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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飯養你動態圖片

發布時間: 2025-04-06 10:33:11

Ⅰ 為什麼要飯的人,被稱做乞丐呢有什麼特別的典故嗎

乞丐(beggar)就是以乞討為生的人統稱為乞丐,也叫「叫花子」或作「叫化子」。
基本信息
來由
春秋時期,楚國人伍子胥因父親被誣「謀反」,全家人被楚平王殺害,獨有自己外出打獵逃過大難。伍子胥走投無路,欲過昭關到吳國去,此時昭關張貼伍子胥像,懸賞緝拿。伍子胥又急又愁,一夜之間須發全白了,面目全非,結果混過了關口,來到吳國都城蘇州,這時已身無分文,只好吹奏隨身攜帶的長簫,藉以乞討過活。
乞討中,恰遇吳國公子姬光,見伍子胥相貌不凡,口才出眾,就領進宮中委以重任。姬光繼位後,是為吳國闔閭,伍子胥帶領吳兵打敗楚國,鞭屍楚平王報了大仇。
後來,蘇州一帶的花子,因伍子胥在這里要過飯,就尊稱伍子胥為乞丐頭。
(雜名)貧困乞物於人者。丐亦乞也。無量壽經下曰:「乞丐孤獨。」過去乞討稱作「化」乞丐的方式基本以說唱為主
所以在藝術流派上是叫「化」
舊時,乞丐大街小巷到處都是,當時把乞丐叫做「花子」,北京土話也叫「打閑的」。這路人相當復雜,有成群結隊的,也有獨挑的。
這些乞丐整天流竄街頭,遇到店鋪開業或者有人家辦喜事,手拿「哈拉把」(牛肩胛骨做成的響器)的「花子」便蜂擁而至。有喜念歌的,有唱太平歌詞的,有數來寶的,辦事人不堪其擾,於是就找「看街人」代為設法阻攔,本家拿出剩菜剩飯和錢,打發這幫花子。
群體
乞丐的群體結構十分復雜,其中確實有因為肢體殘障,失去了勞動能力;或是家庭破敗、貧病交加、完全失去生活依靠的人;或是孤苦棄兒,鰥寡無依,只得靠人施捨賴以為生者.此外,還有許多游手好閑的無賴流痞,他們好吃懶做,充雜其間,成為惰民一族;更有些流氓痞棍、逃犯流賊混雜在內.還有奇怪的現象,一些農村中的農民,在冬閑無事之時,全村成幫結伙地外出乞討,賴以增加收入,竟也成了傳統慣例。若逢早澇年景,乞者更眾。
乞丐現象給社會帶來諸多混亂和問題,是社會不安定的重要因素。歷朝對乞丐都有收容救助的制度.宋朝時就曾禁止在嚴冬乞討,以避免乞丐凍斃街頭,而在彼時由官府提供乞丐的吃住.明代對這一問題尤為重視,政府把他們整編起來,由地方團頭管理,並嚴格地限定了乞丐的聚處及活動范圍。
舊時,賣大臉的,也叫,叫花子,耍骨頭的,在中原地區實指乞丐幫。他們在廟會或在節日里成群結隊乞討。有的打竹板數來寶,有的用牲畜的扇子骨,邊敲邊唱,讓人施捨,往往不給錢(食物)就不走。有唱詞「你不給,我不怕,唱到來年五月夏;你不給,我不走,唱到來年九月九!」 他們有組織,有首領、有規矩、多以先到為大(二十幾歲給十幾歲的叫大哥),居窯洞破廟,一般不偷不搶,取寺廟祭祀剩餘食物,有的給人看屍守靈。多喜飲酒劃拳。其《花子歌》雲:「八月里暖,九月里溫,十月里有個小陽春,到了十一月里冷幾天,一到臘月就打春」。有時,有小孩子跟在後面嘲笑道:「蘆葦抽穗,花子落淚」。深刻展現了乞丐們飢寒交迫真實寫照。

