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發票專用章蓋在哪裡
發票章蓋在發票上印有「蓋章」字樣的地方或旁邊,一般在發票右下角,有些在下面正中,不一定。蓋章的時候注意不要蓋住重要信息,例如金額,公司名稱等。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收。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二十二條
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並加蓋發票專用章。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虛開發票行為:
(一)為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二)讓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三)介紹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⑵ 通用機打發票發票章蓋在哪
無嚴格要求,大多位於發票的右下方,不影響識別票面上的內容即可。發票內容一般包括:票頭、字軌號碼、聯次及用途、客戶名稱、銀行開戶賬號、商(產)品名稱或經營項目、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金額,以及大小寫金額、經手人、單位印章、開票日期等。實行增值稅的單位所使用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還應有稅種、稅率、稅額等內容。
1993年1月1日全國實行統一發票後,發票聯必須套印:「發票監制章」,統一後的「發票監制章」形狀為橢圓形,規管長軸為3厘米,短軸為2厘米,邊寬0.1厘米,內環加一細線。
上環刻制「全國統一發票監制章」字樣,下環刻有「稅務局監制」字樣,中間刻制監制稅務機關所在地省(市、區)、市(縣)的全稱或簡稱,字體為正楷,印色為大紅色,套印在發票聯票頭中央。
【拓展資料】
普通發票的開具
1、在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對外收取款項時,應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
2、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逐欄、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並加蓋單位發票專用章;
3、使用計算機開具發票,須經國稅機關批准,並使用國稅機關統一監制的機外發票,並要求開具後的存根聯按順序號裝訂成冊;
4、發票限於領購的單位和個人在本市、縣范圍內使用,跨出市縣范圍的,應當使用經營地的發票;
5、開具發票單位和個人的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時,應相應辦理發票和發票領購簿的變更手續;注銷稅務登記前,應當繳銷發票領購簿和發票;
6、所有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的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支付款項時,向收款方取得發票,不得要求變更品名和金額;
7、對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收;
8、發票應在有效期內使用,過期應當作廢。
⑶ 發票專用章應蓋在發票的哪個位置
蓋在發票上印有「蓋章」字樣的地方或旁邊,一般在發票右下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 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逐欄、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並加蓋發票專用章。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第十一條 專用發票應按下列要求開具:
(一)項目齊全,與實際交易相符;
(二)字跡清楚,不得壓線、錯格;
(三)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財務專用章或者發票專用章;
(四)按照增值稅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開具。
(3)發票的公章應該蓋在哪裡圖片擴展閱讀
一、形狀為橢圓形,尺寸為40×30(mm);
二、邊寬1mm;
三、中間為稅號, 18位阿拉伯數字字高3.7mm,字寬1.3mm,18位阿拉伯數字總寬度26mm(字體為Arial);
四、稅號上方環排中文文字高為4.2mm,環排角度(夾角)210-260度,字與邊線內側的距離0.5mm(字體為仿宋體);
五、稅號下橫排「發票專用章」文字字高4.6mm,字寬3mm,延章中心線到下橫排字頂端距離4.2mm(字體為仿宋體);
六、發票專用章下橫排號碼字高2.2mm,字寬1.7mm,延章中心線到下橫排號碼頂端距離10mm(字體為Arial),不需編號時可省去此橫排號碼。
⑷ 發票專用章蓋在什麼位置
蓋在發票上印有「蓋章」字樣的地方或旁邊,一般在發票右下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 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逐欄、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並加蓋發票專用章。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第十一條 專用發票應按下列要求開具:
(一)項目齊全,與實際交易相符;
(二)字跡清楚,不得壓線、錯格;
(三)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財務專用章或者發票專用章;
(四)按照增值稅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開具。
(4)發票的公章應該蓋在哪裡圖片擴展閱讀
一、形狀為橢圓形,尺寸為40×30(mm);
二、邊寬1mm;
三、中間為稅號, 18位阿拉伯數字字高3.7mm,字寬1.3mm,18位阿拉伯數字總寬度26mm(字體為Arial);
四、稅號上方環排中文文字高為4.2mm,環排角度(夾角)210-260度,字與邊線內側的距離0.5mm(字體為仿宋體);
