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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能插多少張圖片 2025-01-31 16:13:38

古代女人腳的圖片大全

發布時間: 2022-01-25 11:42:27

㈠ 關於古代美女腳刑的資料

腳刑是指對腳趾、腳心、腳跟、腳弓施於的刑法。腳是人最敏感的部位之一,尤其對於女人。

從古代到現代,被用腳刑的人數不勝數從古至今的酷刑多種多樣,施用於人體的各個部位,足刑就是其中最受青睞的一種。

人的雙腳,尤其是女性的腳底板是頗為敏感的,對各種感覺(痛,癢,灼熱等)反應程度較大,所以對腳用刑能最大程度的給受刑者更多的痛苦,而對其人身傷害程度減到最低。

腳是離心臟最遠的器官,對其用刑一般不會有生命危險,可放心施刑;再者腳上的神經細胞分布非常密,能最大程度的感受到痛苦,所以腳刑是一種非常常用的刑罰。從古代到今天,被用腳刑折磨的人不在少數,且大多數為女性。

(1)古代女人腳的圖片大全擴展閱讀:

用刑效果:

1、可以對受刑者的雙腳加用其它刑罰。

老虎凳本身的用刑過程很簡單,就是在受刑者腳後跟下逐塊墊磚頭,所以當用刑目的受阻,或是出於其他某些目的,可以對受刑者的雙腳用刑,以增加受刑者的痛苦並幫助用刑者達到目的。

2、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加老虎凳本身的用刑效果。

雖然從理論上講,受刑者的腿腳只需要大腿與凳子綁好就行了,膝蓋以下都不需要再捆綁。

但是在給受刑者用老虎凳時,受刑者的雙腿、雙腳並攏得越緊,雙膝關節受力就越集中,也就會更痛苦。如果把受刑者的兩個大腳趾綁在一起,就會起到一定的作用。這樣就必須光腳。

3、受刑者在用刑過程中掙扎是每一個用刑者都不希望看到的情況,在穿鞋襪的情況下,無法固定受刑者的雙腳,而在老虎凳的用刑過程中,尤其是在對雙腳加用其他刑罰的時候,受刑者的雙腳很容易掙扎,從而影響用刑,特別是非常影響對雙腳用刑。

