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圖片素材 » 地塑圖片素材
擴展閱讀
帥哥丁丁圖片大全 2024-11-25 17:06:46
好看的背影圖片高清 2024-11-25 16:54:30
p圖片上的毛筆軟體 2024-11-25 16:49:44

地塑圖片素材

發布時間: 2024-08-03 20:39:46

① 小悅悅事件、是否意味了社會道德的滑坡和人性的淪陷

可以,但是應該是朝著希望不再次出現小悅悅事件,分析以後的希望在哪裡等等。題目的話還是自己想吧,比如希望在明天。。。(老土了點)

作文素材:
作文素材:小悅悅被車碾壓事件

【真相還原】

2011年10月13日下午5時30分許,一出慘劇發生在佛山南海黃岐廣佛五金城:年僅兩歲的女童小悅悅走在巷子里,被一輛麵包車兩次碾壓,幾分鍾後又被一小型貨櫃車碾過。而讓人難以理解的是,七分鍾內在女童身邊經過的18個路人,竟然對此不聞不問。最後,一位撿垃圾的阿婆陳賢妹把小悅悅抱到路邊並找到她的媽媽。小悅悅在廣州軍區陸軍總醫院重症監護室,腦干反射消失,已接近腦死亡。2011年10月21日零時32分,小悅悅經醫院全力搶救無效,零時32分離世。

【深刻反思】

汪洋:呼籲深刻反思「小悅悅被車碾壓事件」

這次事件中是18個人而不是一兩個人所表現出的冷漠,折射出的問題帶有一定的普遍性,它是我們工作中長期存在問題的反映。

我們在消除貧窮追求財富增長的過程中「一手硬」、「一手軟」,是導致這種社會冷漠現象的重要原因之一,對此我們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

本報訊最近佛山市發生的「小悅悅被車碾壓事件」引起社會上的廣泛關注,也牽動著省領導的心。在10月20日省委常委會研究貫徹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時,省委書記汪洋呼籲,要認真反思出現悲劇的根源,要用「良知的尖刀」來解剖我們身上的醜陋,要忍著揭開瘡疤刮骨療傷的疼痛,喚起全社會的警醒和行動,在公眾參與下創造一種揚善懲惡的制度條件和社會環境,努力減少和避免小悅悅類似悲劇在廣東再次發生。

汪洋說,小悅悅兩次被車碾壓而18個路人無人出手相救的悲劇,讓人痛徹肝膽,心靈受到巨大沖擊。我們不否認這個社會有道德、有良知的人是絕大多數,但這次事件中是18個人而不是一兩個人所表現出的冷漠,折射出的問題帶有一定的普遍性,它是我們工作中長期存在問題的反映。我們在消除貧窮追求財富增長的過程中「一手硬」、「一手軟」,是導致這種社會冷漠現象的重要原因之一,對此我們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物質貧乏不是社會主義,精神空虛也不是社會主義,道德墮落更不是社會主義。悲劇的發生反映了長期以來我們在發展方式上存在的弊端。改變這種狀況,廣東必須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深刻反思發展理念上的不足,在牢牢扭住經濟建設中心不動搖的同時,要根據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榮辱觀的宣傳教育,更加註重加強思想政治建設、文化建設和社會建設,努力促進經濟持續發展、人民安居樂業、社會蓬勃向上。(岳宗)

各界:佛山女童遭碾 悲劇折射社會深層次原因

6天前,年僅2歲的女童小悅悅在佛山南海一處五金城裡被兩輛麵包車先後碾過,「驚心」7分鍾中有18人路過,卻無一人伸出援手,該事件在社會上引起了很大的反響。19日,廣東省社會各界人士齊聚一堂共同反思事件背後的原因,與會者普遍認為,事件折射出的社會深層次原因非18個「陌路人」所能承擔。

