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武術的肩窩什麼地方
下圖,中府位置就是肩窩。
⑵ 麻筋在哪裡
麻筋部位
人體各筋絡所司之運動,既如上述,每一筋點被拿,皆足影響關節之活動,自不待言,此外有數筋點,尤適擒拿,且影響人體極巨,中有九點,即三十六要穴之九麻穴也,詳述如後:
手部麻筋
手部麻筋,共有三支,第一支位於食指與中指之間。屬伸筋,鄰附神經,拿之伸而不曲,極為麻痛,影響全臂活動。每支有二筋點,拿之尤易制敵,一在手背中間,一在指之圍端,骨節陷入處。
此外另有「虎口」一穴,位於拇指與食指之間手背處,屬曲筋,鄰附神經,拿之曲而不伸,麻痛難當,影響全臂活動,穴點位於拇指與食指*口處至腕的中間,輕拿敵即失抗,重拿可致昏暈倒。
臂部麻筋
臂部麻筋,以肘節麻筋為主,肘節乃聯絡大小臂,使之連接,而司其轉動,實為大小臂間的重要關鍵,此節被拿,直接影響全臂活動能力,其部位在上臂骨下面末端,與尺橈二骨上面一端結合之中間,肘曲時,骨即外突,臂直時,則其處有小線窩,名曰曲尺穴,屬要穴,拿之足制止肘部活動;此外曲尺外側有一筋點,屬伸筋,拿之敵臂不但麻痛,且影響其全臂伸而不屈;曲尺內側又有一筋點,屬曲筋,拿之則影響其全臂曲而不伸,麻痛自不待言。此三穴點,輕拿足使敵麻痛被制,重拿可使敵痛極而暈倒。
肩部麻筋
肩部麻筋,可分三部述之:第一部為前肩部,位於扁肩胛骨與鎖骨相接處的中間,有一凹陷處如臼狀,名曰「肩井穴」,即俗稱肩窩,此筋點位兩臂聯絡軀干之重要關鍵,在人體各要穴中亦為大穴,如氣血流行,正達此穴,而被點拿,雖不足以致人死命,但亦足以戕害其肢體而成殘疾。即使拿之輕,亦可使被拿者臂部,受其影響,發生巨痛,而失去原有活動能力。
第二部為後肩部,位於扁肩胛骨,附於背部上部的兩側,實為肩部最要之主骨,而司全肩活動,其形如蝶翅,較寬之部分,接近脊骨,而較狹之部分,則與鎖骨相銜接而構成肩膀,即俗稱反匙骨,其筋點屬前鋸肌,斜方肌之腹及尾部,與肩胛骨狹端下面之骨縫。此部名為「鳳尾穴」,一說屬腎經,實肺部之末稍,故此部位被拿,不但酸麻,而使其臂肩完全失去活動能力,不能反抗,如用力過甚,傷及正穴點,足以影響內臟,而成內傷。
第三部為外肩部(即肩尖突出之處)為肩胛骨、鎖骨及上臂骨等三骨相銜接之各筋點。骨縫參差,筋絡包附,即俗稱大臂。此部為肩臂兩部之重要關鍵,司臂部屈伸轉動之總樞。此部如受傷,則全臂完全失去活動能力,惟此關鍵,密接吻合,構造巧妙,無以復加,但機關愈巧妙,損壞愈容易,故肩臂關節,一受外界震動,易脫臼而出,擒拿法對此特別注意,可利用此弱點。至此部位之筋點,則以腋下中央之筋點為目的,此筋點被拿,酸麻巨痛影響肩臂活動尚在其次,用勁稍重足使敵暈倒。
頸部麻筋
頸部可分為左右即後三部,唯此部下手多在前後兩部,以前頸項言,完全為軟骨,並無骨骼支撐,多系皮肉與筋絡所組成,其內部則氣管與食管相附,皆為重要部分,人之所以生存,全在呼吸、飲食,呼吸必經氣管,飲食則全靠食管,兩者若受傷,足以使人喪失性命,故前頸一部,非常重要,在擒拿法中,是致命要部。然拿法可分數種,如拿喉結、閉氣管、拿筋等等,頸筋最易拿,而影響大者,為耳部垂斜接胸前鎖乳突肌,經左右皆有,此處被拿,雖不至死,但極易昏暈,因此筋附有神經直達大腦。雖未扼其氣食二管,勢必受到壓迫,氣運不舒,神經受壓迫而昏倒。
腰部麻筋
