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古代波斯的婦女簡介
古代波斯的女性不僅受到高度尊重,而且在許多情況下被視為與男性平等。女性可以擁有土地、經商、獲得同工同酬、可以自己自由旅行,對於皇室女性來說,可以舉行自己的政策會議。
給予皇家波斯尊重婦女的標題似乎已經從早期衍生埃蘭 文化,最有可能的,平均帝國這是直接前體的阿契美尼德 波斯帝國的創立(約550-330 BCE)居魯士大帝(RC公元前 550-530 年)。居魯士在他的帝國建立了宗教和言論自由的波斯範式,但也負責維護各個階級婦女的尊嚴和自主權。
帕提亞帝國(公元前 227 年 - 公元 224 年)保持了同樣的範式,盡管由於帕提亞淪陷到薩珊帝國(公元224 年至公元651 年)後記錄和藝術品丟失,人們對這段時期女性生活的細節。在薩珊王朝時期是證據充分的,但是,維持婦女的權利在同一水平-或更高-比在阿契美尼德帝國。波斯婦女將繼續在古代波斯文化中享有這種崇高地位直到公元 651 年薩珊帝國淪陷於入侵的阿拉伯穆斯林手中。之後,長期以來對女性作為自主個體、能夠決定自己的命運的認可,被女性作為二等公民的概念所取代,她們天生就有罪,需要男性的指導和控制。
阿契美尼德帝國的女性
阿契美尼德帝國遵循父權制範式,但在該框架內,女性比埃及以外的任何其他古代文明擁有更多的權利和責任。女性和男性一樣,是由社會階層和階層中的等級來定義的。女性等級從高到低依次為:
國王的母親
首席夫人(國王繼承人的母親)
國王的女兒們
國王的姐妹們
國王的小妻/妃嬪
貴婦(朝臣、總督、軍人的妻子和親屬)
女軍人
商界女性
勞工
僕人/奴隸
證實婦女自主及其活動的記錄來自在波斯波利斯廢墟中發現的防禦工事碑文、國庫文本和旅行文本。當亞歷山大大帝在公元前 330 年燒毀這座城市時,任何寫在羊皮紙上的文件都被銷毀了,但刻在泥板上的文件被烘烤並保存下來。
防禦工事碑銘來自大流士一世(公元前 522-486 年)統治時期,阿爾塔薛西斯一世時期(公元前 465-424 年)的國庫文本和各個時代的旅行文本。它們都與帝國的行政和經濟有關,旅行文本包括皇家財政部為女性旅行費用分配的款項和口糧。這些文本涉及財政部與獨自出差或休閑旅行的女性之間的大量交易。
皇室貴族女性
主要的妻子擁有自己的宮廷,可以用自己的印章簽署協議,並且可以無限制地接觸國王。
國王的母親和主要妻子(被稱為Shahbanu,「國王的夫人」)獨自旅行,並與他一起參加軍事活動和監督行政事務。他們有自己的隨從和工作人員來滿足他們的需要,並在宴會上與尊貴的男性客人一起獲得榮譽。正妻擁有自己的宮廷,可以用自己的印章簽署協議,可以無限制地接觸國王,甚至受到外國政要的正式訪問和參加會議的歡迎。
一些最著名的皇室女性是居魯士大帝 (公元前 559 年) 的母親曼達娜 (Mandane),居魯士大帝 (公元前 575-519 年) 的妻子卡珊丹·沙巴努 (Cassandane Shahbanu),她死後整個帝國都在哀悼,以及居魯士大帝的女兒、岡比西斯二世(公元 530-522 年在位)和大流士一世的妻子 Atusa Shahbanu(更為人所知的是 Atossa,公元前 550-475 年),但還有許多其他人。西西甘比斯是大流士三世(公元前 336-330 年在位)的母親,在他被亞歷山大大帝擊敗後表現得比她的兒子更光榮,而亞歷山大的波斯妻子羅克珊娜(公元前 340-310 年)也因其在面對敵人時的勇氣而受到認可。逆境。薛西斯一世的妻子以斯帖王後的聖經人物,是阿契美尼德時期的另一位皇室女性,盡管她不是波斯人。