小悅悅事件發生後,幾乎所有民眾都將譴責的聲音投向了18位見死不救的路人,而在這之前,已經發生過南京彭宇案以及天津許雲鶴案等見義勇為卻被反咬的典型事例。

廣東省社科院研究員陳忠烈說,18位路人固然有錯,但事到如今,人們應該更多地去反思悲劇背後的原因,「這種悲劇在中國不是首例,小悅悅事件發生後,所有人都在討論道德底線沉淪的話題,我們應該深思是什麼導致了這種社會氛圍,而非站在道德制高點譴責違反道德者。」

華南師范大學理論部副主任談方則表示,要重建人們見義勇為的精神,應該呼喚每個人守護自己的道德底線,而不是指責社會不公平,指責18個冷漠路人,每個人都要反思自己是否今後能在類似狀況中承擔起自己的責任。

談方建議,希望在小悅悅事件發生地建立一座紀念碑,以警醒和告誡人們應保持的優良傳統,同時還要進行「好人好報、壞人受懲」的專項行動。陳忠烈也建議廣東在法制建設中充分考慮民族的優良傳統。

佛山南海區啟創社會工作服務中心的社工黎玉婷從其身份的角度解讀了該事件,小悅悅事件就發生在該服務中心所在的社區里。黎玉婷說:「事件對我們的震撼很大,從18個路人所謂我們看到的是當下人們鄰里關系的人情冷漠,如何去重建一個『守望相助』的社區關系,是社工應思考的問題。」

19日,廣州軍區廣州總醫院傳來消息,小悅悅病情已進一步惡化,醫院正全力搶救。該醫院副政委劉廣秀介紹說,醫院每天都圍滿了前來探望小悅悅的媒體和市民,目前醫院已與省內外名醫專家溝通,共同研究搶救方案。劉廣秀說:「小悅悅事件折射出的社會問題值得反思,而醫院此刻最重要的就是『救死扶傷』。」

小悅悅事件發生後,廣東的慈善機構、志願者們紛紛伸出援手。截至19日,小悅悅家人收到捐款已超過27萬元人民幣。廣東省慈善總會秘書長許敏謙透露,接下來他們會協助小悅悅的父母妥善處理善款,或者會考慮建立一個「小悅悅」慈善基金。

專家:告慰小悅悅應先改彭宇案判決思維

10月21日凌晨,佛山被碾女童小悅悅終因搶救無效而離世。輿論痛惜之餘,有不少人呼籲,借鑒國外經驗,以立法形式「保護見義勇為者不被誣陷」,規定「見死不救者應受懲罰」。

對此,上海交通大學法學院院長季衛東教授向中國青年報記者表示,「立法告慰」的效果不宜作過高估計,相形之下,改變「彭宇案」的判決思維「也許更為現實」。

據了解,美國、德國、加拿大和新加坡等國的法律中,均有見義勇為者「免責」、見死不救者「受罰」的相關規定,這些也成為公眾眼中值得借鑒的「他山之石」。但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中國法研究中心教授本傑明·利伯曼、中國政法大學中德法學院副院長馬克·漢斯今天都向記者表示,在他們看來,西方社會中的「救人意識」並非主要通過「立法」來塑造的。

「在美國的大部分州,確實有某種形式的《好撒瑪利亞法》來保障助人為樂者,使其一般不會因為救人過程中的疏忽而遭到起訴。」本傑明·利伯曼表示,「但紙面上的法律,究竟能對現實產生多少實效?實證研究表明,見義勇為的頻率,並不建立在它是不是一種『法定義務』之上。」

馬克·漢斯也向記者證實,德國刑法中確實規定對一些「舉手之勞」卻見死不救的行為,要課以1年以下監禁或相當數額的罰金。「但是,我相信,如果你問一個德國人為什麼他會選擇幫助悅悅,答案不會是『因為法律是這么規定的』,或是『否則會有人起訴我』,而是『這是一種他人需要幫助時的自然之舉』。」