㈡ 古代女子綁小腳的過程

孩纏足一般從四五歲開始

小腳,又叫三寸金蓮,俗稱為裹小腳,是把女子的腳用布條紮裹起來,使其變得又小又尖的一種封建陋俗。這種經過緊密纏裹導致筋骨畸形的小腳竟被古人美化為「三寸金蓮」面受到廣泛贊美,乃至男子為這顫倒,女子為之痴迷。難以想像,如果中國女子沒有纏足是不是會出現更多的武則天與太平公主?
中國女人纏足,到底始於何時?文獻和傳說都不為少。別的不講,咱們罵人寫文章又臭又長,稱之為「王母娘娘的裹腳布」。傳說王母娘娘可是黃帝時期人物,說那時已裹小腳,無疑有點「古已有之」的阿Q遺風。其實,據史家考證,中國纏足之俗,約始於五代末年「春花秋月何時了」的李後主時代。早在盛唐之世,人們對婦女的「弓鞋」已經產生了濃厚的興趣。有時真想不明白,過去小腳女人走起路來已然是搖搖晃晃,弱不禁風了,還要嫌自己的一雙小腳不夠小,你一定會認為她這是「有病」。然而現在,我們不是一樣看到身邊的一些女孩子明明已是標准身材了,還要天天嚷著喊肥健身,這與古代迷戀小腳的女人是不是同一種心理呢?清代,婦女纏足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尤其在山西、河北、京津、山東、河南、陝西、甘肅等地最為流行。其中又尤以山西小腳為最,並有「從來小腳說山西」 之譽。山西小腳又以大同為第一。清朝統治者本來反對漢族女子纏足,康熙年間曾經詔禁之,違者拿其父母家長問罪。當時有某大員以「奏為臣妻先放大腳事」上疏,結果傳為全國笑談,可見纏足「魅力」之強大。最後鬧得康熙皇帝在禁止纏足的禁令僅頒布了幾年便自動撤銷。不惟如此,旗人女子也開始東施效顰,直到乾隆皇帝屢次下旨嚴禁,才剎了些旗女纏的風氣。格格們無可奈何,只得穿上底部類似金蓮形狀的木屐充充門面。眼見皇帝老兒拿漢人的纏足沒辦法,小腳狂們自是欣喜若狂,奔走相告,於是纏足之風愈演愈烈,一發不可收,女子的小腳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崇拜。纏足之所以能夠廣泛興盛而且歷時彌久、蔓延極廣,無疑是宋代以後從精神上到肉體上對女性禁錮的直接後果。小腳女人不僅迎合了封建統治者與士大夫視女性為玩物的低級趣味,滿足了封建時代性變態男子所謂小腳「瘦欲無形.越看越生憐惜」的病態性意識與奇特審美觀,而且還成為封建時代禁錮女人走向社會的一種壓迫手段。宋代朱熹就曾熱衷於在福建南部等地推廣纏足,作為貫徹男女隔離、「授受不親」、 「靜處深閨」的「治女」策略。一經纏足,連走路都走不穩了,女人豈不就十分「老實」了?
女孩纏足一般從四五歲開始,用布條將腳裹緊,不使腳長大,到六七歲時已纏成型,不能再長大了。講究的人家挑八月廿四日這一天給女兒裹小腳。這天照例要"煮糯米和赤豆作團,祀灶,謂之粘團。"據說食糯米能令脛骨柔軟。纏足時先將腳拇趾以外的四趾屈於足底,用白棉布裹緊,等腳型固定後,穿上"尖頭鞋",白天讓兩女僕扶著行走,以活動血液;夜裡將裹腳布用線密縫,防止松脫。到了六七歲時,再把趾骨彎曲,用裹腳布捆牢密縫,以後日復一日地加緊束縛,使腳變形,要纏到"小瘦尖彎香軟正"才算大功告成。經過多年殘酷的纏裹,一雙腳幾乎從皮膚到肌肉、韌關節、骨骼都有巨大的變化。從外形看,皮膚白細柔軟,腳心深陷;從底面看,基本上是一個三角形的架構,無法正常地以腳掌使力走路,同時也失去了跳躍、舞蹈的能力,只能"待字閨中"。而當時的男人們認為,女人纏了足後,就不能輕易地跨越庭院與別的男人交往了。俗語說:小腳一雙,眼淚一缸。湖北有一首民歌叫"大腳十恨歌"。湖南華容的歌謠是:"裹腳呀裹腳,裹了腳,難過活,腳兒裹得小,做事不得了;腳兒裹得尖,走路只喊天,一走一蹩,只把男人做靠身磚。"可謂唱出了其中的滋味。
那簡直不能叫作腳,十個趾頭都扭曲並攏,形狀模糊,蜷起如拳。裹腳布一層層放開,滿目瘡痍,不忍卒睹。而且聽說,以前小姐的裹腳布難得打開,所以會有腳氣,臭得很。那麼,被文人墨客恭維了若許朝代的三寸金蓮美在哪裡?據說是因為裹起腳後,女孩們走路的時候重心不穩,拂搖嬌弱,更添柔美之姿,惹人憐愛,故而流行。本以為裹腳是民間腐儒的陋習怪癖,沒什麼源頭的。沒想到它的創始人竟是那個詞賦清奇的亡國之君,歌舞天子李後主。據野史記載,李後主一日心血來潮,親自為寵妃纏足,以絲帛繞成新月形,使宮女扶持繞花階行走,步態搖擺,弱不勝衣。宮人以此為美,為了爭寵,紛紛效仿。時人學之,遂流行於豪門大戶間,成為一時風尚。只是晚唐雖亡,弓鞋卻盛行,此風拂過宋明,一直延續到清朝,雖然民間仍然以腳小為貴,但是清宮統治者已經意識到這不是美而是弱,嚴禁宮中後妃纏足。近年電視劇古裝風極盛,尤以清宮戲居多。有的戲中特寫裙擺下三寸金蓮,下蹬花盆底,行走時故作搖曳之態,此乃大謬不然。滿人馬上得天下,非常重視騎射,即使女子,也都會定期參與挽弓行獵,裹了腳,可怎樣上馬呢?又不見有三寸馬靴。而花盆底與弓鞋也完全是兩個概念。弓鞋一般為木底,底長三寸,緞面,面上綉花;花盆底鞋也是木底,卻是底高三寸,呈花盆狀。雖然都是三寸宮鞋,然而此三寸非彼三寸,宮鞋,也並不等於「弓鞋」。北宋末年的弓鞋,盛行用兩種顏色的布料作鞋幫,針腳綿密,兩色雜陳,有個名堂叫作「錯到底」。幸虧沒有一直錯到底,解放後,女人終於扯下勞什子裹腳布,恢復天足了。不過如今女子的高跟鞋也不止高三寸,馬虎點,也勉強可以稱之為三寸金蓮吧?適合三寸金蓮的鞋,自然也十分特殊,有清代金蓮、花盆底鞋、西北回族婦女穿用的"睡鞋"、東鄉族"放足"綉花鞋、土族婦女綉花鞋、維吾爾族女子婚禮鞋、彝族勾尖綉花鞋等一系列微型鞋子。
三寸金蓮在當時是盛行的,但是到了現在,它已經是一種歷史,它會隨著時間的流逝慢慢地消失,但卻不會被人遺忘。

