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求幾張布拉德皮特的寫真,我做頭像用
挑了一些比較帥氣的圖片可以用來做頭像
如果覺得不夠的話可以做個壓縮包給你
希望採納 謝謝
㈡ 有誰能說下這張圖片的出處和由來,找到高清的原圖
1913年創刊的《名利場》,是當時已經成功經營了包括《時尚》在內的多種出版物的著名出版商康德·納斯特將自己經營的兩種雜志———《服裝》和《名利場》兩個雜志合二為一,並將新雜志定名為《名利場》,這么多年來,它已經成為最著名的時尚生活。存在了近一個世紀的《名利場》,它本身就像名利中人一樣隨著時代的變遷起起伏伏,也大起大落過,它本身的歷史就像一個名利場的縮影。它的風格一直是以先鋒者的姿態引領時代審美潮流。主要宣揚當代文化的刊物。內容包括報道上流社會生活方式、品味,政治、名人、圖書、幽默、新聞、藝術和攝影,它是造星工廠,是華府政客的讀本,更被譽為好萊塢的《聖經》,也是追名逐利的芸芸眾生看世界的一個窗口。這一直是個追名逐利的年代,《名利場》就像一個舞台,展現著傳媒、娛樂和政界追名逐利的舞台,同時也成為普通大眾欣賞名利中人風雲變幻,華麗人生的看台。當然更是最賺錢的雜志之一。
天才攝影師安妮·萊博維茨從1995年開始為《名利場》雜志每年拍攝一副三頁折疊的大幅插頁海報圖片,海報中的人物則是當年最閃耀的好萊塢帥哥美女。下面是《名利場》2003年好萊塢特輯(Vanity fair Hollywood issue)封面
【頂級名單】 湯姆·漢克斯、湯姆·克魯斯、哈里森·福特、傑克·尼克爾森、布拉德·皮特、愛德華·諾頓、裘·德諾、塞繆爾·傑克遜、唐·錢德爾、休·格蘭特、丹尼斯·奎德、伊萬·麥格雷戈、馬特·達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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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顏值比較高的歐美男明星有哪些
約翰尼·德普
卓爾不群的好萊塢演員,最早的成名作品為1980年電視劇《龍虎少年隊》,成為年輕人的偶像之一,德普被認為是世界上最偉大的影星之一。他主演的《加勒比海盜》系列電影是他最成功的商業電影。在《剪刀手愛德華》中飾演男主角「剪刀手愛德華」這部電影被認為奠定了他在好萊塢的明星地位。
溫特沃斯·米勒
米勒的父親擁有美國黑人、牙買加、英國、印度人、德國,以及部分猶太人和切羅基人的血統,他的母親擁有俄國、法國、荷蘭、敘利亞和黎巴嫩的血統。因反對俄羅斯的反同性戀政策,拒絕俄羅斯聖彼得堡國際電影節的邀請,並在回信中,承認自己是一名男同性戀者。
克里斯蒂安·貝爾
克里斯蒂安·貝爾的彈簧身材是出了名的,他經常為了影片拚命增肥減肥。13歲時主演斯蒂芬·斯皮爾伯格執導的電影《太陽帝國》而成名,之後又在續集《蝙蝠俠:黑暗騎士》和《蝙蝠俠:黑暗騎士崛起》中出演蝙蝠俠,盡管貝爾有1米83的個子,眼神深邃,修眉高鼻,輪廓像大理石般硬朗,笑起來像盛年時的湯姆·克魯斯,但他很少在影片中賣弄外貌,他扮演的角色幾乎從性格和外形上都會和前作不一樣。
奧蘭多.布魯姆
指環王系列中精靈王子,對他了解不多,不過他的精靈王子真是驚艷了無數人,可惜在後面的天國王朝和加勒比海盜時期沒有把握住機會。
布拉德皮特
皮特的五官更加橫向發展,也更加短且寬,有種格外大氣,端正的感覺。眼眶微微下垂,營造出幾分無辜純良的氛圍,但絕不影響他整體的英氣。他在外國可是算美的不可名狀。當年有個問題,這個世界上還能有比布拉德皮特更美的男子嗎?後來網友似乎選出了一美,同時期,他比萊昂納多更受喜愛,感覺是第二個James Dean。
裘德洛王爾德
裘德洛,英國演員,製片人,導演。1972年出生,代表作品有王爾德的情人,天才雷普利,冷山,偷心,人工智慧等。西方媒體稱之為英倫玫瑰,國內報道他則必然會用到美男子一詞,足見裘德洛是個很美的男人。
基努李維斯
90年代性感偶像,他的眾多角色塑造了美國流行文化,他是一個有菩薩心腸的怒目金剛,也許他是把他的個人性格和他的角色渾然為一體了。老搭檔桑德拉布洛克說:「基努是每個女人的第一眼情人。」老搭檔塞隆說:「他是我在好萊塢遇到過的最好的男人。」老搭檔薇姿說:「他真的非常非常敬業,令人尊敬。」
萊昂納多迪卡普里奧
說起萊昂納多可以說是我喜歡為數不多的好萊塢男星之一,國內的粉絲稱他為小李子。真正讓他成為全世界女人的夢中情人的是他1997年主演的《泰坦尼克號》影片刷新各種票房記錄,被稱為20世紀末的票房炸彈,他不想靠臉吃飯,不惜各種醜化自己的形象來證明自己的演技和在追求影帝。
㈣ 他身高2米,自斷腳趾,用屎自救,被稱為「世界上最酷的人」
世界那麼大,我想去看看。但不是每個人都有資本向命運索要自由。
不是困於案牘,就是囿於廚房。也許只有優秀的人,才能耍酷!
