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起訴要到哪裡寫起訴書
起訴要到哪裡寫起訴書,其實法律當中並沒有做出明確的限制,如果說當事人自己不會寫起訴狀的話,是可以請律師的。也就是可以當律師事務所來請律師幫忙寫,但是肯定是需要收取一定的費用的。一、起訴要到哪裡寫起訴書?
起訴要到哪裡寫起訴書,其實法律當中並沒有做出明確的限制,如果說當事人自己不會寫起訴狀的話,是可以請律師的。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
相關法律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二、起訴書的範文內容是什麼?
原告:(身份信息),姓名,性別,年齡,出生年月,住址
被告:(身份信息),姓名,性別,年齡,出生年月,住址
訴訟請求
1、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償還原告欠款人民幣 元;
2、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首先簡述借款產生情況,和借款相關證據的產生情況。以及約定還款日期等情況(沒有的話不寫)。例:200*年*月*日,債務人***從原告處借走人民幣x萬元,並當場向原告寫下欠條一份。然而,到還款日期後,被告以各種理由和借口遲遲不肯償還債務,其行為嚴重損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
經原告多次催討,被告仍拒不償還,為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現訴請法院判決被告XXX償還原告XXX人民幣x萬元,並支付利息,以維護原告合法權益。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狀人:
起訴日期: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現在如果要向人民法院起訴的話,必然是需要提交民事起訴狀的,可能很多人都比較困擾,民事起訴狀應當是到哪裡去寫,實際上如果自己具有相關的法學知識是可以自己書寫民事起訴狀,然後到人民法院來進行提交就可以了,否則的話請律師寫也可以。
② 起訴到哪裡去起訴
1、到對方住所地法院起訴。
2、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3、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一、起訴流程
1、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起訴書正文應寫明請求事項和起訴事實、理由,尾部須署名或蓋公章。
2、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和復印件;企業單位作為原告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明等材料的復印件。
(2)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如合同、協議、債權文書(借條、欠條等)、收發貨憑證、往來信函等。
3、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兩份證據清單,詳細列明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證據經法院承辦人核對後,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 簽字蓋章,一份交當事人,一份備案。
4、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後,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如確有困難,可在預交期內向本院提出減、緩、免交的書面申請,逾期不交或者書面申請緩、減、免交未獲批准而仍不預交的,本院將裁定按自動撤訴處理。
6、立案手續後,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並於結案後到財務室結算訴訟費用,多退少補。
二、起訴應提交的材料
1、起訴狀,也稱起訴書,是向法院提起訴訟必務的,用以說明案件情況及我方主張的法律文書。(具體寫作,請參閱本人編寫的《民事起訴狀的基本格式及寫作要領》一文。
需要提交:起訴狀正本1份,並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即有幾個對方當事人就提交幾份,然後再加上給法院的1份。)
2、證明當事人身份的材料。
需要提交:身份證的復印件1份,沒有身份證的,也可以提交臨時身份證復印件和戶口本復印件。
如果有對方的身份證或戶口本復印件,也可以一並提交。如果確實沒有,有對方的姓名和住址的,在起訴狀中寫明即可。
3、證明自己訴訟請求的基本證據。
需要提交:證據的復印件各1份,按具體案件不同而不同。例如:離婚案件要提供結婚證復印件、債務案件要提供借條、欠條復印件等。原件一般在法院開庭審理時再提交。
4、授權委託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③ 起訴書交到哪裡
起訴書要交給法院的,可以直接到法院的立案庭提交。
當事人如果因為糾紛要提起民事訴訟的,可以准備好起訴狀以及與案件相關的證據材料遞交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當事人遞交的起訴狀應當包括的內容有:
1、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3、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4、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人民法院會對當事人提起的訴訟進行審查,如果符合法定的條件人民法院則會在七日內立案,如果不符合條件,則人民法院會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二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三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四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第一百二十五條
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