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行星和恆星和紅巨星和超紅巨星的對比圖片
1、行星(英語:Planet、拉丁語:Planeta)通常指自身不發光,環繞著恆星的天體。其公轉方向常與所繞恆星的自轉方向相同。一般來說行星需具有一定質量,行星的質量要足夠的大且近似於圓球狀,自身不能像恆星那樣發生核聚變反應。
傳統定義
行星
行星通常指自身不發光,環繞著恆星的天體。其公轉方向常與所繞恆星的自轉方向相同。一般來說行星需具有一定質量,行星的質量要足夠的大(相對於月球)且近似於圓球狀,自身不能像恆星那樣發生核聚變反應。2007年5月,麻省理工學院一組太空科學研究隊發現了已知最熱的行星(攝氏2040度)。
隨著一些具有冥王星大小的天體被發現,「行星」一詞的科學定義似乎更形逼切。歷史上行星名字來自於它們的位置在天空中不固定,就好像它們在星空中行走一般。太陽系內肉眼可見的5顆行星水星、金星、火星、木星和土星早在史前就已經被人類發現了。16世紀後日心說取代了地心說,人類了解到地球本身也是一顆行星。望遠鏡被發明和萬有引力被發現後,人類又發現了天王星、海王星,冥王星(目前已被重分類為矮行星)還有為數不少的小行星。20世紀末人類在太陽系外的恆星系統中也發現了行星,截至2012年2月4日,人類已發現758顆太陽系外的行星。
新的定義
如何定義行星這一概念在天文學上一直是個備受爭議的問題。國際天文學聯合會大會2006年8月24日通過了「行星」的新定義,這一定義包括以下三點:
1、必須是圍繞恆星運轉的天體;
2、質量必須足夠大,來克服固體應力以達到流體靜力平衡的形狀(近於球體);
3、必須清除軌道附近區域,公轉軌道範圍內不能有比它更大的天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