㈢ 看了清朝女人裹小腳及其人的圖片後 表示相當惡心 心中美麗的古代賢惠女人頓時盪然無存.咋辦.悲催!

事實並非如此,根據該法(如下圖),清代的清裹足慚愧很快就有世界,女人必須裹足的要求,童鞋不悲催!
崇德虎7月奉誡有效地裹足他的國家,車騎入罪。順治乙酉,禁止裹足。康熙甲辰禁止裹足。戊申日,禮部題為恭敬的自由裁量權復舊章趙正德事情都察院左都楀師王檄稀疏的開放:順治十八歲前,女兒的民間不禁止裹足康熙三,必須遵守的法令,下屆政府王,貝勒,大臣,九卿科道官員會議的女兒出生後的第一年,禁止裹腳,它的法律所禁止,署建議,因為今年的第一個月內,部長的標題:第一年後,女兒出生後,如果非法的裹足,他的父親,有關人員支付的官員,士兵在兩次會議上,兵刑部,負責40塊板,流離失所的10家長不要曠日持久的警察,連枷月,責任40板;管基督,提出以下的文職官員知道那些迷失在聽官員的疏忽,士兵兩次會議,檢查立法的情況下出生的第一年,以前的過於嚴格,或混合,捏第一跳第一一年後,錯誤地牽連了無辜的,也是未知的,無相應的禁止。 「裹足自撤廢禁止。
---」清稗類鈔

㈣ 古代女性裹足

纏足給婦女帶來身心扭曲的痛苦,在世界上也屬罕有。從記載所見,這纏足是用5尺長2寸寬的布條,緊緊地纏在女童的足上,把足背及4指下屈,壓至足心,被纏者痛得汗如雨下,甚至鮮血淋漓。親自動手的往往是母親,纏一層,還要抹一些唾沫以便防滑收緊,不管女兒如何哀哀痛哭,做母親的毫不憐惜,說是「嬌女不嬌足」。長大後雙足因肌肉擠壓,指甲軟化,嵌入肌肉,肌骨變形成弓狀,腿部不能正常發育,瘦削如棍。腳長以三寸為佳,因此稱為「三寸金蓮」、「彎弓」,所謂 「小腳一雙,眼淚一缸」,真切地反映了女性纏足被摧殘的痛苦。這種違反人性的陋俗,並非沒有人抨擊,早在宋代車若水就指出,婦女自幼「無罪無辜,而使之受無限之苦,纏得小來,不使何用?」清初張宗法痛斥纏足之害說:「今俗尚纏足,堪傷天地之本元,自害人生之德流,而後世不福不壽,皆因先天有戕。」著名詩人袁枚痛斥這是男子的主使:「三寸弓鞋自古無,觀音大士赤雙趺。不知裹足從何起?起自人間賤丈夫。」真是一針見血。

