地方取得的數據會有一些差別。下面引用美國國家標准局測試的一些固體可燃物的燃點:新聞紙230℃、濾紙232.2℃、脫脂棉266.1℃,棉花胎230℃,棉被單240℃,羊毛毯205℃,粘膠纖維280℃,木材纖維板216.1—228.8℃,甘蔗、竹料纖維板240℃,短葉松227.8℃長葉松230℃,雲杉261.1℃,白松263.9℃。
一支燒著的香煙的的溫度有多高呢?據美國加利福尼亞消防部門試驗,其溫度范圍從288℃(不吸時香煙表面的溫度)到732℃(吸煙時香煙中心的溫度)。有的資料還介紹,一支香煙停放在一個平面上可連續點燃眉之急24分鍾。所以,熾熱的香煙的溫度,從理論上講足以引起大多數可燃固體以及易燃液體、氣體的燃燒。
試驗表明,香煙引燃固體可燃物,只有在固體可燃物中的熱量逐漸積累、增長增大的情況下才能發生。也就是說,為使一支香煙引燃一個固體可燃物,材料必須具有維持漸進的無焰燃燒的性能。大多數普通固體可燃物不同程度地具有這種性質,而所有植物纖維素物質是最易受到影響的。這是由於植物纖維素主要由碳、氫、氧三種元素組成,有機含氧化合物的穩定性比碳氫化合物要低得多,能在較低的溫度下分解並析出可燃氣體。而且它們的熱導率也很低,是不良熱導體。如木材在130℃時即開始微弱的分解,溫度上升到150℃和150℃以上時木材的分解明顯加快並改變顏色,當溫度上升到200℃和200℃以上時分解產物中即含有較大數量的一氧化碳、碳氫化合物、氫以及有機物質的蒸氣。木材的熱導率很低,只分別為銅和鋁的三百五十之一和千分之一。
固體可燃物被香煙引燃起火,大體上經過四個階段(以植物纖維素物質為例):
1、預熱階段:固體可燃物與燃著的香煙接觸後,開始被預熱。
2、分解階段:材料受熱到一定程度,產生緩慢的化學分解,某些氣體包括水蒸汽從固體可燃物被緩慢地釋出。隨著材料溫度的提高,分解速度加快,氣體中的可燃成分逐漸增加。這一階段基本上還是吸熱反應。
3、陰燃階段:這是從開始出現火焰到完全燃燒的階段。火焰的氣量引起第二個熱解過程,燃燒持續地進行下去。
在由香煙引起的多數可燃固體火災中,固體可燃物的引燃通常需要引燃源即香煙與可燃物接觸足夠長的時間,以釋放出可燃蒸氣。同時,在引燃和迅速燃燒之間也有一個延緩時間。燃燒過程中產生水蒸汽、熱量,生成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高溫、缺氧和出現一氧化碳是香煙引燃固體可燃物火災中致人死的主要危險,很多受害者往往不是被火燒死的,而是死於熱氣、一氧化碳和缺氧。此外,燃燒時還產生較多數量的煙,醛類、酸類和其他氣體,他們本身或與水蒸汽結合時,對人體產生強烈的刺激作用。
當然,這不是說固體可燃物一接觸香煙就必然被引燃。實際上,香煙引起了燃物燃燒是一個很復雜的過程。能否引起燃燒及燃燒速度的快慢,取決於可燃物本身的熱性質(熱導率、比熱、汽化潛熱等),最初分解所需的溫度及分解速度,分解產物的可燃性等物理化學特性,引燃源即香煙的執量,還明顯地受到可燃物的物理形狀、溫度、空氣供應等易變因素的影響。只有在這些重要條件和因素相互結合達到某種適合的狀況時,才引起了燃物著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