五、稅號下橫排「發票專用章」文字字高4.6mm,字寬3mm,延章中心線到下橫排字頂端距離4.2mm(字體為仿宋體);
六、發票專用章下橫排號碼字高2.2mm,字寬1.7mm,延章中心線到下橫排號碼頂端距離10mm(字體為Arial),不需編號時可省去此橫排號碼。
⑸ 定額發票蓋章應該蓋在哪裡
應該蓋在發票聯上,在發票聯的任何部位都可以蓋。
【法律分析】
不論是定額發票而是不定額發票,都需要由開具單位加蓋發票專用章,未蓋章的發票無效,不能作為報銷憑證和記賬依據使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二十二條 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並加蓋發票專用章。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虛開發票行為:
(一)為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二)讓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三)介紹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定額發票蓋章蓋在哪】
1、發票聯押金額一個。
2、押發票聯、存根聯撕開線蓋一個。均蓋在金額偏下的地方就可以。
【注意事項】
1、定額發票是經營單位憑借稅務登記證去向稅務部門去購買的,並在規定時間內要去交納稅金的。交納稅金的時候要把你原始的發票留底交還給稅務部門,稅務部門就是按你開出了多少的發票來收取你的稅金,如果你的定額發票丟失的話,應及時通知稅務部門,逾期的話你就要按你當時所購買的數量來交納稅金了。
2、用票單位和個人要按規定建立發票保管制度,專人保管、專庫(櫃)存放,不得丟失或擅自銷毀發票存根聯以及發票登記簿,已開具的發票存根聯以及發票登記簿,應保存五年,保存期滿,報主管國稅機關審批和查驗後銷毀;遇有發票被盜、丟失發票、損(撕)毀發票情況,要查明原因向主管國稅機關書面報告,申請掛失作廢並接受處理。
⑹ 現金或銀行付訖(或收訖)章,蓋在發票的什麼位置所有的原始憑證都要蓋付訖(或收訖)嗎謝
是的。報銷後的發票必須加蓋現金付訖章,以免重復使用。
收訖,意思是收清,常刻成戳子,加蓋在發票或其他單據上。
解釋【釋義】訖:結束;了。謂應收錢物對方已如數交現金收迄是指收到現金,再現金單據上加蓋收訖章。現金收訖與現金付訖的意義不同,現金付訖是指付出現金,在現金報銷單據上加蓋現金付訖章,防止重復報銷。
現金收訖章根據審核無誤的記帳憑證,在收到現金後蓋章,現金收訖章應蓋在原始憑證上的。收據上是不需要再蓋現金收訖章的,第三聯蓋財務章即可。
⑺ 發票章蓋在什麼位置
發票章蓋在什麼位置
答:增值稅納稅人應在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備注欄上,加蓋本單位的發票專用章(為其他個人代開的特殊情況除外).稅務機關在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以及為其他個人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備注欄上,加蓋稅務機關代開發票專用章.
發票專用章蓋錯了可以重新蓋嗎
不可以
可以將蓋錯印章的發票作廢
然後重新開具
然後重新加蓋正確的印章.
發票章蓋在什麼位置
增值稅普通發票蓋錯章可以在旁邊重新蓋一個嗎?
按照相關規定,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普票,只能加蓋一次發票專用章.建議作廢重開,重新蓋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二十二條 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並加蓋發票專用章.因此不可以補蓋.如符合作廢條件可以直接作廢.如不符合作廢條件的,應按規定開具紅字發票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七條 增值稅專用發票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確定的企業印製;其他發票,按照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確定的企業印製.禁止私自印製、偽造、變造發票.
第八條 印製發票的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取得印刷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二)設備、技術水平能夠滿足印製發票的需要;
(三)有健全的財務制度和嚴格的質量監督、安全管理、保密制度.
稅務機關應當以招標方式確定印製發票的企業,並發給發票准印證.
第九條 印製發票應當使用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確定的全國統一的發票防偽專用品.禁止非法製造發票防偽專用品.
⑻ 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完後怎麼蓋章啊發票專用章蓋在哪幾聯什麼位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二十八條:「單位和個人在開具發票時,必須做到按照號碼順序填開,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列印,內容完全一致,並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
增值稅第1、2聯(即發票聯和抵扣聯)要蓋章,蓋開票人的財務專用章或者發票專用章。
根據不同版本的專用發票,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分別加蓋在專用發票的左下角或右下角,覆蓋「開票單位」一欄。發票專用章使用紅色印泥。
(8)發票的公章應該蓋在哪裡圖片擴展閱讀:
增值稅專用發票由基本聯次或者基本聯次附加其他聯次構成,基本聯次為3聯,分別為:
1、發票聯,作為購買方核算采購成本和增值稅進項稅額的記賬憑證。
2、抵扣聯,作為購買方報送主管稅務機關認證和留存備查的憑證。
3、記賬聯,作為銷售方核算銷售收入和增值稅銷項稅額的記賬憑證。
其他聯次用途,由一般納稅人自行確定。
⑼ 請問發票給對方哪一聯,專用章蓋在哪裡謝謝
發票要給購買方發票聯。專用發票還要給購買方抵扣聯。
發票專用章一般加蓋在發票的右下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