㈤ 為什麼古代女子不能讓人看腳

古時對女子的要求極為嚴格,因為男子認為女子的腳要如「三寸金蓮」才為最美,這是源於當時人們病態的審美需求。

女子最美的地方當然只有丈夫能看,被別的人看到一樣都是極大的罪過,女子的身體無論是那部分都不可以被人看到,這都是一些當時的所謂道德標准扼殺了人性。大門不出二門不入,還要遵三從四德。

(5)古代女人腳的圖片大全擴展閱讀:

在中國古代,裹小腳似乎是漢族女性的一種普遍現象,不然就嫁不出去人,不知道古代是否真的有那麼嚴苛——不裹小腳就嫁不出去人。從今天來看,女人裹小腳實在看不出有任何的益處,唯有古代那個變態男權社會下供男人們欣賞愉悅而已。

壞處卻是一大堆,裹腳的女人往往走不了遠路程,走起路來顛顛拐拐,本來是正常人卻為了所謂的美觀摧殘成「殘廢」。據說古代父母們往往會選擇在冬天為小孩裹腳,這是古人的「智慧」,因為冬天很冷,這時候讓女兒裹小腳,可以利用寒冷來進行麻痹。

這是古代勞動人民實踐過程中得出的「智慧結晶」!一開始會將腳先泡熱水軟化,然後將除了大拇指之外的四個腳趾用力往下掰,到了清代甚至會將整個腳板往下掰彎曲,最後再用布緊緊綁住。然而古代醫療條件很差,裹腳常常會出現感染的現象,人們找不到更好的辦法。

只能把腐爛部份切除,將膿水擠出來……在古代人們最引以為豪的小腳被稱為「三寸金蓮」,三寸即10cm,這絕不應該是一個成年婦女的腳。而四寸的腳就要遜色一點了,不能稱為金蓮,只能稱為「四寸銀蓮」。看來是腳越小越好,這種變態殘忍的審美觀我們很難理解,理解不了!

19世紀西方文明進入中國後,一些開眼看世界的人越來越認識到裹腳傳統的惡劣,要求放足。真正徹底清除裹小腳惡習的是新中國成立之後,打破那些骯臟丑惡的糟粕傳統。所以你會發現,1949年之前出生的老奶奶們還有小腳老太太的情況,而1949年之後的老奶奶們大多是天足了。

㈥ 古代女人都纏小腳嗎,古代女人怎麼褃成小腳,古代女人

在大約一千年之前,纏足是中國在年輕女性中實行的一種習俗。此項風俗始於十世紀,終於二十世紀早期被廢棄。纏足是指,大約在女孩兒六歲或是更早時,將她們的腳用布條纏緊,這樣做她們的腳就不會按照正常情況長大:然後,為了重新塑型,他們將腳打碎變得嚴重畸形。一般纏足的腳不會超過4—6英寸(約10——15厘米)。這就是如今一些上了年紀的中國女性殘障(無行走能力)的重要原因。

步驟是:

第一,把兩只腳都浸泡在混有葯草和動物血液的溫水裡。這種混合葯劑使得肌肉鬆弛易塑。隨後將她們的指甲剝去以防止術後的內部感染。以上步驟都是為接下來真正的纏足作準備。

現在進入塑造「優美線條」的階段,首先准備絲質或棉質綳帶,大約長10英尺、寬2英寸,也把它浸泡在先前准備的混合葯劑里。然後把每沒一隻打碎的腳趾用濕綳帶纏好,這些濕綳帶在變干過程中不斷束緊,然後逐漸收緊至腳跟。