尊嚴
任何人都有尊嚴,雖然現在乞丐有點「職業化」,但是不可否認的是,做為一個人,都有著自己的尊嚴,這是任何人,包括他自己也不能抹殺的,就向對待犯罪的人,我們更多的採取教育,感化,挽救的措施來減少社會的犯罪率,爭取把犯罪的人重新引回正途,雖然這很難辦到,但是,我們還是堅持去做了,罪犯在監獄中,政府也是極力保障著罪犯的人權,保障罪犯的人格,這其中就包括了尊嚴,連罪犯都有尊嚴,那麼,乞丐,又怎麼能沒尊嚴呢?

歷史
概述
中國古代乞丐的歷史,幾乎與文明社會同時開始。雖然乞丐是社會最底層的貧民,不為歷代的統治階級所重視,很少被載入正史之中,但是在文人墨客的私家筆記或野史中,卻留下了許多關於乞丐的記載。從這些分散的但又寶貴的記載當中,人們可以看到一幅幅紛紜復雜、色彩斑斕的乞丐畫面,上至帝王、文人才子,下迄平民百姓、騙子盜賊,都可在這些行乞的畫面中找到,不由得發人深思。乞丐在中國上古文字中,最早是以單音詞出現的。「乞」在金文字中的
朱宣咸作品《乞討》意思是乞求、求討,同時又可用為反義,指給予。「丐」又作「句」(gai丐),在甲骨卜辭中多作祭祀用詞,指向神靈乞求,如「崇雨,句於河」,即雨大成災,乞靈於河神。丐也可作給予之義,如《漢書·西域傳下》記載:「及載餚糧於路,丐施(施捨給)貧民。」乞丐二字合成為一詞使用,是從漢代開始,而且其本義仍然保留了乞求和給予這兩種意思。因此在宋代以前,乞丐二字尚未用來稱呼討取飯食的人。那麼,在宋代以前,對討飯之人是如何稱呼呢?據《孟子》、《呂氏春秋》、《列子》、《後漢書》、《桂苑叢談》等書記載,有「乞人」、「丐」、「丐人」、「乞索兒」等等稱呼。這些稱謂在宋代以後仍然繼續使用,大多一直延續到清末。

宋代
「乞丐」一詞用來稱呼討飯之人是從宋代開始的,如《太平廣記》中引《王氏見聞》的一句話,就將乞丐與馬醫、酒保、佣作及人販子之流相提並論。又如《朱子語類》中也記載了當時由於商品經濟的發展,市場上以紙鈔代替鑄幣流通之後,有的人早晨還是富商,傍晚就成了一無所有的討飯乞丐。
清代
清代的友石子有《京都新竹枝詞》寫社會的貧富不均,有錢人把錢財萬貫化成灰燼,而路旁的乞丐空腹在啼飢號寒.這種景象在舊北京的街頭巷尾隨處可見。錢財萬貫奉菩提,火化成灰尚信迷;盍乞一文略施捨,路旁飢婦抱兒啼。乞丐,亦稱「乞兒」、「乞棍」、「乞婆」、「花子」、「叫花子」,是以乞討求食為生的一個特殊群體,這一行可以說自古有之。
到了清代時,對乞丐的管理實現了制度化,同時也承認了乞丐的職業化。將乞丐編人地方保甲組織,選立丐頭為管束之人,查造丐戶牌冊。
各縣有管理乞丐的丐頭,丐頭也是乞丐,但他是官方指定的保甲長.人選由棲止地段的民戶保長推薦,也可由管轄地段的衙役指定.乞丐的保甲冊牌名為「丐頭循環冊」,列有丐頭姓名及管理乞丐人數、年齡、籍貫、體貌特徵和棲身之所.冊上還註明各坊乞丐只許在哪些范圍內行乞,不許硬索強討,並不得走出指定行乞范圍,到別處滋事。另外冊上還規定對乞丐的「考核辦法」:有無為匪為盜者,丐頭必須責令稽查,隨時向政府管理人員稟報,如果某丐有不法行為,立即提丐頭責問。對於外來新丐,各坊不得容留,丐頭必須報官,官方發口糧送回原籍。丐頭循環冊還須每月月終送縣倒換。對於少壯乞丐,問明籍貫,報官送回原籍,強迫他們勞動就業。另外,專門設立棲流所,安置老幼殘病的乞丐,嚴格禁止散處。
為了消除無業遊民,晚清政府一方面採取傳統賑撫政策,發放「恩賞米石」,收養老弱病殘,設立粥廠,收留災荒與戰爭性無業遊民;另一方面,政府採取了一些新的措施。在「振興實業」的口號下推廣「工藝局」,「收養貧民,教以工藝」,為乞丐流民創造自食其力的條件。
民國
進人民國,丐幫中還出現過自發的「乞丐互助會」組織,群丐選出會長,多次到商會請願,要求商會通知各商家把施捨零錢數目增加一倍。商會表示無法推行,並提出可以介紹「乞丐團」的成員去粥廠喝粥;