圖片上的這個男人生於丹麥,闖在北極,逝於美國。他智慧聰穎、身長兩米,用優秀耍弄著命運。在世71年,他酷遍天下,被稱為「世界上最段枝酷的人」,其傳奇故事被後人傳頌。
▌原本會成為一名醫生,但他不想「待在室內」
1886年2月,北歐的丹麥寒風凜冽,一個攜帶猶太血統的男嬰帶著啼哭聲降生在這片多海的土地上。
一般來說,偉大人物誕生時,必定自帶特效。比如劉邦出生前,蛟龍附在了他媽的身上;趙匡胤出生時滿屋紅光、到處飄香;朱溫出生時,家裡有大量紅色氣體往世喚上飛騰;左宗棠出生時,霞光萬里、流星墜落。
相比之下,這個丹麥男嬰卻寒酸了許多,他不但沒有異兆天象相陪,也沒有神仙托夢給他的媽媽,如果說非要有什麼異常,醫院門上的「男士止步」也許比平時更醒目一些。
之後,男嬰有了自己的名字:皮特(Peter Freuchen)。皮特很皮,但是因為父親的嚴加管教,他只能像眾多丹麥孩子一樣,勤奮學習,考上大學,努力成為一個警察、教師或者醫生。
聰明的皮特不負眾望,他順利考上了本地最好的985大學——哥本哈根大學,專業是他父親所期望的醫學。然而,正當父母沉浸在喜悅當中不可自拔時,皮特卻在一個月黑風高的夜晚離家出走了。
這個世界不只有眼前的苟(yi)且(xue),還有詩與遠方。「我知道,畢業之後,我的父母會讓找一份能夠養活自己的工作。但是這他媽的太平淡了,我可不希望做著和成千上萬的人一樣無聊的工作。」原來,皮特在學校時就迷戀上了探險,他渴望到世界其他地方去。當他聽說自己可以申請去格陵蘭島的時候,就迫不及待報了名。
▌把大便凍成鑿子,把自己握返敏從厚冰中解救出來
1906年,20歲的皮特作為氣象助理,和另外兩位丹麥漢子踏上了前往北極的旅程。三個男人相互依靠,在零下40多度的冰天雪地里踽踽前行。為了生存,從來沒有學習過捕魚的皮特,掌握了百發百中的叉魚技巧;從來沒有與北極熊親密接觸的皮特,親手殺死了一隻北極熊。
天寒地坼、狂風肆虐、群狼咆哮….三個男人團結協作,不斷取得新的突破。最終,這次探險給他們帶來了意想不到的「戰績」:兩位成員不幸掛了。
主角光環纏繞在皮特的周圍,是的,他沒有死。北極虐他千百遍,他待北極如初戀。皮特不但沒有被隊友的犧牲嚇退,他反而更加深愛著格陵蘭這個提起來就讓人血脈噴張的地方。
一望無際的堅冰覆蓋著海岸線,蜿蜒至北極熊的寂寞里。北極所有的神秘與不好,全部在皮特的探索欲里凝結。
1910年,皮特再次啟航。這一次,他幹了一件具有侵佔性的事情,皮特在格陵蘭島的約克角建立了一個科考站,並為它取名為Thule。此後幾年,這個科考站作為倍受探險者歡迎的線下場地,承接了各種探險、宴請、聚會,以及其他商業活動。
常在北極走,哪有不凍腳的道理?1926年,得瑟的皮特又一次跑到格陵蘭島得瑟,但是這次他遭遇了北極利奇馬、格陵蘭暴風雪。為了躲避暴風雪,皮特在雪橇下面躲了很長時間。但是,當他起身時,他發現自己的腳被凍在了冰雪當中。
叫天天不靈,叫地地不應。此時,連寂寞的北極熊都躲了起來。因為凍冰實在太硬,自己沒有工具,皮特沒有辦法把自己的腳挖出來,他只能孤身一人躺在那裡望冰興嘆,這一望就是30多個小時。