製作鞋子時,為了更適合於纏足而大幅度縮減鞋子大小。

㈦ 古人把美麗女子的腳叫什麼

金蓮。出自「三寸金蓮」!古代女子以小腳為美,所以會裹腳。
女子裹足,曾被列為近代中國人在世界上最可恥或最野蠻的三樁醜事之一(另外兩樁是男子留辮和吸食大煙)。舊時,女子都要裹足,以使足部變得纖細弱小。據歷史文獻考證,這種風氣始於五代十國南唐後主李煜時期(公元960年前後)。
李煜,五代十國南唐最後一位君主,他好讀書,善作文,工書畫,知音律,但在政治上是一個地地道道的昏君。在南唐政權岌岌可危之時,他仍怠於政事,用情聲色。話說有一個宮女名汜娘,輕盈善舞。為引起李後主的關注視線,自願吃苦,自炫新奇,用帛纏足,足纖小,彎屈如新月,她穿著素襪在六尺高的金制金蓮上跳舞,飄飄然若仙,很得後主喜愛,稱其有凌雲之態。於是,李煜便傳令讓宮中嬪妃都要纏足,並且認為足纏得越小越好,走起路來婀娜多姿,並以什麼「三寸金蓮」、「三寸弓鞋」作為衡量「嬌娘」的標准。後來這種舞蹈居然成為一種時尚,從後宮向上流社會流傳,慢慢地,纏足之風在封建統治者的倡導下,代代相沿,愈演愈烈。
到了宋代,要求婦女三從四德,深居簡出,謹守閨范,纏足很快被發現是推行女教的很好手段。民間婦女爭著效法,纏足之風很快遍及全國,男子求偶也將大腳小腳作為衡量女方美醜的標准之一

㈧ 古代女子真人腳刑法圖片集錦

貌似就光緒的幾個妃子有留下真人照片,不過長得慘不忍睹,光緒實乃我輩楷模,求採納。

㈨ 為什麼古代女人腳大是丑

小腳,又叫三寸金蓮,俗稱裹小腳,是把女子的腳用布條紮裹起來,使其變得又小又尖的一種封建陋俗。當時,人們以小腳為美。那時的婚姻主要是媒婆牽線,父母做主。看新娘,看的也就是「三寸金蓮」。花轎里坐的新娘,頭戴鳳冠,臉蒙紅布,轎門掛幔,惟一能「開口」讓人看的就是轎門下方的「露窗」雙腳。如果腳小僅三寸,就是「金蓮」美女,若腳大,就是「丑婆」——山裡婆娘了。因此,這種經過緊密纏裹導致筋骨畸形的小腳竟被古人美化為「三寸金蓮」而受到廣泛贊美。直到1913年才禁止裹小腳,女性才得以解放。曾代表中國古代女性榮耀和悲哀的「三寸金蓮」包含了中國女性太多的無知、無奈和辛酸,但是不管現代人怎麼看,它還是被追認為我國歷史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

㈩ 古代女人裹腳,常稱女人的腳為「三寸金蓮」,那時候裹腳一定要三寸大小嗎

古代女人裹腳,常稱女人的腳為“三寸金蓮”,那時候裹腳一定要三寸大小,是由於那時候的封建社會對女人實行壓迫的表現手法之一,而裹腳與性慾以及男子的性興趣有非常大的關系。再其次裹腳一般是在生下來,學會走路的時候就開始裹腳了,我們生下來一般就在兩三歲的時候就開始學會走路,當下地走路一年之後就開始實行裹腳,也就是在三四歲的時候就開始實行。

所以古代女人的腳一定是要三寸金蓮,這也是當時的封建制度所制約,女人也無法反抗這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