國王的女兒和姐妹主要通過婚姻來締結聯盟、條約和商業交易,但仍然可以擁有自己的土地和經營自己的生意,就像小妻子們一樣。然而,婦女可以選擇自己的丈夫,並且在她們沒有因為政治目的而被要求結婚時這樣做。妃嬪通常是非波斯女性,因此不能嫁入皇室,但仍被視為高級女性。薛西斯一世(公元前 486-465 年在位)在他的宮殿附近的波斯波利斯增加了一座後宮,這表明女性地位更高。
即使是私生女也可以行使重要的權力,就像帕里薩蒂斯一樣,她是阿爾塔薛西斯一世(公元前 465-424 年)的私生女,她將成為大流士二世(公元前 424-404 年)的沙赫巴努,並通過她的間諜網路和她的性格力量。她可能是支持她的兒子小居魯士在他的出價最有名的(d。401 BCE)推翻他的弟弟阿爾塔薛西斯二世(河404-358 BCE),由歷史學家克特西亞斯,敘述事件希羅多德,和色諾芬在他的阿納巴西斯。
女軍人
阿契美尼德時期的女性也可以在軍隊中服役,如書面記錄和物證所證明的那樣。學者卡夫·法羅謝赫指出,「墳墓證明來講伊朗女戰士的存在都[已在伊朗發現同樣,在東歐被挖掘歐洲」(128)。這個時代最著名的女戰士是居住在薛西斯一世統治時期的卡里亞的艾蒿一世。她是公元前 480 年薩拉米斯戰役中波斯艦隊的一名海軍上將,以她的勇氣和技巧而著稱。薛西斯一世欽佩她,在戰斗結束後,她有幸護送他的兒子們安全。
其他著名的阿契美尼德女戰士是 Pantea Artesbod,她生活在居魯士大帝統治時期,並且與她的丈夫一起在 10,000名波斯神仙的精英軍事單位阿圖尼斯(公元前 540-500 年)的組織中發揮了重要作用,軍隊中尉指揮官,因其在戰斗中的勇氣和技巧而被人們銘記,還有 Youtab Aryobarzan (d. 330 BCE),她曾在軍隊服役並與她的兄弟 Ariobarzanes(l. 386-330 BCE)一起保衛波斯門,對抗亞歷山大大帝的軍隊。
商界女性
波斯波利斯文本中也記錄了女商人/商人的商業活動和旅行以及勞工的工資等級。著名的女商人和商人伊爾達巴馬 (Irdabama) 生活在大流士一世統治期間,她經常出差,並親自監督現代伊朗設拉子地區、巴比倫尼亞、埃及、媒體和敘利亞的生產和貿易。她是她那個時代最富有的人之一,指揮著 480 名勞動力,並與自己的隨行人員隨意旅行。王室婦女也從事經商,例如在巴比倫擁有許多村莊並親自前往那裡收取租金的帕里薩蒂斯 (Parysatis)。
勞動者、僕人和奴隸
在孩子出生後的第一個月,孕婦和新媽媽一樣獲得更高的工資。
女性在勞動力中與男性一起工作,通常是主管和經理。高薪女性主管被稱為arashshara(「大酋長」),並獲得了大量的酒和穀物,用於監督通常是一大群下屬的工作。薪酬沒有性別差異;一個人的薪水完全取決於他在工作中的技能和經驗水平。然而,在孩子出生後的第一個月,孕婦和新媽媽一樣獲得更高的工資。如果孩子是男性,參加分娩的母親、助產士和醫生也會獲得獎金。兒子比女兒更受歡迎,但沒有證據表明殺害女嬰或將不想要的嬰兒暴露在自然環境中。
阿契美尼德時期的奴隸——以及整個古波斯歷史——都被當作僕人對待,他們的服務獲得報酬,並且比古代世界其他任何地方的奴隸擁有更高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質量。根據大流士一世發起的法律,奴隸不能被虐待、毆打或殺害而不受懲罰,而這樣做的奴隸主或庄園主人將面臨與受害者是帝國自由公民相同的懲罰。
帕提亞婦女