相關軼事

假乞丐是個偽命題
乞丐是從事某種特定行為的人。注意這個概念只和行為有關而和行為人的資產擁有程度無關。乞丐自古以來就是一種行業,是一種人群營生的方式。乞丐在乞討時或許真的一貧如洗,也或許比施捨者還有錢。但是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放下尊嚴去主動以乞討的方式生活已經決定了他是一個乞丐。而大眾對於乞丐可以基於憐憫給予施捨,也可以基於理性不予一文。施捨乞丐錢財可以體現一個人的慈善之心,但不施捨乞丐錢財並不代表不道德。任何人都可以走上街頭做乞丐,包括你我。
乞丐與流氓的關系
乞丐作為遊民之一種,與流氓之間的關系是既有區別,又有聯系。
就區別而言,乞丐雖然是以乞討度日,不務正業,但他們並不一定就都為非作歹;而流氓卻是既不務正業,又為非作歹。早在春秋時期,乞丐與流氓之間的區別是相當明顯的,乞丐還有相當的人格。孟子曾說:「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孟子·告子上》)但隨著歷史的變遷,乞丐們在沒有生活來源的情況下,為了生存,有時也就未免會干一些諸如偷雞
摸狗之類令人生厭的事。這樣,從乞丐到流氓就逐漸接近起來,在行為特徵上向流氓靠近。那些「硬丐」的強乞行為,則簡直與流氓如出一轍。據陳淳《上傅寺丞論民間利病六條》記載,宋朝福建漳洲府,有一批「無行止奸雄浮浪客旅」,假稱是來自尤溪的巫師,攜帶刀子,鳴牛角,吹竹筒,或者以木拳捶胸打業、蓬頭、裸體公然闖入市人家中,強行乞討,厲色峻辭,如誅所負,排門逐戶,無一放過。如果應之稍遲,他們就惡語相加,以致小民百姓甚是畏懼,對他們不敢譏呵。這種強乞行為,實與流氓無異。這些人雖然裝扮成乞丐狀,然這些卻「實非乞丐,乃假託此態,窺覷入門戶為竊盜計」(陳淳:《上傅寺丞論民間利病六條》,萬曆《漳州府志》卷十)。
到了清朝,這種體現乞丐流氓性的例子俯拾皆是,如清著名流氓朱福保就是流氓性較強的乞丐。有一次他聽說有一家新開的面館很受顧客青睞,慕名而往,登樓坐下後,大聲呼叫取光面來。所謂光面,是指「無餃之面」。店小二雖久聞朱福保大名,卻從未有緣相識,就說「店規,吃大面者坐樓上,吃光面者坐樓下。客人吃光面,請下樓」。朱福保問:「如此說來,吃中面者(指半餃之面)坐在樓的中間嗎?」店小二信口答應了一句。第二天一早,朱福保招呼一些乞兒,各給錢數十文,以二人為一班,分班至面館吃中面。吃時,坐在樓梯之中,一班吃了,又來一班,絡繹不絕,直至中午還未散。