腰肋各部,要害分部極廣,在擒拿法中,對於胸、肋、腰等部,可拿之處極少,以胸背所佔之部位,因不易三指掂取。惟腰部、肋部,尚可施拿,但並不能制敵使其失去反抗,而出手即致人死命,故此部筋點,以不拿為佳,即萬不得已而用時,落手亦亦從輕;以敵人受傷為度,切勿過份,擒拿部位,在左右肋骨之最尾端之軟腰處,俗名腰眼穴,又名笑腰穴。筋頭為外斜肌,附有神經,拿之腰肌疼軟,半身受影響,活動不靈,如重手傷及內部,可致刺激神經大笑不止,面唇青白,額出冷汗。因腰後兩旁,乃腎臟所在,腰前上部,為右肝臟,左為胃臟,皆要害。
腿部麻筋
腿部麻筋,分胯節筋點,大腿筋點,腿彎筋點,小腿筋點,足腕筋點及足部筋數部。
胯節,即大腿骨與骨盆接合之處,此節在全身數骨介中, 為最巨之部分,因而拿此部位,實較拿別的關節為准,非指功精深者,不足以奏效。但拿此處筋點,則較為容易,因此骨節之銜接,有無數巨大之筋附有神經,纏絡其外,尤其內側一面,神經叢極密,探手可得。功效極大,非但一腿失力,且足使全身受其影響。
大腿,為一極大管骨所支柱,上起於腿介胯節,而下迄於膝蓋的上部,其中間為一整骨,即無小骨歧出,又無骨縫可尋,惟腿骨之外,包被筋肉極厚,筋之要者,為轉股筋,此筋骨有內中外三部,除中轉股筋,無關於擒拿外。其內轉股筋(在大腿之內側,斜纏於全腿)及外轉股筋(包於大腿上下的外部)皆可單拿,其效雖不如胯節之巨,然亦可制敵於一時。其筋骨點在膝蓋上部五寸上下之內外側。
膝彎,為膝部緊要之處。正居於大小腿骨接合處的背面,有寬大的骨縫,可茲錯節。有伸筋屈附於膝 的內外兩側,便於分筋,單拿及擒拿皆極便利。筋點在膝彎的兩側中部,以指捏之有痛感處便是,致彎之正中,為骨縫。錯拿亦足制敵。
小腿部筋,不及大腿厚實,然較諸別部,則已超過數倍,故其筋絡,亦深隱於內,表面不易看見,主筋居於後部中央,與腓骨相並行,此部自膝部下起而迄於踝骨的上端,為脛骨與腓骨組合的支柱,脛腓上下兩端皆並頭銜接,中部則離開而成狹長空隙,與小臂部分略似。此部可分筋,亦可錯骨;分筋之筋點,在膝彎下約四寸處中部。鎖骨則以在上下五寸之迎骨面兩側骨縫為宜。不論分筋或錯骨,都能使該腿不能活動,失卻反抗能力,而受制於我。
足腕,即踝骨關節,其位置在脛骨與跖骨之間,上接於脛而下連跖。其骨為數小骨組成,左右兩側,各突出圓骨,其居於內側者,稍稍內骨踝,居於外側者,則為外踝骨,在兩踝骨之後部的下方,各有小凹陷,其中即骨縫之結合處,為踝部緊要之處,而前部下方,即脛骨跖骨相接之處,有一極粗之筋聯絡其間,鄰附於兩骨結合空隙之中,此部被擒拿,足使全腿受影響而失卻抵抗能力。
足部,底背各有一要點,在足底之中央,(足掌中心)有要點,名「湧泉穴」,此穴在人身各穴中,為死穴之一,是氣血所系,百脈中樞,神經從直過腦際,惟以其在足底,終日帖地,且有鞋底保護,無從點拿,然不拿則以,若被拿住,力能透入者,被拿之人,必覺筋痛骨軟,縱不受傷,亦必完全失去抵抗能力,但在亥正時候,切忌使用拿法拿點此穴,因此時氣血注於該穴,被傷心死,無法救治,此說即使誇張,但其使人酸麻無力,甚至殘及肢體,則屬事實。
至於足被之筋點,不止一二,其位置與手背略同,中以大指之後面,第一跖骨與第二跖骨中間之中點為主腦,易拿效著,此點名「太沖穴」,位在骨縫前端,此穴在足部雖占重要地位,然非死穴,但施之拿法,亦足使敵立刻昏厥,失去反抗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