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喬丹標志有幾種
有兩種標志,一個是中國的,一個是美國的。
1、jordan brand是nike旗下的一個產品線,是美國球星邁克爾·喬丹本人自己的品牌,其標志被稱為「飛人」。
2、喬丹(中國)是中國人自己注冊的一個品牌,和美國球星邁克爾·喬丹沒有任何關系,和nike公司也沒有任何關系。
下圖左側為中國喬丹標志,右側為美國喬丹標志:
(1)喬丹logo高清圖片擴展閱讀
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是國內的一家體育用品企業。從2000年起,該公司先後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注冊了「喬丹」、「QIAODAN」、「僑丹」、「橋丹」、「喬丹王」以及與邁克爾·傑弗里·喬丹兩個兒子的名字「傑弗里·喬丹」、「馬庫斯·喬丹」中英文寫法一致的多個商標。
2012年,美國NBA籃球明星邁克爾·傑弗里·喬丹認為這些商標的注冊損害了其姓名權,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請,要求撤銷喬丹公司的78個相關注冊商標。
商標評審委員會認為,商標文字「喬丹」、「QIAODAN」與申請人姓名「Michael Jordan」及其中文譯名「邁克爾·喬丹」存在一定區別。而且「喬丹」為英美普通姓氏,難以認定這一姓氏與申請人姓名之間存在當然的對應關系。商標評審委員會還認為,爭議商標的注冊未構成《商標法》所指的誤導公眾,擾亂商標注冊秩序等損害公共利益、破壞公眾秩序的情形。
2014年4月,商標評審委員會認為邁克爾·傑弗里·喬丹的申請撤銷理由不成立,裁定「爭議商標予以維持」。邁克爾·傑弗里·喬丹不服這一裁定,向北京市一中院起訴商標評審委員會,並將喬丹公司列為第三人。北京市一中院經審理後,維持了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裁定。邁克爾·喬丹不服,上訴至北京高院。
2015年5月,北京高院終審裁定維持原判。
❷ 喬丹鞋和aj鞋有什麼區別怎麼分別
1、logo不同:
中國喬丹的logo是小人右手在圖案構圖的右側拿著球,雙腳分開的幅度不大,如下圖所示:
2、兩者不屬於同一公司:
aj是air jordan,是nike當初簽約jordan之後為其開創的一個系列;國產的喬丹品牌,英文好像是qiaodan,和aj完全是不一樣的公司。
(2)喬丹logo高清圖片擴展閱讀:
AIR JORDAN系列
AIR JORDAN I: 1984年-1985年 (1985年3月)
追本溯源。一個傳奇的品牌誕生了,它既是功能卓越的鞋類產品,又是一種文化標志。當年它是具有革命性的產品,曾因違反了NBA的「統一著裝」規定而被NBA禁止穿著。邁克爾我行我素,依然穿著它上場,遭致每場高達$5,000的罰款。
同時,邁克爾·喬丹在聯盟和國際比賽中嶄露頭角、在首次全明星賽中精彩亮相、榮膺年度新人美譽,並被波士頓凱爾特人隊的傳奇球星拉里·伯德戲稱為是「上帝的化身—邁克爾·喬丹。」
AIR JORDAN Ⅱ: 1986年-1987年 (1986年11月)
86年-87年賽季對於喬丹來說是突破性的一年,他的得分記錄開始直線上升。全明星周末中,邁克爾贏得了他的首次扣籃比賽冠軍,並迎來了第一個得分王頭銜。
他以平均每場37.1分的成績,成為繼沃爾特·張伯倫(Wilt Chamberlain)之後,在整個賽季奪得3,000分的首位NBA球員。伴隨他取得輝煌戰績的是由義大利製鞋大師打造的一雙壓花革球鞋。
AIR JORDAN Ⅲ: 1987年-1988年 (1988年2月)
通過突破性的創新和完美的外觀,Tinker Hatfield將他設計的第一款運動鞋奉獻給大家。這款鞋擁有外露式的Nike Air以及極富裝飾效果的合成大象皮革褶皺。另一個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設計元素是引入了經典的「飛人」標志。
在這一季中,斯派克·李(Spike Lee)飾演Mars Blackmon,首次出現在耐克的電視廣告中,吸引了眾多的追隨者。喬丹也憑借著自己的首個NBA最有價值球員、年度最佳防守球員,以及又一個扣籃比賽的冠軍頭銜而出盡風頭。
在《SLAM》雜志的一次采訪中,喬丹將AJⅢ稱作自己最鍾愛的物品之一。並且根據ESPN電視台2005名觀眾的投票,這款鞋被評為史上最偉大的運動鞋。
AIR JORDAN Ⅳ: 1988年-1989年 (1989年2月)
透氣網面內墊及超級穩定系帶,外加非凡的緩震鞋底,Tinker Hatfield設計出一款富有流動性、節奏感和優雅氣質的運動鞋。邁克爾以其顛覆重力的系列扣籃動作賦予了運動鞋以現實意義,外加特製鞋舌,使「快速」成為此款球鞋的標志。
斯派克在影片《為所應為》(「Do The Right Thing」)中再次對AJⅣ的功能大唱頌詞;說唱歌手斯里克·瑞克(Slick Rick)表示,他有意將2006復古系列的籃球鞋息數收歸囊中。AJ Ⅳ推出後,AIR JORDAN系列被真正地錄入現代文化詞典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