在佛山女童被碾案中,18名被斥「冷漠」的路人無一伸出援手,被不少公眾看做是4年前南京「彭宇案」的陰影投射。

2007年,南京徐老太將彭宇訴至法院,稱後者將自己撞倒,而彭宇則一直堅稱自己並沒有撞到徐老太,完全是出於好心將其扶起送醫。一審判定彭宇撞人並賠償4萬余元,「彭宇案」最終以調解告終。「第一個下車之人,從常理分析,其與原告相撞的可能性較大。」「如果被告是見義勇為做好事,更符合實際的做法是抓住撞人者,而不僅僅是好心相扶。」「如果被告是做好事,根據社會情理,在原告的家人到達後,其完全可以在言明事實經過並讓原告的家人將原告送往醫院,然後自行離開,但被告未作此等選擇,其行為顯然與情理相悖」……一審判決書中的上述判決詞,在「雷人」的同時,引起輿論嘩然。

有網友就說:「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彭宇案』之後,助人的成本、風險、恐懼值都提高了,慢慢就形成了現在這種『想救不敢救』的冷漠局面。」「不知當年審判『彭宇案』的那位法官,可知自己的一個決定,造成了如此大的蝴蝶效應?」

季衛東表示,將「想救不敢救」的社會局面歸咎於當初審理「彭宇案」的一名法官,固然有失偏頗,但要避免悲劇重演,重要的一點就是改變「彭宇案」的判決思維。

「在雙方證據都不充足的情況下,法官沒有依照『誰主張、誰舉證』這個基本標准,而是在疑點重重時,就根據所謂『常理』和『社會情理』對彭宇的過失進行了可能性分析,當然難以令公眾信服。」季衛東表示。

他告訴記者,按照現代民事訴訟制度在分配證明責任方面的基本標准,應該是「誰主張、誰舉證」,由負責舉證的那一方來承擔無法查清真相的不利後果。「在『彭宇案』中,告彭宇撞人的徐老太有義務證明彭宇存在侵權的客觀過失。」他解釋,「在這種情況下,法官如果不讓負有舉證責任的徐老太承擔不利後果,就意味著,實際上在相當程度上把舉證責任推給了被告。無需藉助『見義勇為』行為來辯護,這種思路也是有悖法理的。」

馬克·漢斯也表示,若「彭宇案」發生在德國,法官會要求原告證明「是彭宇撞了她」,證據不足就不予支持。「被告沒有義務證明『他沒有撞』。否則,每個人都會很容易隨機地把損失『賴』給別人。」

季衛東擔心,「彭宇案」的這種判決思維正在形成某種定勢,公眾在救人時不僅擔心被被救者「訛」上,更害怕的是連法官都不會支持自己。

據公開報道顯示,繼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被判罰錢的彭宇案之後,天津、湖北、江蘇及福建等地都曾上演「一方稱好心助人,一方稱對方肇事扶人」的「羅生門」。

「一旦這樣的事態普遍化,道德的大面積滑坡就無法避免。」季衛東表示。

見死不救引發社會大討論

「小悅悅事件」發生後,再次引發社會對見死不救行為的強烈譴責,網民也對遇到被撞跌倒事件到底該不該拉一把展開大討論!社會公德日益滑坡,已經不是道德約束所能控制的范圍了,應該把見死不救立法處置,讓那些冷漠的路人不單單遭受到良心的譴責和外界的唾罵,更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

也許是「彭宇案」的巨大影響,讓很多想做好事卻不敢做好事的市民產生很大的顧慮,做了好事萬一被誣陷怎麼辦?這就是一個公正公平公開的「整治」問題!

要想把中國的社會公德風氣重新拉回到「雷鋒時代」,應該做到以下三點:

應該立法對「惡意誣陷他人」「碰瓷」的人進行嚴辦,制定出刑罰,處以罰款或拘役,以此殺雞儆猴,告誡那些想碰瓷撈偏門的人,「昧著良心」是沒有好下場的。而目前中國的類似碰瓷案件,大都以調解更或是判「好心人」敗訴,試問這樣的判罰結果對「好心人」來說,怎麼能讓人家心安不憋氣。檢察機關應該抱著絕對公平公正的態度處理類似案件,不得徇私枉法,讓好人蒙冤,如若判錯,檢察機關需負連帶責任!

對做好事見義勇為的人大肆宣傳並予以獎勵,這樣才能從根本上鼓勵見義勇為的良好風氣,重拾雷鋒精神!每個人做好事都渴望被他人肯定,不管是物質獎勵還是精神獎勵,都對「好心人」是個鼓勵敦促,也可以讓更多的「好心人」加入到見義勇為隊伍中來!