帕提亞時期女性的知識不像阿契美尼德帝國那樣完整,因為在公元 224 年帝國落入薩珊王朝時,大量的記錄和著作被毀壞了。然而,此外,帕提亞人分散了古代波斯政府,以避免早期塞琉古帝國(公元前 312-63 年)的弱點,因此沒有像阿契美尼德時代那樣的中央記錄庫。學者瑪麗亞·布羅修斯 (Maria Brosius) 指出:
消息來源不允許詳細討論法院女性的排名順序,也不允許詳細討論她們可能的政治影響和經濟獨立。根據阿契美尼德和塞琉古的實踐,人們只能假設帕提亞王室女性也擁有土地和庄園以及製造品。(Encyclopedia Iranica, Women, 10)
Brosius 還明確表示,在此期間,沒有關於女性的法律或經濟地位的信息,在大多數情況下,甚至沒有關於她們穿什麼或她們的自主程度的信息。人們相信,根據現有證據,婦女繼續受到與阿契美尼德帝國時期大致相同的對待,並受到同等程度的尊重。
皇家隊
皇家帕提亞女性的生活方式和活動似乎反映了阿契美尼德時期的生活方式和活動,或者至少是延續了許多阿契美尼德政策的塞琉古時期的皇室女性。這方面的一個例子涉及婚姻契約,因為帕提亞君主繼續阿契美尼德與自己家庭成員結婚的做法,但對於皇室來說,這不被認為是亂倫。帕提亞人偏離了阿契美尼德的模式,因為妃嬪可以嫁給皇室,甚至可以成為王後。
最好的例子是穆薩(也稱為 Thermusa,公元前 2 年至公元 2 年在位),他被羅馬皇帝 奧古斯都(公元前 27 年至公元 14 年在位)贈送給帕提亞國王法拉特四世(公元前 37-2 年)CE)作為妃子於公元前 20 年締結亞美尼亞條約。Musa 贏得了 Phraates IV 的青睞並成為他的主要妻子,然後他毒死了她的兒子 Phraates V(公元前 2 年至公元 2 年在位),成為她的共同統治者。
女軍人
這一時期女性參軍的證據來自銘文和出土的墓葬。Kaveh Farrokh 寫道:
路透社 2004 年 12 月 3 日發表的題為「骨頭表明古代伊朗婦女參加過戰爭」的報告摘要指出,對伊朗西北部一具 2,000 年歷史的持劍戰士骨架進行的 DNA 測試已經證明這些骨頭屬於一個女人。2000 年的時間長度將把這位女戰士置於帕提亞時代……其他屬於伊朗女戰士的古墓也在伊朗北部的裏海附近被挖掘出來。(128)
這一時期最著名的女戰士是蘇拉(公元 224 年),她是帕提亞國王阿爾塔巴努斯四世(公元 213-224 年在位)的女兒,同時也是他的顧問和軍隊的將軍。她帶領父親的軍隊對抗推翻帕提亞帝國並建立薩珊王朝的阿達希爾一世(公元 224-240 年在位)的軍隊。阿達希爾一世在戰斗中殺死了她的父親後,蘇拉尋求報復,據信她在父親死後的某個時候也在戰斗中被阿爾達希爾殺死。
商人和勞工
沒有關於女性帕提亞商人或勞工的具體信息,但據推測,在這方面,與其他方面一樣,帕提亞人或多或少地遵循阿契美尼德模式。與其他文明中的制度實踐相比,帕提亞時期的奴隸制遵循早期範式的程度幾乎不存在。
薩珊婦女
薩珊王朝保留了阿契美尼德關於婦女在社會中地位的政策,但允許更大的言論自由和自主權。薩珊王朝的王室女性比她們的前任擁有更多的權力和影響力,在官方記錄中更頻繁地被提及為值得注意的個人,並且更頻繁地出現在藝術作品中。
皇家女子
學者們經常通過將以女性為特色的作品解釋為描繪神靈而誤解了女性的高地位及其在藝術表現中的地位。雖然女神確實出現在薩珊藝術中,但凡人女性的出現頻率要高得多。