客人進門一見乞兒坐在樓梯上吃面,紛紛轉身離店而去。店主大窘,只得向朱福保請罪,又賄以錢若干,朱福保才命乞兒離店而去(徐珂:《清稗類鈔·棍騙類·朱福保率乞兒吃光面》)。再如清末紹興,有一惡丐,強奸了一個窮家之婦,「恐其言,乃以蛇入其陰戶而死」(汪康年:《汪鑲卿筆記》卷四,《雜記》)。真可謂窮凶極惡!在上海,一些乞丐,也是「三五成群,習其故智,或高聲而硬要,或刺血以駭人,僻巷小街,則爭奪論少,此多恃眾橫行,目無法紀,實為閭閻之害」。更為甚者,乞丐行乞,不僅強乞,而且還靠詐騙得錢,從而在滬上出現了一些有錢的乞丐。如當時有一乞丐李阿三,專門「恃術賺錢」,「每見西人乘馬車而來,驟然踢倒,車中人憫之,每出對開洋給焉」。這種「橫卧道上,裝腔詐死」的行為,與流氓的訛詐已沒有什麼兩樣。這些乞丐詐得錢後,「則又呼朋引類,聚賭中宵,炙肉烹魚,群焉大嚼」(《申報》,光緒乙亥三月十一日)。蘇州的北寺前,一向為乞丐棲息之所,在當時也是「強丐」會集的地方。其中稱為「行頭」者,共計24人,各人都收得徒弟,多寡不等。這些強丐所持之器,「非籃即棒,有以蘆柴編成薄板,名曰蘆板;有以蛇皮包竹管,名曰竹筒;有以雜皮縫成大袋,斜掛腋下者,名曰擐長袋;有弄活蛇者,有持死蛇者」。入市討錢,各須大錢,若給小錢,或者給之稍緩,這些強丐就厲聲怒罵。如果店鋪與他們發生爭吵,這些強丐就用剃刀將額頭劃破,流血滿面,「索詐數百文始去,謂之開堂」(《申報》,同治壬申十一月二十三日)。另外還有一種游丐,他們在行動時往往不是單槍匹馬,而是成群結隊。如乾隆年間,在陝西有一種游丐,稱「卦子」,他們在行動時一般都「成群結隊,攜帶家口驢騾」,「沿村強索」(光緒《風縣志》卷八)。嘉慶年間,在福建還有一種乞丐,「身穿好衣,藉乞為名,聚眾十人,惡討強乞」(嘉慶《南平縣志》卷二一○)。而在江西城鄉,更有一種名叫「練子」的乞丐,「三五成群,到處蜂擁登門入室,索討錢米,少不遂意,喧鬧不止」;此外,這些「練子」還在「茶坊酒市,肆行無忌,遇人節慶婚喪等事,則飽索不厭,使人難堪」(陳宏謀:《培遠堂偶存稿》卷一三)。
從上述諸例情況來看,有的屬於強乞,有的屬於連乞帶訛。但不管哪一種,都帶有流氓性。這樣的乞丐已與流氓無什麼區別了。
網路乞丐
新的時代跟隨著新的形式,乞丐開始在網上乞討了。有人則說:「有錢上網怎麼算是乞丐呢?」居報道稱此類乞丐多為大學生,乞討的價格有10元,1元,也有1角的,他們把自己的銀行賬戶發到網上,他們聊天乞討,他們發電子郵件乞討…有的人乞討是為了買筆記本電腦。