對冷漠路人見死不救的嚴格立法,讓他們不單受到周圍人的唾罵和良心的譴責,更重要的是用「實際行動」讓他們記住,讓他們覺悟(此點尚不成熟)。

在公德大幅滑落的今天,社會道德的約束力已經急劇下降,很多人漠視道德就是出於「我就不幫,你能把我怎麼著」的心態,如果再不出台相關立法規范,恐怕這種心態會日趨嚴重,到最後當每個人的世界裡只剩下了自己,那這個社會就會崩潰,一個不團結沒有血性的民族怎麼能夠在世界立足,又如何談經濟發展國家進步!

擁有五千年文明的泱泱大國,如果連互幫互助的精神都最終失去的話,那是萬分可怕的!希望相關部門及時立法,不能再讓這種「見死不救」「農夫與蛇」的故事續演下去,13億中國百姓的良心真的傷不起!

也有網友提出,立法嚴辦說的容易,如何實施確是相當困難的。確實如果一個人在路上受傷,上百人圍觀,只有一個人打110的話,我們不可能把其餘99個人都抓起來。所以我們要認清一點:「立法嚴辦」嚴辦的目標人群是誰?是那些碰瓷的惡意誣陷他人的人。

佛山需要兩尊紀念塑像

廣泛的社會關注、討論與反思,讓小悅悅成了一個象徵和符號。

這一點從民眾自發前往佛山舉行的追悼儀式和彌漫於網路的紅燭可以看出。一個兩歲四個月的小生命,這些天來幾乎讓整個社會為之心碎。

這一點也可以從醫院方面罕見舉辦的搶救情況新聞發布會看出。為一個既非政要、亦非名人的普通傷者,這樣鄭重其事,只是為了回應公眾的極大關切。

這一點還可以從廣東省委書記汪洋的公開發言中看出。這位一省之「父母官」呼籲,要認真反思出現悲劇的根源,要用「良知的尖刀」來解剖我們身上的醜陋,要忍著揭開瘡疤、刮骨療傷的疼痛,喚起全社會的警醒和行動。

汪洋說,它是我們工作中長期存在問題的反映。我們在消除貧窮追求財富增長的過程中「一手硬、一手軟」,是導致這種社會冷漠現象的重要原因之一,對此我們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悲劇的發生反映了長期以來我們在發展方式上存在的弊端——這樣的公開言論,既是當政者對這一事件作出的總結,也是對公眾輿論鄭重而正式的回應。

或許可以說,當這個社會飛速發展,進入21世紀第二個10年,小悅悅的遭遇以令人意外的方式,集中而濃縮地暴露了發展中的問題,擊中了社會的神經和痛點,引爆了一場集體性對社會人心、道德和發展模式的反省。

從這一意義上說,小悅悅的悲劇超越了這個小生命自身,其帶來的痛感也遠遠超越她的家人本身。

廣東省已組織發起關於這一事件的大討論,這表明當地政府為改變這種現狀、消除積弊而有所行動。但或許,與其進行行政式的命令和「一陣風式」的推動,不如在事發地的佛山樸素地塑上兩尊紀念像。

一尊獻給已經離開人世的小悅悅,這個小生命死於路人的冷漠,是烙在我們內心深處一道恥辱的傷痕;另一尊獻給第19個路人、58歲的拾荒老人陳賢妹,有了她,我們才有了救贖。

這兩尊塑像的符號意義,並非自上而下地塑造和賦予,而是由公眾由下而上地推動和達成,以此警示社會,喚醒人心。

塑像也並非為了塑造英雄,而只是因為我們需要記住小悅悅,記住陳阿婆,看見「她們」,我們就會記住恥辱,記住救贖。(中國青年報)

南方日報:見死不救立法太多問題值得探討

至於見死不救立法,是不是對如今這種麻木風氣的釜底抽薪之計,值得探討。從根本上說,天使的歸天使,撒旦的歸撒旦,用法律來管制道德問題,在一定程度上是站不住腳的,而且可能會帶來一系列不必要的混亂。