正當皮特一籌莫展時,一個靈感飛進了他的腦子。「既然拉雪橇的狗拉的屎,都能被凍得那麼硬,我的應該也可以。」皮特慢慢挪動身子,脫掉自己的褲子,順利拉了一泡翔。北極鑿子橫空出世!皮特拿著被凍得僵硬的翔,一點一點把腳從厚冰中刨了出來。
回到營地後,皮特發現自己的一隻腳已經嚴重壞死。人狠話不多,鉗起腳落,這個2米高的漢子,竟然舉起大鉗子把自己的腳敲掉了。
▌語言學家、作家、奧斯卡獎獲得者,唯一不變的身份是優秀
自古以來,人被分為兩種,優秀的人和平庸的人。毫無疑問,皮特從一出生就攜帶優秀基因。
時光倒回到1911年,皮特在北極探險時,遇到了北極土著——靠打獵為生的愛斯基摩人。為了和這些土著打成一片,皮特發揮語言天賦,順利掌握了愛斯基摩語,並且他還娶了一位愛斯基摩女子為妻。但不幸的是,他們剛剛過完十年之癢,這個愛斯基摩女子就因為流感很快掛掉了。
其實,皮特不僅能說一口流利的愛斯基摩話,還幾乎能講所有歐洲語言。從不記單詞,從不背課文,因為皮特在學習愛斯基摩語上得心應手,愛斯基摩人親切地尊稱他為「anagok」,這個詞的意思是:一個可以與神靈接觸的天才。
既能說,又能寫,皮特在開掛的路上一路狂奔。20世紀20年代後期,皮特回到丹麥,成為了一家政治報社的撰稿人。此後,他又順利當上了丹麥知名雜志《Ude of Hjemme》的主編。
左擁事業,右抱愛情。皮特在雜志社寫寫畫畫的時候,還不忘解決自己的終身大事。很快,聰明有才、高大威猛、博學瀟灑的他,成功晉升為丹麥國家銀行董事的乘龍快婿。
「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但是,皮特的經歷告訴我們,他這一生都在河東轉悠。走上人生巔峰的他,接二連三創造著壯舉。
後來,皮特移居到了美國,在那裡,他更加熱愛寫作,而且尤其愛寫自己的故事。其實,站在皮特的角度完全可以理解,「我明明很屌,但別人不知道我很屌怎麼辦?我一定要把我的光輝事跡全部寫下來!」
為了不過於張揚,皮特一直很收斂地書寫自己的經歷。前前後後,他一共寫了32本書,其中最出名的是描寫愛斯基摩人的《皮特大作之愛斯基摩人之書》(PeterFreuchen's Book of the Eskimos),這本書是皮特的自傳,出版是在他去世後幾年後,「凍翔自救」、「鉗斷腳趾」的故事就來源於這本書。
除了寫書出書,高富帥皮特在20世紀30年代初開始混跡好萊塢。1933年,皮特寫的一本書引起了電影圈的關注,隨後改編自這本書的電影《愛斯基摩人》(Eskimo)正式開拍,皮特不僅擔任編劇,還擔綱男一號。
牛逼之人必有牛逼之處,也許這是好運一直投靠皮特的原因。憑借實力與運氣,電影《愛斯基摩人》最終斬獲了奧斯卡「最佳剪輯獎」。
1944年,58歲的皮特在紐約遇到了他的第三任妻子達格瑪(Dagmar Cohn),兩人一見傾心,很快扯了證。達格瑪是一名時尚的「時尚插畫家」,同時也是皮特的丹麥老鄉。
雖然皮特耍酷了一輩子,但他仍是肉胎凡體,衰老和病魔仍會相繼而來。1957年,在完成最後一本書後,71歲的皮特帶著他的心臟病,一塊上了天堂。
自此,一代傳奇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