所有皇室女性都被稱為「皇後」,無論她們是國王的姐妹、女兒還是其他親戚。妃嬪被排除在這一榮譽之外,因為她們通常是在外國出生的。「王後」的稱號是指國王妻子中地位最高的女人。國王的母親被稱為萬王之母,君主的主要妻子被稱為帝國女王。與早期一樣,國王的女兒和姐妹嫁給外國王子以締結條約、聯盟和商業交易,但與阿契美尼德王朝一樣,婦女可以選擇自己的丈夫,婚姻並不總是由婦女的父親安排。即使在包辦婚姻中,婦女也發揮了相當大的自主權和影響力。
沙普爾一世(公元240-270 年在位)的妻子薩珊王後阿扎多赫特·沙巴努是婚姻中的平等伴侶。許多現代學者認為,是阿扎多赫特首先將希臘醫生帶入宮廷並發起了貢德沙普爾的建立,這將成為當時最大的教學醫院、圖書館和高等教育中心。
其他值得注意的皇室女性包括阿達希爾二世 (Ardashir II,公元 379-383 年在位) 領導下的秘密警察首領阿斯帕斯 (Aspas);帕林公主,卡瓦德一世(公元 488-496 年在位)一位高級法院官員的女兒,她在卡瓦德一世的宮廷與拜占庭帝國之間的談判中發揮了重要作用;Zand Shahbanu,Kosrau I (r. 531-579 CE) 的妻子,為他提供建議;普蘭多赫特(也稱為博蘭),科斯勞二世(公元 590-628 年在位)的女兒,後者成為薩珊帝國的皇後,在位時間為公元 629-631 年。
女軍人及其他
Farrokh 指出此時「波斯遠征軍中存在大量女性」以及她們如何參與古代波斯戰爭——「穿著和武裝得像男人」——被羅馬歷史學家注意到(129)。法羅克繼續說道:
婦女在關鍵時期被招募擔任戰斗角色,一個例子是在辛加拉(公元 343 年或 344 年),其中 Libarnius 報告說「波斯人尋求她們婦女的幫助」。這有力地表明,伊朗女性與男性一樣,都接受過戰爭藝術的訓練,並且能夠在被召喚執行任務時使用武器。(129)
事實上,Azadokht Shahbanu 除了她的其他成就外,還經常被認為是一位劍術專家,並且同樣提到了 Aspas。後來薩珊帝國最偉大的女戰士是阿普拉尼克(公元 651 年),她在亞茲德格爾德三世(公元 632-651 年)統治期間指揮軍隊對抗入侵的穆斯林阿拉伯軍隊。她的軍隊被擊敗了,但阿普拉尼克沒有投降,並繼續與她的敵人進行游擊戰,直到她在戰斗中陣亡。
在整個薩珊帝國,女商人和商人一樣自由交易,盡管沒有一個例子可以與阿契美尼德時期的伊爾達巴馬相提並論。勞工、僕人和奴隸或多或少都遵循阿契美尼德的就業、薪酬和公平待遇模式。早期時期與薩珊時期的主要區別在於對舞蹈的重視。舞蹈、音樂和講故事一直是波斯生活和價值觀的核心,但薩珊人在更大程度上鼓勵男性和女性跳舞。這個時代最著名的舞者之一是阿達希爾二世統治時期的澤農,他受到了極大的欽佩。
結論
當薩珊帝國在公元 651 年滅亡時,女性的地位隨之下降,她們被視為二等公民。沒有男性配偶和許可,女性不能再旅行,不能擁有或經營自己的事業,也不能再自由選擇自己的配偶。然而,波斯婦女並沒有簡單地接受這種對其權利的攻擊,而是與她們的男人一起反抗佔領軍的壓迫。
沿著這些路線最著名的人物是巴巴克·霍拉姆丁 (Babak Khorramdin)(公元 838 年)的妻子巴努,他與他一起領導了一個抵抗小組,直到他們在阿拔斯哈里發的統治下被出賣、俘虜和處決。然而,在巴努之後,強大的波斯女性的遺產仍在繼續,並且在今天仍然是引以為豪的源泉。伊朗全年有許多慶祝地球、元素和女性的節日,在 Esfandgaan 節——特別強調對女性的感激之情——繼續講述過去偉大女性的故事,而不是不僅是為了她們的榮譽,也是為了鼓勵當今對女性的尊重,就像偉大的波斯帝國過去給予她們的那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