但是,在道德已經沒有底線、丑惡沒有止境的時候,法律「越俎代庖」似乎又成了唯一可以寄望的方式。即便如此,個人認為,見死不救立法還是應該慎之又慎。

以小悅悅這事為例,事故現場恰巧有視頻為證,這幾乎就是最直接的證據了,但是18個漠視的路人,我們能真正證明他真的「見」了「死」的,又有幾個?他只要堅稱自己沒見,能奈幾何?至於其他那些沒證沒據、沒被拍下來的現場,就更加公說公有理了。

對於這種「誅心」的規制,立法能否做到條件清晰,有巧妙的條文設置,並從可能的情況出發預設更多前提,決定著立法的成敗。其次,我們國家目前最大的現狀不是無法可依,關鍵是有沒有真正考慮執法。

這些「光說不練」的法不在少數,法是立了,但執法主體不明,執法程序不清,執法態度不公,結果立了跟沒立一般,民眾不信,恐怕連立法者自己也不抱什麼希望。

為見死不救立法,也算是退而求其次的法子了。但是,如果沒有信心、沒有能力解決上述的這些立法問題,那麼,法還是別立為好,省得為民眾質疑司法公信力再添一口實。

個人思考:

1. 首先,作為監護人的悅悅父母沒有盡到監管責任。一個毫無安全意識的2歲小孩獨自一人在道路上行走,且不說有被車撞的可能,就是被人販子抱走的可能性都很大。說起來,也真讓人火,對於人販子這些人渣,抓到一個,至少都應判無期之類的重判才對。

2. 廣佛五金城管理秩序混亂:道路狹窄、貨物亂堆放、車輛出入自由、出入口處缺乏有效的進出管理;規定每晚7 點鍾才開路燈,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就不會因地制宜、因時制宜解決問題,這是通病,一旦有事發生,規定和制度就堂而皇之地成了理由。另外,既然有監控,值班人員做什麼去了?

3.司機責任:第一輛車撞人前突然加速了,說明司機當時沒看到小悅悅,但相撞瞬間,司機完全能覺察到行駛在道路中央的車輛撞到了什麼,車輛顛簸後,正常的司機都會看後視鏡,我就不信他沒看,他遲疑了一下,說明他當時開車要麼心不在焉,要麼知道撞到人,只要知道他是不是還面不改色地去收貨款,應能查清他是不是在說謊;第二輛車碾過躺在路上的小悅悅,也是絕對不能原諒的,開車不看路,開什麼車?在那種道路狹窄、行人眾多的路上開車,更應加倍小心。

4. 18位路人,說句不好聽的,他們只是這個社會風氣的替罪羊而已,換成他人,又會有多少人不會這樣?我們更多的應是反省:他們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冷漠無情?除了個人因素外,更多的是社會風氣造成,更深層次的就是政府問題:第一,國人普遍缺乏急救知識,遇到突發情況,往往不知如何急救,除了打求救電話外,在緊急情況下,更多的是要即時救助,膽斗問句,有幾人會做人工呼吸?又有幾人會做胸外心臟擠壓?這是教育問題;第二,正義的風氣如秋風掃落葉,每況愈下,做好事如同冒風險;第三,上樑不正下樑歪,很多身在其位的人都不會去救助,何況普通老百姓;第四,相關制度非常的不完善,甚至出現了撞傷不如撞死的觀念。

5.陳阿姨的救助行為,網上居然有人說她老人家是為了出名謀利,聽了只想罵人,很想對他們說:你們也可以出名,在街上找個流浪漢回家,把他當老爸老媽伺候,你們也就出名了。還有那些跟屁蟲似的記者,給點新意好不好?整天圍著人家問東問西,還讓不讓人家正常生活了。