乞討秧歌

作者
許凡(1926——1995)是晉西呂梁山區的著名乞丐,一生以行乞為生。他是傘頭秧歌(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之鄉著名的歌手,他演唱的秧歌在晉西呂梁山區的臨縣、方山、離石、柳林等地和陝北榆林的佳縣、吳堡等地幾乎家喻戶曉。他的一生融入了乞討,也融入了秧歌。他所唱的秧歌取材非常廣泛,涉及群眾生活的方方面面,並且能一針見血的切中演唱主題的要害。譬如他在見到鄉民們祭拜山神廟以求家畜不被狼吃的時候唱道「山神山神本是狼,又吃豬來又吃羊,磕頭央祭太荒唐,打你要比敬你強」。又譬如他看到某一廠家在集市上以抓彩方式銷售劣質商品欺騙農民,返程途中出了交通事故時唱道「廠家打彩捉農民(捉,捉弄欺騙),老天看見不公平,搗爛汽車壓了人,真是人容天不容」。正是因為他的秧歌既朗朗上口,又發人深省,所以特別受到人們的喜愛,被群眾譽為「晉西丐王」「丐王」和「秧歌之王」。以下是許凡演唱其乞討生涯和貧窮生活的幾首代表之作。另外提及,此人的活動范圍絕對不僅僅局限於呂梁,包括現在的忻州地區。

歌曲
其一
落盤菜,搖壺酒
天南海北任我走
盤龍大棍挽在手
打遍天下咬人的狗
註:落盤菜,指剩菜;搖壺酒,指搖一下壺看一看有沒有的剩酒。盤龍大棍,指打狗棍。
其二
姓許名凡實不凡
范丹老祖把家傳
天下的欠帳要不完
我不上門人不還
註:范丹,東漢著名學者,曾將全部家產施捨給飢民,並將祖上遺留的債契也一起施捨給飢民,讓飢民們去討還。後世尊為乞丐業的祖師。
其三
家裡無煤做不熟飯
引上老婆撿燎炭
雖然形式上不好看
世上的窮人千千萬
其四
年過七十花凋殘
酸甜苦辣都嘗完
誰也不用笑許凡[1]
世上最數活人難
其五
飢一頓,飽一頓
許凡常伴一根棍
寒風冷氣都受盡
渾身惹下一身病

Ⅱ 掙錢的速度趕不上父母老去的速度

多少人抱怨自己的生活不是想要的,不甘心平凡,決定改變現狀,努力奮斗,擺脫逆境。
在當今社會,只有付出努力,才能贏得幸福。即使你才華橫溢,如果不努力,仍然會被淘汰。
現實是殘酷的,但每個人都不能因為殘酷而退縮。我們不只是為自己而活。
許多人沒有意識到這一點,總是依賴父母。現在的年輕人習慣了伸手要衣、張口要飯的生活。這種看似正常的背後,其實隱藏著一顆倒計時的定時炸彈。你要明白,父母不能養你一輩子,他們總有老去的一天。
現在,你想要一雙鞋或一部手機,大多數父母會立刻給你錢或轉賬。但十年、二十年後的情況呢?即使你不好意思開口,父母還有那個能力嗎?或者像新聞上那樣,因為錢而虐待父母,剝削他們的養老金?
許多人工作後安於現狀,想的只是微薄的薪水,不展望未來。當別人問起,他們總是說工資太低,工作無法繼續。但你是否想過,你的收入取決於你的價值和資歷?
不要抱怨現在的不利,而是要努力工作。也不要想著回家依賴父母,讓他們養活你。我們都聽過「老有所依」這個詞,父母把你撫養成人不容易。現在,只有努力掙錢,讓你的收入速度趕得上父母老去的速度,才能讓你未來的自己不後悔。說到底,我們不只是為自己而活,不要想得太多,做得太少。
小時候,我們總是騙父母說沒錢了。現在長大了,我們總是騙他們說有錢,夠花。
小時候,受了委屈,總是回家向父母訴苦。現在長大了,回家總是裝作過得很好,不讓父母看出任何破綻。
小時候,買東西總是把價格報高。現在長大了,買東西回家,在父母面前總是盡量把價格說低。
小時候,我們總是向父母誇下海口,說長大了要帶他們吃好吃的,給他們買漂亮的衣服,用自己的錢給他們買更大的房子。
這些兒時的話語,你還記得嗎?
你要知道,你已經是個成年人了,要自己去闖出一片天。曾經無論刮風下雨,都傾盡所有給你安全庇護的父母已經漸漸老去,以後,就換作你來給自己的父母一處庇護了,替他們擋下所有的風雨。錢不是萬能的,但如果你掙錢的速度趕不上父母老去的速度,你又如何讓他們老有所依?
不要等父母老去才醒悟。不要等他們的眼睛逐漸模糊才想起沒有帶他們看世界的繁華。不要等他們拄著拐杖走不動路時,才想起沒有帶他們走遍山水。
不要到了最後,因為付不起昂貴的醫葯費而讓自己留下終生的遺憾。

