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古代對女子的酷刑,刑具
懲治鞋
鞋子常常被結合頭手枷 (站立時枷住頭部和手腕的一種裝置)使用的 。只要靠腳趾支撐不住身體,鞋跟上的鋼針就會刺入腳跟。
19.邪教尖叉
邪教尖叉是一個酷刑裝置,一個兩頭帶尖叉的金屬棒,由一條皮帶固定在頸部,一頭插入下頦,另一頭直指胸骨。只有伸長頸部,才會減少痛苦,此刑具會造成巨大的痛苦。四個叉點位於下頦和胸骨之間的設計,會讓受刑人有足夠運動幅度讓他的嘴開口招供。
18.浸河
主要用於對婦女 ,將其浸河內、大桶或池塘內,多用於懲罰罵街婦女和巫婆,浸了一段時間後,給予招供的機會。如果她供述,就被打死。如果她不招供,她就再次被浸河。這一過程通常是反復直受刑者溺斃或放棄此種刑罰,讓自己被另一種方法處死(上吊,或燒死(很少用)) 。
17.木靴子
受刑者的腿被置於兩塊厚木板之間再用繩子束緊。拷問者在繩子間用錘子猛烈地向下打入楔子。每打入一次楔子,楔尖部位的脛骨就被粉碎。該刑罰至少要在腿的上下兩側打入12根楔子。當木靴子拆除後,骨頭碎片就像裝在一條松垮的袋子里一般。
16.水刑
這是所列歐洲酷刑中唯一一個非中世紀的項目。水刑是二戰期間日本戰俘警衛隊最喜歡的刑罰。如果受刑者是首次受刑,必將用鐵絲網和抹布封住他的嘴。
接著,警衛將蛇管插入受刑人的鼻子里往裡灌水來膨脹腹部。水灌完後,警衛將猛踢受刑者的腹部,直到他的胃部爆裂,接下來就是死亡了。
15.貓爪
使用起來很簡單,就是慢慢地往下撕肉,很多時候,所有肉都被撕下來,而露著骨頭。
14.拉架
看起來就像是:捆緊手腳往相反的方向拉你的身體,直到你的四肢慢慢地從關節連接處脫出來。
13.四馬分屍
四馬分屍是拉架的更高一級刑罰方式,只用於兇殺犯和那些企圖殺害貴族或皇室成員的犯人。囚犯的四個手腳分別被捆綁,由四匹馬同時向四個方向拉,瞬間即可分屍。(#在中國有五馬分屍)
12.開花梨
根據受刑者的性別將梨在閉合狀態下插入肛門或陰道,然後用手搖動使梨開花直到使人感到相當難受。
11.清洗靈魂
在許多天主教國家,神職人員認為,如果強迫一個靈魂邪惡的人吃下去沸騰的熱水或燃燒的煤塊或二者都吃,他的腐敗的靈魂就能得到清洗。當然,這要在沒有因他的罪行而受罰之前進行,一種」溫暖的刑罰「,如果你願意。
10.吊籠
圖中的受刑者還是比較幸運的,因為大部分使用吊籠的犯人是完全赤裸地暴露極端寒冷或炎熱的環境中。而且多數處吊籠刑罰的犯人通常都是在進行了其他刑罰以後最後才被吊在那裡。但要等——很長時間!受刑者留在牢籠中,直到他被弔死或渴死,這可能需要數周時間。
9.碎頭機
用碎頭機執行死刑通常是這樣的:牙齒擠入牙槽內,周邊顎骨破碎。然後眼睛從眼窩射出,腦漿從耳朵噴出來。令人難以置信的是,許多國家仍使用同一版本的碎頭機,作為當今的審訊工具。
8.在柱子上火燒
最愛用於那些被指控犯有褻神罪的巫婆 。神職人員認為,焚燒一個巫婆可永久消滅她在有形世界的邪靈,從而消除可能發生的任何進一步對無辜靈魂污染。言之有理。
7.猶大尖凳
受刑人被懸掛上述金字塔尖狀物的上部慢慢降低,塔尖插進襠部。鏈子的松緊取決於劊子手的心情,他可以控制受刑者的體重是否全部作用於這一個點上。
6.刀凳
刀凳是猶大尖凳的變種。我們相信,該圖片沒有解釋得很清楚。
5.鐵娘子
以下1515年8月14日第一次使用鐵鐵娘子的記錄:「偽造的硬幣放在裡面,門被緩緩關閉,從而尖銳的鋼針從幾個部位刺入他的胳膊、腿、腹部、胸部、膀胱、大腿跟、眼、肩膀和屁股中,但不足以殺死他,所以他巨聲喊叫和哭號了兩天後,他死了 。「
4.審訊椅
不僅有數以百計的微小釘尖讓人感到難以坐住,通常還在下面點火將鐵椅子烤到一個可怕的燙傷熱度。
3.刺刑