6.有人說國家應該考慮為見義勇為者立法,這個早都該做了。

7. 最近有人提議為「見死不救」立法。說實話,聽了冷笑,就跟小孩不吃飯,大人就拿棍子伺候一樣的胡鬧。要是「見死不救」立法了,結果會怎樣?可以預見的是更多的人會躲得遠遠的,會有更多的「沒看見」。該做的不做,盡出些治標不治本、只想創收的餿主意。降低見義勇為的條件,保護「好人」的利益,不要說獎勵了,至少也要讓他們知道做好事是零風險,另外,一些人還得以身作則做好榜樣。但好人的行為,往往在一些為權者眼裡是沒事找事,盡給他們添麻煩。

8.國家應好好利用這次時機,拿起以前開展「三個代表」的魄力,在全社會大做特作」正氣、道德、人性」文章,這比說河蟹有用、實在的多。

「小悅悅事件」時評:別讓善良成了風中之燭

小悅悅曾在母親懷中燦爛微笑,希望每位看到這張照片的人,都能喚起本能的純良

這幾天,2 歲女童小悅悅的遭遇震驚了國人。10 月13 日,在佛山街頭, 小悅悅被兩輛車先後3 次碾軋,7 分鍾內十多名路人視若無睹,默然走過。

憤怒、悲痛、譴責、質問……一面倒的情緒狂瀾,幾乎席捲了整個坊間、網路,輿論嘩然。一連串的追問與反思,也隨即而來。聞知慘劇的人們,一下子懵了:是什麼,讓人變得如此冷漠?

誰給冷漠的旁觀,找個理由?失守的良心道德?社會風氣的墮落?

社會主導價值觀的傾斜?法制的不健全? ……言之者鑿鑿,聽之者諾諾。似乎人人知病,卻難尋症結。

中山大學教授郭巍青認為,在都市社會的復雜條件下,人的情感與本能已被扭曲,社會救助系統被削弱甚至正遭到毀壞。

今天,擺出這個有點沉重的話題:是希望,在追問、反思、自省的努力下,能查知「病灶」,讓遺憾和悲劇可以少一點。

殘酷:人,為何對人如此冷漠

「每個人都有感情、有本能,看到別人被撞倒在路上,人的本能是應該去幫手,如果所有人都不去救助,那就是我們的本能、感情出了問題。我們怎麼會連這個本能都沒有了呢? 」在學者郭巍青看來,這是每個人都應該追尋的問題。

而令郭巍青更覺不安的是,這個顯然錯了的本能反應,是背後很多因素長期訓練出來的,「這才是一件真正恐怖的事」。

路人的冷漠足以殺人。糟糕的是,眼睜睜看著血泊中2 歲女孩揮動的小手, 十多個路人默默地飄然而過。

言及慘劇,中國好人網創建人、華南師大教授談方覺得「可怕」、「冷漠到冰點」,這種事情發生了,國人還不認真反思自己應該如何做人的話,中國是很危險的。「我聽到這件事的第一反應,是這好像一個弱肉強食的動物世界,豺狼把小動物吃了,其他小動物同類就從旁邊經過,卻一點反應沒有。這還是人嗎? 」

在坊間、網路,我們看到了鋪天蓋地的憤怒、譴責、追問與反思。人們搬出了一大堆的理由,來解讀小悅悅悲劇後觸目驚心的冷漠:「社會風氣不好」、「怕被家屬訛上」、「怕莫名其妙擔責任」 ……也有專業人士直指,事情的根源在於公平正義沒有成為社會的主導價值與力量,在於南京彭宇案的負面影響,在於沒有像一些國家那樣設定「見死不救」罪……但這些,似乎始終無法解開人們心中沉重的結:人怎麼可以如此冷漠! 「路人」們都怎麼了?

「在都市社會的復雜條件下,作為人之為人的基本的本能、人的基本的感情,被嚴重扭曲了,而社會救助系統被削弱甚至正遭到毀壞」,學者郭巍青直言不諱,需要反思的是,我們的社會怎麼可以發生這種情感和本能被扭曲的事?