Ⅲ 一般遇到乞丐乞討你會給錢嗎為什麼

首先,我們每天可能都會碰到很多這樣乞討的人員,我不可能每個人都給,也給不起。其次,我無法分辨,這些乞討的人員到底是自身需要,還是被別有用心的人利用,如果碰到後面的情況,只會助長不良風氣,讓更多的人上當受騙,所以,即便我要給,也只會把錢給專門負責慈善的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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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應該不應該給乞丐錢的問題,我覺得應該從兩方面說起,有些是職業乞丐是專門為了掙錢而專門從事職業為目地的,這些職業乞丐他的年收入要比正常打工人的年收入的幾倍到幾十倍呀,他們白天當乞丐要錢,晚上就到高消費酒店,歌廳去,在一二線城市這樣的較多,我的觀點是,對這樣的人我一分錢也不給,對如那些真乞丐,生活困難,特別是有病的,長年有病住院的使生活在貧窮當中,對那些老弱,病,殘者我都是給如幫助,從來不少氣,就是政政對這些人都拿如救助范圍之內,這些人咱幫他們是他們確實有困難,需要幫助,對那些以掙錢為目地的就是不應該幫呀。

街上的乞討者很多都是騙子,所以一般我都不給錢。只有兩次給了錢。一次是在書店。我正翻書,一個女孩拉著我,手裡比劃者,舉著一張紙。紙上寫的是聾啞人勤工儉學什麼的,向我推銷書包掛墜。

女孩年紀好像中學生,穿的很文靜。我覺得不像騙子。加上那個掛墜是一個很可愛的娃娃照型。我就花10元買了下來。還有一次,和老婆在街頭散步。當時是剛入冬的晚上,街上行人很少。再加上有點雨,在路燈的照射下就有點霧蒙蒙了。在一個路燈下,一個老頭一個老太並排跪著。他們的衣服很舊,也很老式,是那種過去農村的中式衣服。老太居然還是抓髻發型。一看就是農村出來的。

他們雙膝跪著,頭埋的很低,前面放著一個舊茶缸。我們己經走過去了。但老婆突然又拉著我折返了回去,往舊茶缸里放了幾塊錢。走出去好遠,老婆才對我說:"我不管他們是不是騙我。我把錢給了他們的愛情。"

以前會給,現在不會給了。因為好幾次經歷算是看清楚了,這些乞丐,絕大多數都是騙子。一次在醫院門口,一個可憐兮兮的老太太說,老師,我餓了幾頓了,給我幾塊錢吃頓飯吧。我說,好吧,那邊有個包子鋪,你過去吃一頓,我付錢。但是人家說,我不喜歡吃包子,給我十塊錢,我自己買點對付著吧。其實我已經有很長時間,衣兜里不帶現金,用手機支付即可。我說,我沒帶現金,只能刷碼支付。沒想到老太太變戲法似地拿出一張付款碼,說,刷給我十塊好了,我對付著吃頓飯。無意中,我發現這個老太太使用的手機竟然是進口的高檔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