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為保護女兒,女子被二十多刀砍斷雙腿竟未呼救,直到天亮,你怎麼看
2020年6月的某天,13歲的小欣(化名)和以往一樣起床上學,可是當她打開媽媽的卧室門時,一股強烈的血腥味撲面而來,而滿身是血的媽媽則艱難的向她呼救並叫她聯系家人過來,小欣(化名)趕緊在家人群里發出呼救,並把媽媽的照片發給了家人,很快,看到照片的家人聯系了附近鄰居,在鄰居們的幫助下,小欣媽媽被送到了李家沱醫院後又緊急轉到了大坪醫院,經過搶救,身中二十多刀,被砍斷雙腳和胳膊的女子脫離了生命危險。
Ⅱ 古代刑罰大全
中國古代刑罰的分類在不同的時代有所不同,具體分類如下:
1、原始社會:舜禹統治的時期確認不少有關處罰的習慣。《尚書·舜典》載有:「象以典刑,流宥五刑。鞭作官刑,撲作教刑,金作贖刑。眚災肆赦,怙終賊刑。欽哉! 欽哉!惟刑之恤哉。」
《尚書·呂刑》對原始社會末期的處罰方式作了這樣的說明:「苗民弗用靈,制以刑,淮作王虐之刑曰法」,「爰始淫為劓、刵、諑、黥」。又據《後漢書·刑法志》說:「(禹)自以德衰而制肉刑」。
2、夏代:逐步確立了墨、劓、剕、宮、大辟的五刑制度。
3、商代:刑法嚴酷。盤庚規定「乃有不吉不迪,顛越不恭,暫遇姦宄,我乃劓、殄滅之無遺育」。死刑除去斬刑外,還有醢、脯、焚、剖心、刳、剔等刑殺手段。
4、西周:形成以圜土之制、嘉石之制為名的徒刑、拘役等刑罰,以及贖刑、流刑等制度作為五刑的補充,這一時期為奴隸制刑罰的成熟階段。
5、春秋戰國時期:仍然以五刑為主,殘酷性並沒有改變、商鞅被處死時,即用車裂之刑,這一時期為奴隸制刑罰向封建制刑罰過渡的階段。
6、秦:刑罰出現了新的變化,主要有笞、杖、徒、流放、肉、死、羞辱、經濟、株連八大類。其中前五類相當於現代的主刑,後三類相當於現代的附加刑。秦法尚未形成完整的體系,有明顯的過渡的特徵。
7、漢代:對刑罰進行了改革,漢文帝十三年,下詔廢除肉刑,著手改革刑制。漢景帝又兩次下詔減少笞數,改革之後,除死刑以外,還有笞刑,而宮刑未改。至此,兩漢肉刑有宮和斬右趾。
關於徒刑,漢初沿用秦制。但是漢代已經有了明確的刑期。此外,兩漢還沿用秦代及以前的罰金、徙邊等刑罰。另外有禁錮刑,是漢為禁止官史結黨,對有朋黨行為的官吏及其親屬,實行終身禁為官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