麻木:法,能否真正催人向善

「小悅悅」事件後,談方團隊很快做出決定,擬獎勵施救小悅悅的拾荒阿姨陳賢妹,並把她的家人納入「協助」名單,將來對陳賢妹和她家人的工作、生活提供幫助。此舉,是要讓所有人明白好人有好報。

悲劇後對愛心者的力撐,並非孤燈一盞,社會輿論和公眾也幾乎一面倒地為救人的拾荒阿姨喝彩。10 月17 日,廣州市政協委員曹志偉給陳賢妹送去5000 元獎勵金,她數度婉拒,後幾經勸說才勉強收下。

褒揚良善的同時,懲惡尋因之辯仍在持續。一個現實是,中國現行法律,並無規定路人要施救的義務。冷漠的旁觀,是個道德問題。

面對小悅悅事件中的冷漠旁觀,南京彭宇案很自然被翻出來,似乎正是這個被打翻的「潘多拉盒子」,成了一連串「集體旁觀」事件的原罪。似乎,自我保護過度,成了許多人不願見人危難而施救的「保護罩」。

在談方看來,「小悅悅」 事件和過去老人摔倒沒人扶或被冤枉並不一樣,「不存在被冤枉的問題,冷血到了極點」。這暴露了社會一定人群已經不僅是冷漠,而是麻木了。

學者郭巍青稱,彭宇案帶來的社會輿論和風氣的影響,不足以解釋「小悅悅遭遇」的成因。

「如果說彭宇案的影響可以這么壞的話,那是不是把那18 個人抓起來重判, 以後人們遇到這樣的事就會伸出援手? 」郭巍青說,凡是主張這種邏輯的人,解決的方法非常簡單,那就在司法上重新有一個與彭宇案抗衡的案例,重新把人影響回來。問題是,行不行呢?

網友「暨大張志迎」說:一個人不扶,是道德敗壞;一群人不扶,是社會的悲哀。

然而,在譴責「見死不救」的18 個路人的同時,不少人開始自我審視:若自己在現場會救人嗎?郭巍青覺得,每個人都應該這樣自問,也是所有人不能迴避的問題:選擇冷漠還是選擇救助?

期待:德,何時變教化為習慣

一項網路調查顯示,在遇到類似「小悅悅」事件時,大多數人會選擇幫手、打電話報警或叫急救。

彭宇案之後,在一連串旁觀事件的同時,我們也看到了處處開放的良善之花:在杭州,最美媽媽吳菊萍面對女童墜樓危急時刻伸手一接;在沈陽,七旬夫婦面對街頭井蓋被汽車軋碎而豎起警示牌;在佛山,拾荒阿姨作為第19 位路人抱起女童;在匆匆街頭,依然有人會給乞討者錢物,有人會扶起摔倒的老人……他們接的、豎的、抱的、給的、扶的,首先都是自己的良心。

談方認為,挽救道德水準已經成為現在社會面臨最緊迫的問題,應借「小悅悅」這一標志性事件之機,立法懲罰見死不救的行為,獎勵勇施援手的人,比如讓那位阿姨老了後能安享晚年,相信比政策更有效。

「假若有利益沖突的時候,人對人就像狼一樣;沒利益沖突的時候,人對人就像草木一樣。肯定是很多方面都出了問題」,郭巍青說,在農村,一個小孩遇到類似問題,自然而然就有一些鄰里幫助。可是,在佛山那個五金市場,完全不存在一個社會支持系統。這個情景太荒謬了,人來人往的地方,就像在荒山裡一樣,好像沒人看到掙扎在死亡邊緣的孩子。

郭巍青認為,在國家、城市、經濟發展的同時,我們沒有去認真建設一個社會關系網路,這使得人的生活變得有更多風險。孩子走出父母的視線,就可能遭受殺身之禍,這已經不正常了。

「我們缺的,就是一個有人遇到風險時,能形成救助的支持系統。不能說缺法律、政府責任等,以前沒有這些的時候,鄉村都有這樣一個社會救助系統」,郭巍青說,要重建這個系統,每個人都應盡力並捫心自問,自己能做什麼。

學者陶短房認為,小悅悅事件歸咎於社會風氣的敗壞,以及法律條文或相關案例的負面作用,於事無補。倘若人人「從我做起」,小悅悅這樣的遺憾和悲劇就會少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