這是中世紀在在阿爾及爾,突尼西亞,的黎波里和Salee(翻不出來是什麼地方)對叛國者標準的處罰形式。不管你是否相信,一旦這根長刺從受刑者的肛門插入,再從他的嘴或咽喉里穿出,受刑者可以這個狀態活一天以上,並在爛泥中爬行,供大家觀賞。
2.鋸刑
鋸刑可能代表了人類聰明才智的最黑暗的時刻。其原理是,當受害者倒吊下來,大部分的血液將湧向頭部。這在整個過程是最重要的,你看,因為作為行刑者看到的是受害者的襠部。頭部的血液可以得到充分的氧氣,這樣做的後果最可怕,因為在切到肚臍的位置前,有時鋸到上腹部前,犯人的意識都非常清醒,可以避免血流失過快而死。
1.輪刑
好了,最後的也是最危險的。輪刑僅次於吊籠,在中世紀時期的德國是最常見刑罰形式。首先,受刑者(通常是赤裸的) ,他的四肢分開綁在地上。不過,木製輻條分別對應各主要關節,如手腕,腳踝,膝蓋,臀部和肩膀。行刑者用沉重的包鐵的輪子打斷四肢和關節。但是,這僅僅是惡夢的開始。等四肢的骨骼分別打碎,和血、肉混成綿軟狀態後,四肢被編到輪子的輻條上,然後正面朝外懸掛展示。痛苦的受刑者將繼續保持該狀態數日,他或她死後會變成烏鴉和昆蟲的大餐。
『貳』 古代日本酷刑的類別
銅烙
這是一個比較變態的刑法,一般用於通姦的女人。道具是一個銅棍,插在爐子上面,爐子燒熱,銅棍就會烤得通紅。把女犯人綁在架子上面,然後把陰部對准銅棍慢慢放下去……
捆綁
日本戰國時候,抓到敵國女人之後用一種韌性很好的鋼繩捆起來,而且捆得很緊,繩子末端穿一個鐵環,然後用一個類似於轆轤的東西拽那個鋼繩,最後犯人的骨頭都會被勒斷。
板燒
這個刑法類似於燒烤。即把鐵板燒熱,然後把犯人剝光放在上面。直到烤熟……
開顱
把犯人鎖在鐵箱子裡面,只漏出頭部。然後用一個大錘子砸下去,後果可想而知。
挖胸
把女犯人的胸部用利刃割下。
萬箭穿身
把犯人綁在一塊大木板上,然後就有10幾個弓箭手站立旁邊。行刑官下令射在哪裡,馬上就會有雨點般的弓箭射在犯人的那個部位。
砧板拖
中間放一塊鐵板,上面有密密麻麻的突起的小鐵塊,一般比較鋒利,是鑄造時鑄的。兩匹馬拉著犯人在上面來回拖拽——當然犯人要赤身裸體。
斷指
把犯人的10根手指截下,不過不是用刀砍,而是生生拽下來。很多犯人受刑之後都死於劇痛。
絞刑
這個刑法有點特殊,不是把人吊起來,而是用繩子纏住犯人脖子,然後有兩個人拽兩頭,直到犯人斷氣為止。
輪奸
把女犯人發配到軍隊裡面,長官會讓士兵開色戒。後果就是一個女人被許多個男人弄,最後死掉。
杖腹
把犯人四肢分開,呈「大」字型綁住,然後用木棍擊打腹部。結果往往是子宮破裂,內臟碎裂,大腿下面好多血。
火刑
用火燒人是最原始蠻荒的做法,古代的西方和東方都對火刑津津樂道。
烤刑與炙刑
這兩種刑均為常用的處死方法,它們與火刑的區別在於:對犯人一定要用小火來處理。將爐火控制在某種范圍內,其目的在於讓犯人在清醒狀態下斃命。
鋸刑
這是一種特別的分解具是鋸。據說東方人喜好橫鋸,而西方人酷愛直鋸。在基督教傳入日本後,日本人也熱衷於直鋸,他們慣常是從頭頂開鋸,而西方施刑者則倒行逆施,從兩腿之間腹股溝的位置開鋸,這樣做的後果最可怕,因為在切到肚臍的位置前,犯人的意識都非常清醒。為了延長受難過程,往往會讓犯人保持頭沖下的姿式,這樣腦部可以得到充分的氧氣,可以避免血流失過快而死。鋸刑史上最後的傑作是由某些患有狂躁症的蓋世太保來完成的。他們有各種型號的鋼鋸,在他們手裡,人變成一棵可以恣意妄為的樹,想鋸那個部位都成。圖片說明:16世紀德國多見的一種酷刑——鋸刑,在到達要害之前受刑者絕對意識清醒。
箭刑與貫穿刑
大家看到她的第一感覺是什麼?說出她的用途你大概就會倒吸一口冷氣了,這就是有名的紐倫堡之「處女」。她是一個可以開合的容器,內部布滿銳利的鐵釘,人只要被放到裡面,隨著她的關閉,那將會是地獄的風光。
毒刑
從很早的年代開始,服毒致死就是執刑方法之一。在古日本,則多用從動物、昆蟲、礦物、植物中的提取毒物,似乎比起西方,毒死人的渠道要多得多。
『叄』 鐵裙之刑真人圖片慘不忍睹 碽妃鐵裙之刑是什麼
在古代有很多失去人性的刑法,而用來專門給女性朋友上刑的鐵裙之刑更是殘酷至極。據悉鐵裙之刑是朱元璋發明,當我們看到鐵裙之刑真人圖片的時候,相信會感嘆他們的慘無人道。
鐵裙之刑劇照
鐵裙之刑歷史典故
朱元璋之所以發明這樣一件刑法,主要是用來懲罰對自己丈夫不忠的女人。在歷史上碽妃,也就是朱元璋的妃子是唯一一位使用過此刑法的女人。當時朱元璋認為碽妃和別的男人有染,並且生下了野男人的孩子,這讓朱元璋很是生氣,便賜給碽妃鐵裙之刑。
鐵裙之刑用來懲罰女性,從這里也看的出他的特別之處。用鐵製成鐵衣,穿在女子身上,然後將女子放在火爐上烘烤,等到鐵片受熱之後,穿著該鐵衣的人該有多難受,我們應該可以想像的到。之後再搭配上騎木驢的刑具,簡直讓受刑者生不如死。
碽妃鐵裙之刑是冤枉的嗎
鐵裙之刑劇照
在歷史記載中,碽妃是受到鐵裙之刑的女人,從這里可以看出朱元璋對女性的殘酷狠毒。都說一入後宮深似海,碽妃便是最好的例子。想當初碽妃是朱元璋的寵妃,卻想不到在碽妃生下朱棣之後,便受到了朱元璋的懷疑,懷疑出生不足月的孩子不是自己親生,便引來此等刑法。
鐵裙之刑劇照
野史中有介紹朱棣並不是馬皇後所生,而其親生母親是碽妃,因為碽妃受到鐵裙之刑死之後才有了朱棣為馬皇後孩子的事情。在朱棣當皇帝之後,更是不能在公開的場合說自己的親生母親是碽妃,關於碽妃的記載也就不多了。
在皇位繼承上,一般由嫡子繼承,即便是嫡子死之後,也由嫡子的兒子來繼承,其他的人都不能爭搶,朱棣所以把生母之事隱瞞也是為了自己的皇位和政局的穩定。
『肆』 騎木驢圖片的步驟圖解
騎木驢圖片的步驟圖解?由於木驢遊街以及凌遲刑法過於殘酷,明朝初期常有被定罪的女犯在遊街之前自盡,方法通常是在牢中以碎瓷自製的利器,以削尖的竹片自戕,或咬舌自盡等。為此,實行刑法的官方制定了一套特別用來控制木驢遊街女犯的措施,以防範此 類事態的擴大。
在被判罪確定後(通常為遊街之前一至二天),女犯便會從一般性牢房被轉移到戒護嚴密的女牢中關押。在女牢里,犯 人正式被剝光所有衣褲,由衙役和仵作進行驗明正身和身體檢查的工作,檢查的項目包括乳房、陰戶的大小和深度,以委 任工匠進行木驢刑具上不同尺寸木橛的製作,另外,女犯的肛門及陰戶是否有外傷,會使其無法承受木驢的折磨,也是驗明的重點,如果犯人的生理狀態未達到一定水平,將會由衙役暫時看押在女牢中調養,直到適宜遊街進行。
經過仵作檢驗程序的女犯,將會完全赤裸著身體被押回到單人牢房中囚禁待決,之所以不給她們穿上衣服的原因,一是 防止她們逃跑或私藏器械的措施,二是給要送上法場裸體示眾後,騎木驢處死的女犯人穿上衣服已經沒有太大意義。在單 人囚室里,最常用來禁制女人四肢的方法,名為「四馬倒櫕蹄」,其用法是先將裸身女子的雙手反剪於背後,另用一根繩子把犯人的雙腳綁在一起,再拴在她背後的繩結處,女犯被這樣捆著,便決無可能自行逃脫。而在女犯人被定罪到遊街示眾的這段期間,她的三餐飲食和大小便都要在獄卒的嚴密監視下進行,有些地區的刑房,會讓女犯人在遊街前一天晚上自行排空身體里的屎尿,以防止示眾時因恐懼而失禁的發生。當然此類的排泄動作也是在獄卒的看守下進行的。
特別說明:處女騎木驢刑罰前的准備
對於處女或未過門的少婦,在遊街前應進行例行性的破身,以避免她們相對嬌嫩的生殖器在木驢遊街時過度出血而死 。這類的程序也是在關押於女牢的期間,由獄中的刑律人員進行,把她們的處女膜弄破,並充分開發其陰戶。所以在中國古代受刑女子受衙役的強奸"破身"是不成文的規定。此類的強制輪奸破身一事,通常由資深的刑律人員於遊街前一日進行 ,不過也有在當日上午於遊街前公開破身的。由於考慮女犯陰戶的復原速度,並不會和其它的婦刑一同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